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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海事局(安康市航务管理局)
安康市海事局(安康市航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4-06 17:26
单位名称
安康市海事局(安康市航务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上安全和运输提供海事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登记检验船员管理和水上搜救水路运输管理港口码头和航道<规划/建设/养护/管理>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战备和抢险等应急物资水路运输
住所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
许伯昌
开办资金
7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5.05万元
75.4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运输服务保障有力。强化对水运企业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完成了年度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核查水运企业16家,核查营运船舶601艘。全力做好春运、“五一”、端午节、“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水上运力调配、疫情防控和文明服务工作。(二)港航建养积极推进。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十四五”水路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和2022年港航设施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完成石泉、旬阳棕溪、旬阳段家河、新关庙四座汉江大桥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初审工作。全力做好水毁抢通工作,积极争取部省支持,争取抢通资金补助95.1万元,抢通维护港航设施14处,部分码头和渡口功能基本恢复。(三)船舶船员服务强化。制定了年度船舶检验计划,优化船舶检验现场勘察便民举措,严格执行船舶检验规范,全年共检验各类船舶817艘,更换不合格救生衣1449件、救生圈312个、灭火器112个,完成新建船舶审图14艘。加大对船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切实提升船员培训质量,配合省水路中心完成了考试船舶建设和移交工作,夯实了船员考试硬件保障,全年共组织开展船员适任考试4期、基本安全培训考试4期,参考人员248人次。(四)水上搜救能力提升。加强对各县区中心和水运企业的技术指导,坚持开展水路交通应急演练。积极配合部、省内陆水域水上搜救及抢险打捞能力安康调研工作。强化指导,顺利完成了“十四运”水上项目的安全服务保障工作,获得了十四运执委会的表扬。圆满完成第二十一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水上安全保障工作任务。积极争取省厅对安康救助设施建设,陕搜救01号搜救船已建成投入使用,水上搜救能力不断提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度全市水路运输完成客运量132.24万人次,客运周转量2716.87万人公里,货运量82.8万吨,货运周转量2995.68万吨公里。客运量同比增长5.6%、货运量同比下降26%。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港航建养需强化。全市港口大部分位于库区,水位变动大,但没有配套浮动趸船,船舶停靠和旅客上下安全隐患多,急需配套码头趸船。全市多处渡口标识标牌缺失,进港道路和码头水毁严重,渡船老旧,急需进行渡口渡船改造;二是水上搜救需强化。机构改革后,市县水路交通服务中心继续承担水路交通搜救打捞工作,但搜救打捞处于无设施、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局面,需各级重视,落实搜救人员编制、财政专项经费及配备车船等搜救打捞设施;三是防污工作需强化。全市港口码头防污基础设施滞后,除部分中心港口外,客货码头均为为公益性质,无经营主体,急需地方政府加强对港口船舶污染物收集转移处置设施建设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掣肘汉江航运发展的核心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汇报,大力争取部省支持,同时优化水路交通营商环境,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安康港航设施基础水平;二是加强工作汇报,积极争取部省支持,逐步解决水上搜救装备、人员和经费等问题,力争改变我市水路交通搜救工作落后面貌;三是印发《关于贯彻实施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船舶检验技术通知》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严格执行船舶检验规范,确保全市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按要求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防污设施改造,加快完成下达我市的7艘污染物接收趸船建设计划,力争早日投入使用。下一步工作思路。(一)着力改善港航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力做好省市“十四五”交通规划水路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相关工作,推动汉江重点航道、港口和渡口、渡船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汉江复航建设。多渠道争取落实港航设施建设和应急抢通经费、航道养护经费,加强航道养护工作,强化通航保障。(二)着力提升行政许可技术服务水平。持续加大对船舶检验、船员考试主考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做好船检机构认定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效率,扎实做好船舶检验、船员考试、港航运输等行政许可前置勘验和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三)着力推进水路交通绿色发展水平。持续做好《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引导全市交通运输船舶全面完成防污染设施改造,尽快将7艘港口污染物接收趸船建成投入使用,按期完成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技术服务工作任务,配合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相关工作。(四)着力提升水路交通搜救能力建设。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为契机,加强工作汇报力度,积极争取水上搜救装备、人员和经费等问题逐步解决,不断推动我市水上搜救工作发展,进一步提升水上搜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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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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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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