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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渭南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06 16:35
单位名称 渭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渭南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动物疫病预防,维护畜产品安全。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及疫病预警流调;畜产品安全检测采样及相关技术交流培训;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培训和人畜共患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生防物资及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
住所 渭南市西南京路37号
法定代表人 吴奇强
开办资金 74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1万元 391万元
网上名称 渭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年累计发放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苗3273.5万毫升(头份),全年累计免疫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4588.53万头(羽、只)免疫密度均达到畜禽存栏数的95%以上,免疫档案登记率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抗体检测共计10347份,平均合格率在70%以上。组织发放动物标识共计346.5万枚,保证全市牲畜耳标的供给。2.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上级安排,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全市共排查养殖场(户)36.48万个,累计排查生猪6972.3万头;非洲猪瘟养殖场自检情况,自检场点1056个,自检生猪199.5万头。截至2021年11月23日共计上报汇总非洲猪瘟日报、周报表384份。无异常情况发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大县部分养殖场、屠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检测非洲猪瘟样品103份,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指导全市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活动。3.积极推进动物疾病测报点和兽医实验室建设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动物疾病测报点建设工作。2021年全市设立动物疫病测报点70个。共收到12个县市区报告95份,会商报告41份,形成应时应季动物疫情预警分析报告,并及时反馈给各县市区及养殖场户。二是进一步优化我市兽医实验室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兽医实验室建设及考核验收知识培训会2次,认真开展市级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排查漏洞及安全隐患。对10个县级兽医实验室及大荔县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及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积极推进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严格落实狂犬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开展摸底排查,通过逐村入户排查统计,全市犬只存栏14.3万余只。在全市12个县市区设立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注射点152个,调拨发放狂犬病疫苗10万头份,印制发放《渭南市犬只免疫证》6万本,购置发放扑狗钳和狗笼嘴等专用物资2000余件、免疫专用注射器、消毒药物等防控物资2.5万个(箱),结合实际分区域、分形式开展狂犬病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犬”。全市共免疫犬只10.08万只,免疫密度达到了70.48%以上。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存在问题;分子生物学和血清学实验室实验室面积不足,对县级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和市级日常监测工作均有影响。整改措施:2022年,积极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兽医实验室建设,尽快开展全市实验室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各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积极推进规模场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实施,全力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2.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继续落实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等重点关键环节的检测范围和频次,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我市无疫情发生。3.切实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省、市两级布病防控精神,重点做好奶山羊基地县布病防控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4.进一步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和能力提升。继续抓好县级兽医实验室续展考核工作,争取在2022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全市兽医实验续展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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