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洛川县林业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促进林业发展提供服务。林业站建设指导;飞播造林和成效调查;林业技术指导、质量检验、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参与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有关工作。 | |
住所 |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解放路凤栖综合大楼三楼337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小波 | |
开办资金 | 27.5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洛川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7.36万元 | 7.0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飞播造林今年我县飞播造林任务涉及旧县镇李家河、草地沟2个播区,总面积32400亩,宜播面积25837亩。签订了管护责任书,夯实了管护责任,确保飞播造林成效。(二)种苗工作1.对我县苗木进行了全面普查,共计550.6亩,167.68万株。其中新育苗80亩,约32万株;留床苗470.6亩,135.68万株;2.为切实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全面提升种苗生产和使用质量,5月份对绿化工程用苗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绿化工程用苗合格率100%,I级苗使用率达80%以上。(三)机关义务造林工作在洛川县西沟栽植2600余株油松,完成2021年全县机关义务春季植树工作。(四)森防工作1.按照《2021年延安市查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违法案件专项行动方案》(延市林〔2021〕52号)的通知,对全县的木材经营店铺、花卉、种苗等经营单位进行了检疫执法检查,异地签证等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从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疫区非法收购、经营、调运疫木、苗木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2.2021年5月、9月,在全县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共调查松林面积约7.21万亩,死亡松树7株,取样5株,调查结果显示,我县目前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3.按照延安市林业局转发《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加拿大一枝黄花”应急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到目前为止,我县未发现“加拿大一枝黄花”。4.做好全县苗木及木材等调运的检疫、复检工作。(五)林业科技推广工作“211”林业科技示范工作按照《延安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实施“521”林业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在石头镇百益社区短支村林业科技推广核桃示范基地200亩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带动开展朱牛便民服务中心沟曲头村花椒、核桃经济林示范园建设200亩。(六)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按照中省市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县林业局、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交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为成员单位的洛川县清风行动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了《洛川县“清风行动”工作方案》,全县累计出动人员700多人次,车辆358车次,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经营场所25家,巡护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活动区域89处,救助、放飞野生动物23只。查验邮政快件和行李333.58万件,检查邮政快递企业和网点22家,未发现寄递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全县累计出动流动宣传车30辆,制作宣传展板50块,悬挂横幅30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倡议书5万余份,发布信息20余条,营造了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摸底排查。按照疫情防控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继续开展摸底排查。二是联防联控,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户、餐馆酒家、集贸市场、重点林区等开展专项检查,遏制滥食、乱捕和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行为。(七)公益林政策兑现中央财政下达我县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集体及个人补偿面积为24.13万亩,兑付标准14元/亩,补偿资金为380.04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2021年省级下达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6.31万亩,77.47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面积2.2万亩,补偿资金为6.6万元,黄连河林场和厢寺川林场14.11万亩。本年度已兑现2019年和2020年度的任务,2021年正在集体部分因资金问题尚未兑现。目前正在积极的协调中。(八)生态护林员信息的录入及集体护林员的管理我县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统一管理、提升效果”的原则,在全县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有效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2021年生态护林员共涉及101户395人,发放工资12.12万元,管控面积共计320794.6亩。集体护林员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九)党建工作党员一共6人,每月党费按时缴纳,按时开展“三会一课”、留有学习笔记及档案资料。开展“承诺+积分+评议”党员教育机制,进行上墙公示,建立承诺台账,支部活动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文件精神,出现问题及时改正,更好地培养了党员积极向上的思想意识。(十)乡村振兴工作我站涉及乡村振兴工作1人吕志刚,为驻村队员,主要负责石头镇百马庄村。在驻村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协助第一书记进行扶贫资料的制作、整理、完善工作;二是协助第一书记、帮扶干部走村入户,掌握贫困户详细信息,根据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手段;三是协助村“两委”完成村级财务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四是协助第一书记走访调查、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解决群众切身困难问题,体内过去群众建议;五是监督百马庄村扶贫工作进展;六是按照镇里的分工要求,协助参与村换届工作,全程参与选举工作;七是积极参与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为切实做好重中之重的扶贫相关工作,我们前期进行了大量的数据采集工作,确保贫困户信息的高度精准化,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镇村两级积极联动,整合全村之力,积极落实扶贫政策,协调推进“精准扶贫十大工程”。消除贫困户与干部之间的生疏感。(十一)培训及宣传安排部署对基层林业站进行生态护林员和集体护林员的培训,通过多次培训活动,了解各项政策,提高了工作效率可以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本年度的宣传情况,爱鸟日、世界环境保护日、野生动物保护日,3·12植树日及安全生产月进行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份、张贴公告800份、悬挂横幅200条、制定展板100个;在野生动物栖息地设立提醒牌50个,通过多次宣传活动,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升了广大干群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认识和法律意识,营造了爱护动植物、不随意践踏花草及爱护林地不乱砍乱伐,形成良好的氛围。(十二)安全生产工作对我站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各办公室人员注意用水、用电安全,不使用超负荷电器,做到人走关闭各类电器,确保办公区域安全。经过我站近期认真、详细的排查,暂未发现安全隐患。(十三)党风廉政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两个专项治理活动。同时开展作风督查,重点整治赈酒陋习。加强对财务监督,对财务三资进行清理、进行晒账,使“四议”两公示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落实,站内财务进行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作出了整改和处理。取得的效益1.完成旧县镇李家河、草地沟2个播区,总面积32400亩,宜播面积25837亩。2.全县育苗面积共计550.6亩,167.68万株。其中新育苗80亩,约32万株;留床苗470.6亩,135.68万株。3.在洛川县西沟栽植2600余株油松,完成2021年全县机关义务春季植树工作。4.完成石头镇百益社区短支村林业科技推广核桃示范基地200亩建设.5.完成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共调查松林面积约7.21万亩,死亡松树7株,取样5株,调查结果显示,我县目前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6.2021年,我站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经营场所25家,巡护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活动区域89处,救助、放飞野生动物23只。7.2021年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6.31万亩,77.47万元.三、存在问题1.一是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还抓的不够细、不够认真,把学习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2.一是相关培训业务较少,缺乏林业科技人才;二是队伍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3.资金不足。按照现行的政策林业站没有任何收入,财政只给人头经费,没有工作经费,难以适应新时期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更高、更精的要求。四、整改措施1.不断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各类方针政策,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同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建立良好的学习制度。2.采取种形式,定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五、2022年工作计划1.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和管护机制,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到位。2.着力增强森林资源管护成效。一是突出有害生物预防与防治;二是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和收购等杜绝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3.一是进一步健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完善科技推广体系制度建设,加大科技人员培训、辅导力度,提高科技推广体系覆盖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发展积极分子,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入党后,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培养其政治素质。4.加强各基层林业站建设的指导,使各项职能工作能得到充分发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获得2021年林业系统先进单位三等奖。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