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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医院

发布时间: 2022-04-06 16:12
单位名称 洛川县医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服务。依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执业许可范围开展业务;医疗诊治;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
住所 洛川县凤栖镇府前街
法定代表人 兰忠平
开办资金 7236.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203.43万元 10642.8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2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卫健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完成的主要业务工作(一)医疗质量管理1.坚持理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要求以核心制度为主线,查找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存在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落地生效。全年共派出35人次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共组织全院性业务知识培训14次,参加线上培训26次,组织各种应急预案演练10余次,开展业务小讲课及单项培训500余次。进行全院性理论知识及技能考核16次,专项考核200余次。全年共开展Stoppa入路联合髂窝入路治疗骨盆骨折、腔镜下子宫颈肌瘤并阔韧带肌瘤切除术、无痛胃镜等新业务59项,发表论文10篇。2.狠抓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不定期组织对医疗、护理、感控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强化急危重症患者的监控,院前急救820人次,院内多科室间会诊抢救共计423人次,使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达到100%,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接受长期血液净化患者34人,血液透析共4460人次,血液灌流347人次,血液滤过432人次,连续肾脏替代治疗7次。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申报麻醉科、神经外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已于2021年11月30日接受市卫健委验收检查。3.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严把药品质量关。全年共点评处方23.6万张,医嘱15.1万组,处方合理率91.53%。(二)疫情防控工作1.完善规章制度,规范防控措施。根据国家及省卫健委下发的防控方案及指南,进一步完善我院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及流程。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全覆盖组织学习疫情最新防护救治知识。聘请延大附院专家对我院核酸采集库全体人员进行鼻咽拭子采集、穿脱防护服技能培训考核2次。完成195名医护人员在“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人力资源信息库”的信息录入。同时排选派儿科二病区护士李春花参加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疫情防控工作。抽调18名护理及检验骨干人员支援延安核酸检测工作。3.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环节管控。一是继续强化预检分诊工作。二是所有住院患者须在住院前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办理住院手续。三是实行缓冲病房管理制度,每个科室设有1-2间缓冲病房。四是加强陪护人员管理。五是加强对外出返回职工、家属及保洁、安保、基建、公司送货人员的管控。4.全面疫苗接种,多方核酸采集。3月25日成立洛川县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共计接种52713人次。全年累计进行核酸检测230248人次,抗体检测4634人次。(三)“三大中心”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卒中、胸痛、创伤三大中心建设。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洛川县医院‘三大中心’建设启动暨培训大会”,会上分别与陕西省人民医院、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以及8个县域内医共体成员单位签订了区域协同救治协议。各项创建工作得到专家组的一致认可,其中卒中中心已正式通过验收并收到批复批文。(四)公共卫生及康复体检工作儿童健康管理429人次,高危儿跟踪随访29人次。产前检查741人次,产后访视165人次,发放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246份。全年累计上报传染病13个病种220例。其中乙类传染病121例,丙类传染病48例,其他类传染病51例。辖区常住居民8729人,全部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491人、糖尿病患者210人、重型精神病患者10人。组织医务人员前往基层进行健康宣教、义诊、讲座共60余次。主动上门为800余名残疾人进行鉴定。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21户。完成从业人员、征兵及各类复工复学健康体检8508人次。完成康复治疗训练1650人次。(五)行政、后勤管理工作1.今年10月份争取到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将编制床位由200张增加至300张,解决了近30年来阻碍医院发展的战略问题。2.于9月25日通过延安大学及延大医学院专家的验收认定为“延安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目前正在筹备签约挂牌事宜。3.重新认定了质控科、医保办、审计科、财务科、网络科的职能划分,优化工作流程。新选拔聘任了医务科副主任、审计科副主任。招录引进各类人才19名。4.成功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500万元。配合县审计局完成2018-2020年度医院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二、取得效益1.年门急诊总诊疗人次206814人次,同期增加18761人次,同比增加9.98%;门诊次均费用193.32元,同期下降率17.38%元。2.年出院人次11388人次,同期减少1224人次,同期下降9.71%;病床使用率58%,同期下降14.71%;平均住院日8.5天,同期无升降。3.年住院手术量853例,同期减少198人次。其中微创手术167例,占比19.58%,同期增长70.11%;三级手术149例,占比17.47%,同期增长118.38%。4.全年总收入13816万元,同期增长619万元,同比增长率4.69%,其中业务收入8863万元(药品收入3519万元、耗材收入614万元、医疗服务收入1666万元,医疗服务收入占比18.79%)。5.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24.94%,同期上升0.36%;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52.16%,同期下降1.83%;住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35.82DDDs,同期上升0.53%。6.住院次均费用4271.81元,同期下降5.97%。药占比38.98%,同期下降5.14%;耗占比33.85%,同期增长16%。7.门诊满意度94.1%,住院患者满意度93.3%,职工满意度88.2%。8.医院感染29例,感染率0.25%。三、存在问题1.医院现有在编人员248人,其中高级职称80人,已超编7人。目前有40余人因为编制问题无法申报高级职称,造成人才队伍不稳定,影响专业技术的进一步提升。2.医院历史债务未能剥离化解,加之聘用人员已占员工总数的60%,其社会保险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导致主动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整改措施1.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尽快解决编制问题。2.教学医院举行挂牌后鼓励职工晋升教学职称。3.给聘用人员逐步解决工伤、医疗保险,同时积极协调养老相关事宜。4.加强职工素质教育五、下一年工作计划(一)党建引领,助推业务发展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为抓手,加强督促党员按时完成党建云平台、学习强国等学习管理任务。2.强化监督与管理,力争纪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员作风建设及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工作。三是做好社会监督、工休座谈会及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工作。3.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建设文明医院,创建文明县城。坚持不断地对职工进行思想文化熏陶,对职工进行素质培训,凝炼医院精神,为医院建设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总体目标,以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打造“文明洛川”为目标,加大创文宣传工作,运用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创文宣传氛围。(二)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1.加强人才培养,完善人才梯队。根据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大各种学习培训力度,强化专科培养,储备专科人才。2.强化核心制度落实,规范医疗行为。以核心制度为主线,查找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存在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落实,为医疗安全保驾护航。3.加强医疗质量建设,创建重点学科品牌。加强危重患者各种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明确质量控制关键指标,定期质控监测,反馈整改,不断提高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水平。4.充分发挥教学医院优势,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教学医院的成功申报,对我院今后的技术发展和人才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5.完善“五大中心”建设,向三级医院目标迈进。积极完善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和胸痛中心建设。6.加强质量考核,提高运营效率。依据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完成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4个维度、28项指标的核查和上报工作。7.加大处方点评,保证用药安全。强化临床药师参与感染性疾病多学科会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制订工作,持续提升临床药师对临床用药管理的参与度和参与水平。8.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提高定点收治能力。持续强化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能力,提升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效率。(三)、深化行政后勤管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1.以教学医院为契机,加强师资力量培养,打造教学团队,吸引高校人才来我院实习工作。2.继续做好财务基础及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0年07月21日至2025年08月12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1年我院分别荣获“陕西省结核病防治优秀定点单位”“洛川县文明单位”“延大附院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洛川县卫健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洛川县医政医管先进单位”“洛川县医疗保障先进单位”,儿科一病区护理单元荣获“延安市优质护理先进科室”,妇产科护士长谷春玲荣获“陕西省优质护理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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