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洛川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供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资格审核和证、卡核发、保费支付等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络和信息化建设。 | |
住所 |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章 | |
开办资金 | 26.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5万元 | 1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人社部门及上级业务单位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发放工作。根据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安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办法》(延人社发〔2019〕130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系统调试、信息反馈和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12月份,按照陕西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9号)精神,从2021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了7.5元。截止2021年12月,全县共计参保10.68万人,收缴保费1497万元;享受待遇349551人,发放1-12月养老金5813.24万元,发放率100%。2、“特殊群体”管理。我县涉及工龄补助的“特殊群体”人员共8948人,截止2021年12月份享受“特殊群体”工龄补助4620人次,累计发放工龄补助金531.20万元,发放率100%。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截止12月份,共接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2批次,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1729.85万元,所收款项全部存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402人,累计发放生活补助23.9万元,发放率100%;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8人次,发放被征地农民缴费补助7.8万元,发放率100%。同时,通过与上级业务部门及长天公司的沟通协调,于12月份实现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特殊群体”人员工龄补助金按月同步同系统发放,进一步确保了基金安全,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4、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和稽核工作。根据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洛人社发〔2021〕14号)精神,从3月23日至5月31日,用两个多月的时间,通过手机APP认证和核心认证的方式,完成了全县29022名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暂停或终止待遇了身份状态异常人员的待遇。截止12月份,共暂停待遇人员1097人,终止待遇人员879人。按照稽核工作安排,9月份完成了对2名服刑人员的待遇领取情况的核查。12月份,核实了55名身份状态异常和85名生存状态异常人员的相关信息,追回违规领取养老金7740元,修改信息128条。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落实工作。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通知》(延市居保发【2017】5号)及《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延人社发【2018】3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策。目前,全县10724名贫困人员中,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共2211人(其中,16周岁以下1826人,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374人,2人服刑,9人服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8327人(其中8298人在我县参保,29人在外县区参保);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172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14人。同时,为5322名农村困难群体人员代缴了养老保险费;为57名年满60周岁农村困难群体人员直接发放养老金。同时,建立贫困、低保、特困等农村困难群体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符合条件农村困难人员应参尽参、应代尽代、应领尽领。在国家和省级扶贫考核验收工作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扶贫工作完全符合相关考核指标要求,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易地搬迁群众服务跟进工作。积极落实省市5月12日易地搬迁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跟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全县11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开展政策宣传,设立服务站并确定1名业务协办员,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了1229户、4329名易地搬迁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跟进服务无死角、无盲区。并在洛川县电视台、洛川宣传、“延安人社”、“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了宣传报道。同时,在全市“易地搬迁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跟进工作视频推进会”上我县做了经验交流。目前,各项服务跟进工作进展顺利。二、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发放工作。截止2020年12月,全县共计参保10.68万人,收缴保费1497万元;享受待遇349551人,发放1-12月养老金5813.24万元,发放率100%。2、“特殊群体”管理。截止2021年12月份享受“特殊群体”工龄补助4620人次,累计发放工龄补助金531.20万元,发放率100%。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截止12月份,共接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2批次,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1729.85万元,所收款项全部存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402人,累计发放生活补助23.9万元,发放率100%;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8人次,发放被征地农民缴费补助7.8万元,发放率100%。4、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和稽核工作。从3月23日至5月31日,完成了全县29022名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截止12月份,共暂停待遇人员1097人,终止待遇人员879人。9月份完成了对2名服刑人员的待遇领取情况的核查。12月份,核实了55名身份状态异常和85名生存状态异常人员的相关信息,追回违规领取养老金7740元,修改信息128条。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落实工作。为5322名农村困难群体人员代缴了养老保险费;为57名年满60周岁农村困难群体人员直接发放养老金。同时,建立贫困、低保、特困等农村困难群体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符合条件农村困难人员应参尽参、应代尽代、应领尽领。在国家和省级扶贫考核验收工作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扶贫工作完全符合相关考核指标要求,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6、易地搬迁群众服务跟进工作。在全县11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开展政策宣传,设立服务站并确定1名业务协办员,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了1229户、4329名易地搬迁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跟进服务无死角、无盲区。三、存在问题1、基层重视程度不够,乡村两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作。尽管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立了社会保障站(所),但人员业务经办能力不强,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各相关部门单位协同统一推进工作的机制不够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与扶贫、教育、低保、残联等部门单位的政策密切关联,需要协调一致、合力推进,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扶贫任务动态清零。3、信息系统资源共享需要进一步加强。需着力加强人社系统内部信息资源的联网共享,并积极加强和公安、计生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及时掌握参保人员信息变化。四、整改措施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学习教育,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坚持以积分制管理为统揽、以一册五台账为抓手,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干部组织性、纪律性,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水平提供组织保障。2、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引导全员参保。利用办理业务,扶贫入户等机会,深入群众积极讲解养老保险政策,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率”。3、规范建设,注重维护,完善系统功能。做好信息系统硬件设备和网络的管理维护,保障信息通畅,确保数据安全。4、加强监管,强化措施,保证基金安全。抓监管,严稽核,确保基金安全。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严格基金支付审核审批和印章票据管理。5、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作风建设。通过抓管理,练“内功”,培养了一批政策通、业务精、工作细、素质高、能力强的经办队伍,为各项工作的迅速推进奠定了基础。五、下年工作计划1、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乡、村两级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下延服务事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2、继续推广“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安装使用,全面推行“互联网+社保”经办模式应用,业务经办向基层延伸、向网络终端延伸,给群众提供便捷服务。3、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简单业务不用跑,解决证明材料多、填报表格多异地办理业务来回跑等问题。4、坚持月报、季审、年检制度,严格稽核,加强稽核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基金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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