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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服务业发展中心(镇安县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06 15:35
单位名称 镇安县服务业发展中心(镇安县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服务业发展和价格认证提供服务。开展全县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运行分析和宏观指导工作;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和仲裁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调解价格纠纷;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定价管理;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服务;全县以工代赈相关工作,及其项目资金争取、计划下达、组织实施与管理等。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前街100号
法定代表人 刘锋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发展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2万元 3.5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发改局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8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内强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工作中,我们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增强认定人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面对机构转型和职能转变后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工作量繁重、认定程序繁杂、后继法律风险等情况,狠抓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学习,努力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的能力。积极参加国省市组织的价格认定学习培训活动,截至目前,参加国家价格认定培训2人次,国家在线培训8人次,省级价格认定培训12人次。我们要求,参加专业培训后,学员对其他同志进行培训,并进行试题检测,通过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有效地提高了政治素养和办案能力。(二)外树形象,严格程序办理价格认定案件。我们严格执行《毁坏财务损失价格价格认定规则》《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财物进行价格认定。目前,受理价格认定案件42起,办结41起,累计金额14.5万元,其中涉黑案1件,滥伐林木案1件。加强行为规范和文书质量的控制,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操作规范、流程明确的原则,从受理案件、现场查验、资料搜集、市场调查、认定测算、结论审议、出具报告整个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执行,使认定工作规范开展。(三)大胆创新,应用价格认定平台。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关于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及“存量案卷数字化、增量案件电子化”工作部署,我们多次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培训,并及时组织单位业务人员集体学习,实践操作,熟练掌握运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目前,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理,基本完成近5年的存量案卷录入,为建成基础数据库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服务民生,化解价格纠纷矛盾。当前,各类矛盾纠纷高位运行,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是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首要任务。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率先在塔云山、木王山景区设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同时,也对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进行探索,10月16日,组织县公安局、信访局等相关单位对张某某财物被损案开展了价格争议调解,涉案双方达成协议。(五)积极开展成本监审、成本调查工作。2021年完成了出租车定价,启动了天然气定价程序,完成了成本监审,预计2022年2月份完成定价程序。积极开展成本调查。汲取镇安县事件教训,广泛调研,对城区餐饮价格进行摸底,为镇安县中学和镇安县职业中学学生伙食进行定价,让学生得到实惠,让群众满意。(六)有效开展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工作。协助解决停车难问题。结合镇安县政协“一号”提案,积极协调县国投公司、县医院等单位,开辟停车空间,对县中医院、邑品府邸等4个区域停车场进行了定价。为了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完成了我县公共交通价格管理调研情况,对部分修路期间绕行高速车辆价格进行规范,对农村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率、车票加强监管。(七)扎实做好价格监测。编制了《镇安县生活必须品应急方案》和《镇安县生活必需品保供方案》,全年对我县粮油、蔬菜等重要民生产品75种定点进行价格监测52期,在疫情期间加强监测频次,每日对全县61种重要民生保障产品和生活必需品库存情况每日开展监测和统计,为保障市场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八)积极回复社会的热点和痛点问题。一年来,回复政府信箱、12345等群众高度关注的停车收费高、物业收费不合理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9件,广大市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涉案物品财物价格认定是价格认定体现服务效能、体现社会效益的主要裁体,2022年无论是对涉案资产的价值认定,还是对刑事、治安案件中涉案财物、赃物的价格认定,急司法部门之所急,办司法部门之所需,及时准确的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中心上下都全力以赴。价格管理职能无论是成本监审、政府定价,还是价格监测,都是与民生息息相关,这些工作都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满意,社会效益明显。2.经济效益:本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拨款,无经济效益。四、目前存在的问题。(一)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镇安县价格认证中心和服务业发展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编制5人,目前在编4人,其中3人为2021年新调入人员,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创新意识有待加强。镇安价格认证中心不仅从事价格认定,还要从事着物价管理、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事杂人少,疲于应付,工作创新能力不足,活动开展较少。(三)调纷工作有待强化。目前,我县没有成立价格争议调解委员会,价格纠纷调解工作站点较少,还没有在网络上办理价格纠纷调解案件。五、整改措施。(一)加强业务培训,增加编制,扩充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讲解新的法规、政策、经典案例,相互交流、相互探讨、相互促进成长。已向政府上报增加编制报告。(二)加强创新意识,鼓励多学习多借鉴。多学习其他县区的新思路、新做法,并能融会贯通运用到实际价格认定、价格争议调纷工作中来,让每位同志不断创新、勇于创新、乐于创新。(三)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在我中心努力下成立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刘学智为组长,县法院、县发改局、县公安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六、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提高业务水平。由于工作人员变动较大,整体业务素质不高等原因,我们将积极组织学习价格政策,特别是价格认定工作的各项规定、规则,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踊跃参加国省市培训,积极派员参加相关培训,鼓励单位干部参加价格鉴证师考试,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下的价格认定工作能力。同时,计划在年底组织公安、纪检委等相关部门就价格认证工作开展一次相关知识培训,提高相关单位价格认证工作素质,整体提高价格认证工作水平。(二)强化责任意识。价格认定工作涉纪涉法,风险大、责任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认定工作,坚决执行“五不准”,按期为司法等部门提供价格认证结论,为纪检、司法机关判定案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同时,我们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办理执法证件,为价格认证工作开展提供便利。(三)积极开展调纷。计划年内成立价格调解委员会,在县内5个3A级以上景点和6个社区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同时,协调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总之,我们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发改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主动担当,强化措施,细化服务,力争将价格认证工作做实做好,为司法公平、公正,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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