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失业保险申报、登记、扩面、核对以及基金管理、发放工作;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开展全市就业创业培训统计及参与市本级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西沙常乐路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刘小波 | |
开办资金 | 13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08万元 | 29.3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体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扎实做好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报告如下:主要工作今年以来,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坚持以目标任务为导向,以强化扩面征缴为突破口,精准施策发力,深入挖掘潜能,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拓宽基金筹集渠道,扎实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1.继续用好用足失业保险政策,全力稳就业保就业。今年以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创新形式载体、拓宽宣传渠道,精准宣传政策,优化经办流程,全力稳就业保就业。2.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助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采取后台数据比对等方式,按照“免申即享”惠企经办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274户企业发放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2474.89万元,惠及94373人。3.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激励参保职工提升技能。2021年,共为符合条件的2625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46.7万元,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4.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发展压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6月30日。持续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9号)精神。2021年,为全市2824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2338.77万元;为243名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67.31万元;为10人发放女性生育补贴3.57万元;为16名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03万元;为1217人发放取暖费78.32万元;为1796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4万元;为7856人发放失业补助金1680.34万元。共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5347.64万元。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增强了失业人员获得感、幸福感。(一)失业保险工作:2021年末,全市共有参保单位6139户,参保人员333592人,完成局里下达的全年全市失业保险覆盖面计划人数(312600人)的106.72%。全年全市共征收失业保险费24082.73万元,比去年同期(13746.68万元)增加了75.18%。2021年,全市共支出失业保险基金12452.97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012.94万元),比去年同期(31969.82万元)减少61.05%。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8117.71万元。(二)就业失业登记工作:2021年,全市失业登记16384人;就业登记409368人。其中今年城镇新增就业46858人,完成局里下达的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3000人)的14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431人,完成局里下达的2021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1000人)的11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967人,完成局里下达的2021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500人)的113.3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83%。(三)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工作:2021年,市本级共开展创业培训15期,培训人数976人。(四)失业动态监测工作:2021年,全市失业动态监测58家样本监测企业,就业人数32653人。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不断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着力提升企业参保意识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扩面征缴氛围。二是下达征缴通知书。向市本级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等应参保事业单位下达征缴通知书203份,取得了良好效果。为189户全额事业单位向财政申请了2022年失业保险费551.73万元。三是优化服务。为提高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经办效率,缩短办事时限,改进服务方式,推进失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尽快上线运行。8月份,平台顺利上线运行,参保单位实实在在体验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捷。(二)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1.积极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榆林市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和《榆林市失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严格执行支付审批制度,落实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和财务负责人逐级审批责任。全面使用财务软件记账,定期与业务部门及银行进行严格对账,严格执行会计经办与业务经办分离,积极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严格基金管理、财务会计从业人员工作要求,确保财务会计依法依规管理。2.高质量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工作开展以来,中心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对阶段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明确了自查、检查、整改期限。(三)线上线下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夯实就业服务基础。就业失业登记是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基础,是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全面掌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持续通过发放宣传品、宣传册,进一步加大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各类求职者、劳动者以及各用人单位对就业失业登记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推行线上线下同时办理,方便群众办事。认真对照梳理,简化办事流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办理《就业创业证》流程及所需材料。三是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证效率。确定专人办证,要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具体经办程序和操作规范,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做好登记服务、政策咨询解释等工作。(四)及时准确汇总失业动态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2021年,对全市58家样本企业实施失业动态监测,监测就业人数32653人。每月通过样本企业上报的数据报表,及时整理汇总采集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用工情况、岗位变化情况、裁员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分析变化原因及变化趋势,为上级决策提供了科学、有效的第一手数据资料。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单位对失业保险认识不足,不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保登记。有的参保单位为了少缴失业保险费,提供的工资基数与其提供给养老、医疗的基数不符。少数企业出于其他原因参保,不能连续缴费。(二)未实现多险种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比对筛查。失业保险业务数据只与养老保险数据实现共享,未实现多险种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比对筛查,使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从源头上防范杜绝重新就业、提前退休、死亡人员领取失业金现象的发生。(三)各县区线上审核就业失业登记进度较慢,存在超时限审核现象。个别县区对就业失业登记工作不重视,就业失业登记线上审核人员不固定。(四)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编制不足,不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定期交流轮岗,随着政务信息化的推进,年龄较大的干部学习掌握办公信息化的能力明显不足。年轻干部得不到及时补充,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四、整改措施(一)不断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失业保险社会认知度。充分运用人社门户网站、短信群发、QQ群、微信群等渠道宣传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受理部门、办理时限。通过广泛宣传,使参保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熟悉办理程序,知晓办事场所,更方便更快捷地享受政策,努力提高失业保险社会认知度,营造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自觉履行缴费义务,依法享受相应权利的良好氛围。(二)进一步建立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失业动态监测信息的数据质量。逐步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定期对各县市区监测企业选取、监测数据填报、上报及时程度和分析报告撰写质量等情况建立台账、综合评估、进行通报。(三)努力提高业务经办服务水平,做好失业保险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及业务培训,提升整体业务水平服务质量。二是积极争取早日实现失业保险网上申报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三是严格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各项待遇;四是加大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力度,充分利用失业保险部级比对数据进行“事前比对,事后核查”。五是打通失业保险跨险种、跨部门的信息壁垒,尽快实现数据共享,降低经办风险。六是规范全市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增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意识,持续开展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失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管理水平。(四)积极争取,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要积极争取市局的支持,增加人员编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将“学历高、业务精、年龄轻”的人才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提高中青年干部比例,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培训监督,确保就业失业登记按时审核。在提高各县区业务人员业务能力的同时也要提高业务人员的职业素养与职业道德,通过提升培训和监督让各县区的业务人员更好的服务群众。(二)继续做好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工作。一是理顺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工作和统计报表工作。二是做好2022年市本级创业培训监管工作。三是配合局里做好就业创业相关的其他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