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公证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维护事实公正。根据相关规定,证明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保全、提存等。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六楼 | |
法定代表人 | 路长安 | |
开办资金 | 3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宝塔区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6万元 | 53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公证处.公益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宝塔区司法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1、我处充分履行公证职能,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开展各项公证业务,积极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一年来,我处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企业改制等事项中继续担当重要角色,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职能作用,其中包括市场沟、鸿禧南苑、卷烟厂、桥沟、蒂一国际等现场证据保全项目;为自然人办理了大量财产继承、房屋买卖、赠与、委托、证据保全、现场监督及出国各类公证,服务了群众,促进了宝塔区经济建设的有序健康发展。2021年,我处共办理各类业务107件,其中:继承56件,委托24件,声明21件,涉外4件,其他2件,收费4万余元,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2、便民服务方面。一是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利用区委法治办在各种法制宣传日和“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我处通过印发公证业务知识和办证程序、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公证法》和公证业务职能的宣传与灌输。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宝塔电视台》、《宝塔普法网》等进行公证业务宣传,让广大群众和法人运用公证来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公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继续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同时我处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上门办理公证。三是在开展公证服务中,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的群众及贫困村的贫困户办理公证,予以减免公证费用,全年为公益性活动和困难当事人减免公证费30万余元。3、公证质量监控方面。我处在业务开展中,能坚持推行法律服务承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公证质量自查自纠检查机制。做到了按真实、合法原则办证,依法定程序出证,对办证质量进行了严格的实时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并且在日常办证中,做到对所办理的证件定时进行公证员相互交叉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减少了瑕疵文书的出现。4、组织建设方面。我处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公证处机构体制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有执业公证员3名,公证员助理1名均是在编。5、硬件建设方面。有7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有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办公软件属初级,未设置局域网。6、档案管理情况。我处年度内档案的管理均能依照司法部、国家档案局的规定进行管理。7、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方面。我处能严格执行陕西省公证协会核发的公证业务收费标准收费,并向全社会公开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结算大厅财务管理制度和非税收入相关规定。8、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质量监控查纠制度,重大、复杂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9、坚持点面结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打造依法、优质公证服务的要求,坚持点面结合,着力提升整体服务水平。10、加强职工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按照年初培训计划,2021年,重点组织了公证业务和公证涉外业务线上培训2次,培训合格率达到100%。服务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以群众需求为中心”、“构建和谐宝塔”、的服务理念,有力地推动了全处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取得效益。2021年办理各类业务107件,收费4万余元,接待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提供上门服务3次;为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和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30万余元,为辖区群众及单位组织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了公证的公信力和公益性。存在的问题。公证业务量开始下降,传统重头业务直线下降,业务发展面临空前危机。办公用房紧张,无专用的接待室、办证室、档案室、财务室、保密室,办公设备陈旧,部分设施不配套,导致部分业务不能办理公证处无激励机制,公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所降低人员短缺,公证员短缺且每个公证员需配备公证员助理一名,造成很多工作不能较快开展,给我处的发展带来了一定阻力。四、整改措施。1、整治工作平庸、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吹牛拍马、谋人不谋事等“庸碌”行为;施行岗位责任制。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增强服务的本领,业务精益求精。定期组织学习专业知识,加大岗位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公证员的实际运用能力,将公证风险降低到最低。2、整治精神不振、不思进取、颓废萎靡、消极懈怠、执行不力、无所事事等“懒惰”行为;施行服务承诺制。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进取,奋发图强。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民生意识。服务市“三大战役”,传递正能量。3、整治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服务意识差、态度蛮横等“散漫”行为;施行持牌上岗制。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热情周到,和蔼可亲。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禁止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网上购物,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整治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怠慢”行为;施行首问责任制。严格遵守3-5天出证服务承诺,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出证的,必须与当事人解释清楚,避免当事人因此投诉。推行高效优质服务。5、整治人浮于事,浮光掠影,浮夸成风等“浮躁”行为;施行责任追究制。由于公证工作繁琐,久而久之,公证员容易出现心理疲劳和产生浮躁情绪,也容易麻痹大意出现差错。做到万无一失,“谁受理,谁出证,谁负责”确保公证的安全性,不出假错证。6、严禁公证员在值班室吸烟。乌烟瘴气,影响他人健康。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人感受到和谐和环保。设立意见薄,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实行服务质量评价制,及时评价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7、穿戴整洁,文明礼貌。注意形象,举手投足间,体现高素质。8、使用文明语言。禁止使用污言秽语,冷言冷语。耐心做好调解说服工作,使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9、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条例。要有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任何借口私自收费、违规收费,对于符合公证法律援助的公证事项,要积极地施行法律援助。严禁向当事人“索、拿、卡、要”。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公证机构执业证:2270651981088有效期至:2022年3月13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