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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4-02 09:26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检查、制止和处理破坏水土保持行为,水土保持政策宣传。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南桥
法定代表人 黄延辉
开办资金 4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万元 4.47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水务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业务开展情况 1、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全民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 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周末、节假日,组织干部职工上街道利用广播、宣传展板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土流失防治知识,逐步提高全民水土保持国策意识,树立水土保持法制观念。今年截止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推动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2、强监管、补短板,持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我站将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作为一项工作制度常抓不懈,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陕西省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督察管理办法》《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全面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治国理念,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各类水保监管培训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重点和方法。 今年共参加省、市、区组织的视频会议培训4次. 今年上半年,我站加大了辖区区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于3月12日在区水务局会议室对纳入“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平台”的7个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通报了7个建设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查处惩戒办法,责令建设单位按期完成整改。截止黄委要求的6月30日前,宝塔辖区的7个项目的1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共督促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项目6个,自主验收报备项目1个,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98.19万元。 2021年水利部在宝塔辖区共提取疑似违法违规图斑103个,现场实际复核图斑107个(其中风险图斑1个)。核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扰动图斑49个,认定违法项目27个,现场查处下发达“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同时,我站坚持常规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日常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现象,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治理。今年截止目前共下达“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65份,“水土保持检查通知书”31份。同时,2021年度本级审批的4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全部录入了“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做到了应录尽录。 3、认真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推进区域生态建设步伐。 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今年实施的是2020年下达的“宝塔区蟠龙镇上坪村关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125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km2。其中,营造水保林58.10hm2,封育治理116.80hm2(其中补植58.50hm2),布设封禁围栏1147米,修建封育碑2座。目前,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并已完成审计,正在等待市上组织竣工验收。 另外,11月23日至24日,省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服务中心组织省市专家对我区实施的“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中投资在1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顺利通过了验收,目前我单位正在整理相关资料准备归档。 二、取得的效益。 1、通过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地提升了广大群众和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有效地遏制了全区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既涵养了水土资源、保护了植被,又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还较为淡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依旧严重。近几年通过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持续宣传,干部群众的水保法制意识有所提高,但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以致在开发建设中片面追求眼前利益,随意乱挖乱倒,乱堆乱弃,使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依然存在。 二是政府财政紧张,投入的执法经费不足,执法装备落后,车辆老化,很难满足新形势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求,严重制约了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整改措施和今后打算。 1、继续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局党委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贯彻党史学习教育,抓好党员干部在推动水保监督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部门的监督。 2、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制定和落实年度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和方法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使《水保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进一步走进基层,人人皆知;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高全社会的水保生态意识。 3、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制定学习培训制度,加强职工政治理论、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职称评定,努力建立一支懂法、懂政策、业务过硬、敢抓敢管、能打硬仗的水保监督执法队伍。 4、加强监管、从严执法。形成定期巡查检查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全国“天地一体化”卫星监管手段对区内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乱采乱挖、乱修乱建等一切可能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促进我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得到改善。 5、继续推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V4.3)和区域监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审批的水保方案能及时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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