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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01 11:10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审定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使用合疗基金,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疗费用,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纠正违规行为。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东街419号
法定代表人 陈利
开办资金 96.3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14万元 26.17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变更登记事项均已完成变更登记,2021年7月2日完成举办单位变更登记,2021年12月14日完成法人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实现有效衔接。一是做实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特殊人群参保动员工作,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区1766户5353人建档立卡脱贫户、5户12人边缘易致贫户、4户1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民政部门认定93人五保户和1633人低保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覆盖,享受参保资助220人,资助金额5.34万元。二是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强化“三重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全面实现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三重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2021年1-11月份,享受“三重保障”872人次,补偿金额570.59万元。三是积极开展信息预警监测,建立了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长效机制,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每月监测预警1万人次,全部落实医保待遇。(二)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活动,加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一是持续做好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地址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抽调精锐力量,对我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查出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罚,曝光违规行为,约谈责任人,规范了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管理、就医管理、结算管理,确保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已完成定点医药机构检查543家,检查覆盖率100%,1-11月处罚医药机构共34家,其中药店9家,诊所16家,卫生服务站1家,医院7家((其中两家医院处罚2次),已追回违规金额共计138.15万元。(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逐步扩大为方便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目前我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陕西航天医院、西安庆华医院、灞桥区人民医院、灞桥区中医医院顺利完成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工作,并开展直接结算工作,完成“将全区80%以上二级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任务。(四)做好医保信息维护,推动医保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为加快推进统一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医疗保障“通用语言”。一是持续做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医保编码工作稳定运行。二是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召开“‘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实施工作推进会”,持续推进“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实施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在定点医药机构全面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组成工作专班,实行每日调度,倒排工期,督导定点医药机构落实贯标及验收工作。我区494家医药机构全部完成对码映射工作;医疗机构制剂数10个,已全部赋码;医药机构选择自行改造系统125家,已完成系统标准码展示和验收;选择直连改造系统369家均已完成升级。(五)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一是梳理我区各项医保便民清单,压缩经办事项时限,不断提高医保办事效率,特别是在医保待遇零星报销上打破零星报销月度审核周期,实现周审核模式,有效缩减医保报销审核时限,提高医保报销支付效率。二是经办流程规范化。明确各业务环节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严格经办权限授权管理,确保了医保业务经办权责分明、相互制约、规范高效。三是保障服务便民化。坚决贯彻落实医保经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促进医疗保障服务“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针对有特殊及困难群众,打通一条“绿色通道”,实行“代收代办,即时办结”,用情、用力、用心打造“新医保星服务”灞桥服务品牌。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1.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0.04万人。2.完成全区城乡居民医保患者零星报销6626件,医疗救助12件,完成审核居民慢性病申请291件。3.全区1766户5353人建档立卡脱贫户、5户12人边缘易致贫户、4户1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民政部门认定93人五保户和1633人低保户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享受参保资助220人,资助金额5.34万元。1-11月份,享受“三重保障”872人次,补偿金额570.59万元。4.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共543家,其中医院16家(2家关门停业)、卫生服务中心7家、卫生服务站14家、诊所94家、药店255家、村卫生室157家。截至目前,检查543家,检查覆盖率100%。5.医疗救助困难群众共计1869人次,累计拨付救助金额237.64万元。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持续通过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张贴公示、发放宣传单、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对现行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及就医程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使医疗保险惠及到每个参保群众。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强化政策培训学习。深入学习医保业务政策,重点围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政策、医疗救助等医保政策,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多维度、多角度、多密度开展宣传。深入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挥线上优势,扩大宣传效果,开展“内培+外宣”工作,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二)推进医疗保障法制化建设。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指导意见》,大力加强基金监管法治建设,建好用好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对监管人员进行规范化、长效性专业培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三)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一是以创建灞桥医保品牌为契机,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服务,打造“群众公认”“品行兼优”的新形象。二是要创新服务模式,结合实际,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和服务标准,加快推动经办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继续推进“不见面办”“及时办”“放心办”等措施。三是结合全国“14551”示范工程及旬邑经验,将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主动向外延伸,扩大服务网点、站点,进一步优化医保服务质量,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解决群众少跑路问题,切实为辖区百姓提供快捷、便利、温暖的医保服务,实现“门口办”“马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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