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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01 10:16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统一组织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各项采购。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南桥
法定代表人 李秋华
开办资金 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万元 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区财政局的正确指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完成采购项目35批次,预算金额:14452.86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12999.25万元、节约资金1453.62万元、资金节约率10.06%。其中:公开招标采购9次,完成采购预算2835.98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2634.72万元、节约资金201.26万元、资金节约率7.10%。竞争性谈判采购13次,完成采购预算1104.34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924.83万元、节约资金179.51万元、资金节约率16.25%。竞争性磋商采购10次,完成采购预算870.44万、实际采购金额为783.40万、节约资金87.05万元、资金节约率10.00%。邀请招标采购1次,完成采购预算9500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8521万元、节约资金979万元、资金节约率10.31%。询价采购1次,完成采购预算38.10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31.80万元、节约资金6.30万元、资金节约率16.54%。单一来源1次,完成采购预算104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103.50万元、节约资金0.50万元、资金节约率0.48%。(二)开展学习活动,加强采购队伍建设坚持抓理论学习促创新。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我单位制定了《采购管理中心纪律作风实施方案》,提出“微笑服务、阳光采购”服务口号,并继续发扬“做人如莲”的廉政理念及制定廉政承诺,为深入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并根据文件安排和相关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深入落实集体学习制度的同时,全面推动自主学习的开展,不断提高干部的学习主动性,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三)英姿飒爽,勇往直前,荣获三八红旗集体。我中心妇女干部在区妇联的指导下,能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团结友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被评为三八红旗集体,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热情。(四)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帮扶工作。今年,我中心干部继续帮扶万花山镇和甘谷驿镇6户脱贫户,按照要求,根据脱贫户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定期到家中开展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积极参加文明出行交通志愿者服务,党员进社区等工作。志愿者们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及时劝阻,善意提醒过往行人注意来往车辆,对车辆乱停乱放的车主进行劝导,帮助有困难的老人和小孩过马路,热情地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倡导广大的交通参与者摒弃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提高安全意识。三是为进一步加强采购中心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我中心举办“树清风正气,促廉洁从业”演讲比赛,采购中心全体干部都能积极参加,展现风采。我中心干部刘玮艺在“宝塔山下诵党恩”活动中表现优异;并代表宣讲团成员向广大干部讲党课,获得了一致好评。同时,在“诵读党史故事,传承延安精神”主题分享会中刘玮艺和孙亚亚表现优异。(五)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能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踊跃参加社区、高速路口疫情防控工作,不惧严寒、不怕感染、同心协力、冲锋在前,树立了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贡献财政力量。二、取得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规范化管理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我们始终把它作为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的重要的环节。(一)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采购项目委托、审核、接收全部在陕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使采购工作更加便捷;在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中标公告、政策法规、运行规程、办事程序等,使政府采购信息及时披露,做到每个采购项目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每一项采购活动都真正成为“阳光工程”、“阳光交易”。(二)采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监督职能突显。一是宝塔区政府采购坚持实行“七公开三分离”的运作制度。即公开采购人、采购信息、招标方式、采购程序、商品参数、采购监督、采购结果等信息;实行采购、验收、付款三分离;二是严格内部监督,制定“四不准”的内部牵制制度。即不准单人操作,不准泄漏采购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准推诿扯皮,不准吃拿卡要;工作环节中实行限时办结制,项目采购中实行复核制,采购中心负责人进行程序复核和把关;每次采购项目采购业务人员实行终身责任制。(三)完善采购验收制度。采购项目验收环节由原来的随机抽查验收改为全面验收,对每一项采购项目进行跟踪验收,确保采购项目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使采购人的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刀刃上”。(四)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宝塔区政府采购各项流程,建立了以首办责任科室(人)制度,对符合规定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限时办结制度执行。三、存在问题在总结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难题,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1、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太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采购功效的发挥。从近年来的采购情况看,采购项目结构比较单一;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和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依法采购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2、政府集中采购的宣传还有待加强提高,很多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集中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集中采购的方式与程序不了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够。3、供应商参与度不够,竞争不充分。由于我区采购规模小,本市以外的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区采购市场竞争的欲望不强。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的合理、公平、公正。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无法合理评价投标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人信服;有的专家不能坚持独立评审,过分迁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裁量;还有个别本地专家碰巧遇见熟悉的供货商,掺杂个人情感,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5、采购中心目前业务人员短缺,采购业务有待提高。目前仅有两个业务科室开展正常业务活动,采购业务包罗万象,现有的采购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尤其电子类产品和服务类项目上招标文件的撰写的精准性和公平性。以免被甲方提供参数误导,仅仅为甲方提供了一个合法的采购流程,而达不到节约资金的目的。四、整改措施(一)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系统委托办理的采购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二)完善内部管控制度,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政府采购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绩效。(三)加快政府采购信誉化建设,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四)秉承“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公平”的理念,从“诚信采购”入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打造诚信法治的政府采购生态,主动接受监督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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