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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01 10:12
单位名称 商洛市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搞好价格认证,服务社会发展。刑事、民事、经济案件中涉及标的价格认证;移送的涉案标的价格鉴定与重新鉴定;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与价格纠纷调解;涉税财物和涉纪检财物价格认定;价格仲裁。
住所 商洛市行政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 王宏涛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5万元 0.33万元
网上名称 商洛市价格认证中心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省价格认证中心和市发改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三涉三服务”的职能要求,以涉案、涉纪、涉税价格认定为工作重点,强化“服务政府、服务司法、服务社会”的职能定位,积极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精神,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取得了良好的实效,现简要汇报如下:认真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我们始终把涉刑事案件、涉纪检监察案件、涉行政案件作为我们价格认定主体业务,尤其是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维护司法公正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上半年全市完成价格认定事项327件,标的金额1580.69万元,与上年相比,案件数量减少12%。市中心在省中心的大力协助下,为市城管局办理天元时代广场楼前22棵行道树被损一案,提供了科学、公正的价格认定报告,受到提出方好评,并来信感谢。二、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是价格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今年市中心在委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商洛市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委员,并聘请了1名公职律师、7名价格认定人员、2名价格工作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被市发改委规划科以“小切口、大民生”多次报道,并推送“学习强国”。市发改委主要领导在商洛政研与改革访谈中也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亮点作了阐述。目前,我市已完成A级收费景区全覆盖,社区、车站、商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设立工作正在有序进展。三、推广应用价格认定平台我市因机构改革造成人员变动较大,业务不熟练,又因人员大量抽调,造成人少事多,有些中心2至3人要承担原来物价局的所有工作,还要新的服务业的工作。所以存量案卷录入工作明显滞后。截至目前,全市存量案件入库724件。四、召开了全市价格认定工作会1、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19]32号和省高院陕高法发[2020]8号《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召开全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推进会。2、因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新上岗人员较多,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全市价格认定业务培训会。3、为进一步加强案卷管理工作,使价格认定案卷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召开全市价格认定案卷评审会。三会合一,邀请省中心包片领导、市司法局主管人民调解工作的科长到会讲课。参会人员为各县区分管价格工作的领导和价格认定业务人员,共计40人。会议虽然只有一天时间,但主题明晰、要求明确、安排丰富、内容详实,达到了预期效果。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中心为在岗价格认定人员申领了行政执法证,各县区也正在办理中。在市场调查中以执法者身份进行价格调查,为调查价格的真实性、合法性提供了保证,特别是在调查历史价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存在的问题。今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价格认定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价格认定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2021年虽然复核案件很少,但是明显发现,区(县)价格认定机构在办理认定案件时还存在瑕疵,在受理阶段,没有划清提出方与认定部门的职责,导致标的状态难以确定;在市场调查阶段,调查不充分,方法不科学,导致标的与调查对象关联性不明确,为后续工作带来很多麻烦。2、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有待进一步均衡。区县之间在推动和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同时,从全市层面来讲,价格争议调解站点建设抓得比较扎实,但案件调解数量却没有大幅度提升,存在重“建”轻“调”的问题。3、价格工作能力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各县区价格认证中心除价格认定工作外还要承担服务发展工作,部分县区还要承担价格管理、监测、成本等其他价格工作,工作量大大增加,同时人员拉用现象严重,造成工作量大、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特别突出,所以对省、市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地落实不力,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工作滞后。4、虽然存量案卷录入和平台办案较去年有发展,但与其他兄弟市相比还很滞后。改进措施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改进,加强业务学习,力争使全市的价格认定工作和价格纠纷调解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七、下一步工作计划:1、始终把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适时组织典型案件剖析,提升复杂疑难案件的把关定向能力。2、努力开拓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工作。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物业收费、城市管理、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捐赠物资确认等热点难点问题中发挥价格认定“公平称”作用,提升价格认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3、重力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加强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督促各县区健全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使全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主次结合、有序开展,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力争明年实现景区、社区全覆盖。4、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关于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及“存量案卷数字化、增量案件电子化”工作部署,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培训,并组织单位业务人员集体学习,实践操作,熟练掌握运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2022年加大督促力度,实现全市所有价格认定机构案件网上办理,完成存量案卷录入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长期有效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