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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31 15:33
单位名称 黄龙县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退耕还林工程,促进林业发展。退耕还林工程的规划、设计、监督、检查、管理、验收、政策兑现;配合中、省、市复查、验收、综合考核;调查及处理退耕还林工程信访案件;其他业务工作。
住所 黄龙县中心街
法定代表人 银锋
开办资金 29.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龙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8.88万元 10.64万元
网上名称 黄龙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努力完成计划任务。2021年,上级林业部门下达我县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项目建设任务1.2万亩,我县积极组织,认真实施。一是精准调查、科学规划。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整乡推进”的原则,先后多次下派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摸底调查,确定实施方案,聘请专业公司进行作业设计。2021年抚育任务涉及4个乡镇26个作业区,主要采取割灌、修枝、定株、补植等综合抚育措施。二是严把施工、确保质量。为了保障项目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我县通过招投标,确定专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作业地点、作业方式、作业面积、补助标准、完成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资金结算、责任追究等,在施工过程中,县退耕中心安排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检查,发现地块质量不合格的,及时责令返工,确保了施工质量。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抚育任务1.2万亩作业面积。(二)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退耕还林资金管理办法,我县及时、规范地完成2021年度各类资金兑现工作,累计兑现面积1.9946万亩,累计兑现资金157.9245万元。一是按时完成了2021年度政策兑现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认真搞好2021年度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延政办函﹝2021﹞123号)文件精神,我县及时安排部署,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50号)文件,积极开展兑现前检查验收和资金兑付工作,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年度政策兑现任务0.5万亩137万元,其中完善政策兑现0.1万亩9万元、延安市新一轮政策兑现0.4万亩128万元。二是积极开展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根据市级部门要求,我县又积极安排部署退耕还林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51号),组织县乡干部群众积极开展退耕还林公益林核查验收及资金兑付工作。今年共完成兑现面积1.4946万亩,兑付资金20.9245万元,涉及525户。(三)提升退耕还林综合管理能力。1、认真做好退耕还林信访。为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我县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制定完善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排查机制,利用每次下乡时间,深入村组,认真排查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过程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发放不及时、封山禁牧等问题,谨慎对待、认真查处,积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每天8小时接访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处理来电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没有出现一起退耕还林信访案件和越级上访现象。2、积极开展档案整理。根据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制度,我县及时组织人员开展2020年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今年共收集2020年度各类退耕还林工程档案资料28盒336件,其中文书类4盒143件、工程管理类5盒84件、政策兑现类5盒56件,检查验收类2盒20件,规划设计类2盒16件,财务凭证类8盒10件,财务账薄类1盒2件,财务报告类1盒5件。二、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2021年,我县紧紧围绕市、县重点工作安排,不断加强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一)全面贯彻落实封山禁牧目标责任。为全面贯彻落实《延安市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及时安排部署,采取了“四项措施”认真开展封山禁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及时召开封山禁牧专题工作会议,对当前封山禁牧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先后印发了《黄龙县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方案》(黄封禁领办发﹝2021﹞1号)、《黄龙县封山禁牧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21﹞20号),明确封山禁牧工作重点;县、乡、村层层签订《黄龙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牧202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夯实了封山禁牧责任。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用“线上+线下”宣传模式,利用微信、宣传栏、村级广播、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不间断、多渠道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进行宣传,不断提高贯彻执行《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延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舆论氛围;及时颁布了《黄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封山禁牧的通告》,明确了封山禁牧区域、主要内容和责任追究,并在政府网站、全县主要路口和村庄进行了公示;设置了举报电话,将县自然资源局、县森林公安局、县退耕中心办公电话设置为县级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三是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年初,我县对县域羊子养殖情况按户进行建档立卡,建立羊子存栏动态管理台账,统计全县共有293群14550只羊子,其中不规范养殖户58群2943只。认真落实季度明察暗访通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共开展大型督查3次,明察暗访20余次,完成通报3期、处理整改5起。通过今年来认真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羊子存栏258群12997只,不规范养殖户23群1390只,舍饲养殖235群11607只,羊子核减了35群1553只。四是健全管护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村级管护员和林场管护员的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全县委托7个乡镇的经济综合服务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3次,申办林业执法证件21本,确保持证执法,规范执法。截止目前,乡镇基层队伍共查处违规放牧案件5起,处理5起;积极和周边市、县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已和渭南市的韩城市和澄城县签订了封山禁牧联防联控协议,确定联络员,相互沟通信息,确保封山禁牧到边到界,不留死角。通过县、乡、村共同努力,我县封山禁牧工作成绩显著,目前没有被负面通报或媒体曝光等情况发生。(二)积极组织开展春、秋季补植补造。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县积极组织乡(镇)干部群众,及时开展春、秋两季退耕还林不合格地块补植整改工作。按照“采取壮苗大坑栽植,一次性补植到位”的要求,争取资金20万,共完成补植面积1658亩,其中延续政策退耕地200亩、新一轮退耕地300亩、荒山造林1158亩,共栽植苹果、核桃、槭树、侧柏等各类苗木13.5万株。三、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一)封山禁牧工作。一是野外放牧现象普遍存在。通过近阶段督查,发现全县普遍存在野外放牧现象,甚至个别乡镇还特别严重,多次被市、县督察组明察暗访到。二是部分养殖户不具备舍饲养殖条件。各乡镇均有养殖户不具备舍饲养殖条件情况,有些养殖户见当前封山禁牧形式紧张,暂时储备了一些畜草,仍有偷牧行为。三是对村级管护员缺乏有效监督。大部分乡镇对村级管护员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考核办法,部分乡镇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缺乏监督落实,村级管护员没有正常履行管护职责。四是举报电话设置不规范。各乡镇、林场没有将乡、场举报电话设置到辖区内每个自然村组,只是将县级举报电话张贴在村委会,导致一些群众不知晓野外放牧监督举报途径。(二)退耕还林工作。一是项目征占用退耕还林地问题突出,主要是土地整理和增减挂钩项目,全县民生性、经营性项目建设均有涉及,“未批先占”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滥砍、滥挖退耕还林树木行为时有发生。三是新一轮退耕还林林权发证工作滞后。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不断提升退耕还林工程质量。一是完成春、秋两季节补植整改工作。督促各乡镇及时开展退耕还林自查验收工作,全面完成不合格面积补植整改任务,对于历年历次整改不到位的“钉子户”,不按规定补植补造的,由乡镇政府组织补植整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二是加强退耕林木日常抚育管护力度。督促各乡镇政府组织退耕户对常年历次抚育管护不到位的地块全面实施除草灭荒、扩盘松土、防虫修枝等抚育管护措施,促进林木尽快成林见效。(二)加强封山禁牧工作。一是完成2022年度封山禁牧目标责任书拟定、签订及年度专项考核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对散牧羊只的管理力度,对不具备圈养条件的农户,帮助联系销路,督促变卖,消除隐患;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封山禁牧专项行动,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做好封山禁牧日常督查及情况通报工作。(三)按时完成2022年度资金兑现。组织各乡镇按时完成2022年度生态补偿兑现、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在政策兑现过程中严格兑现程序,监督指导各乡镇做好兑现前检查验收及验收结果、兑现名单公开公示,指导完成兑现明细表填写,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完成各项资金兑付工作。(四)强化退耕还林成果保护。一是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退耕还林违法行为。督促乡镇加强日常巡护力度,及时制止乱砍乱挖、复垦、违法征用占用退耕还林林木、林地等各类破坏退耕还林资源行为,形成长效管理管护机制。二是集中力量对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的项目建设单位,督促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占一还一”的要求,保障退耕面积不减少,工程质量不降低。三是通过争资引项,积极实施森林抚育、荒山造林改优项目。(五)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一是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管护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明确职责,量化考核;二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积极研究解决新问题,有力促进《省封山禁牧条例》《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顺利落地,发挥积极作用。(六)做好退耕还林政策宣传。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加大对《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营造保护森林资源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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