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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31 15:24
单位名称 黄龙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务院和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组织、指导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开展宣传活动;管理业务档案。
住所 黄龙县政法街
法定代表人 董茂林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黄龙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5万元 2.6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各法援工作站案件办理情况。严格落实中、省、市办案经费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二)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双提升。中心全体人员参与县局组织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活动,提升法援工作者思想觉悟,干部人均摘抄政治学习笔记一万三千余字;积极为法援工作者提供业务培训机会,提高办案人员法律业务素质,参与律师业务知识培训2人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3人次,2人通过参与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六项服务措施全面落实。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和十四运期间安保维稳群防群治工作,加大法律服务基层群众力度,落实开展了“六项便民措施”。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法律宣传活动,进“两会”法律服务1次,进社区2次、进村组3次、进企业1次、进工地2次;开通特殊人群“绿色通道”上门法律服务案件3件,其中涉及退役军人地上附着物毁损赔偿纠纷1件、老年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件、四警包村调处纠纷1件;免于经济审查,直接受理案件3件、代书32份;为进城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纠纷的3件涉案人员6人开通法律服务直通车。(四)开展诉前调解案件5件,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强化以制度促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加强受援人经济审查制度,结合本服务区域的经济状况不断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五)落实“一把手”首责制,由中心负责人承担援助案件指派与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入户关”。(六)加强业务办理。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扩大受援面,降低法援门槛,突出扶贫领域法援案件受理。截止目前,援助中心共接受来人来访咨询280余人次,接听法律服务12348电话34人次,案件电话回访30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执行1件、民事诉讼案件12件、非诉讼案件134件、认罪认罚案件11件。涉及退役军人军属案件1件,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3件。(七)加强对外宣传,参与“七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提高法援知晓率,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两会代表提供法律服务。进县消防队、县武装部进行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宣讲2次。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维权工作,进社区3次,进乡镇村组2次进行农民工法援维权宣传。在县城中心街开展了三八妇女节维权法律宣传、“9.1”宪法宣传日活动、《法律援助法》专题宣传活动、全国第七个扶贫宣传日活动。完成对外宣传报道13篇。(八)积极完成法律援助涉及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巩固脱贫成果。利用四警包村、精准扶贫下乡,发放《黄龙县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民法典以及有关老年人、妇女、未成年等指南宣传册共计3000余份。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一)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积极为法援工作者提供业务培训机会,提高办案人员法律业务素质,参与律师业务知识培训2人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3人次,2人通过参与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二)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法律宣传活动。进“两会”法律服务1次,进社区2次、进村组3次、进企业1次、进工地2次;开通特殊人群“绿色通道”上门法律服务案件3件,其中涉及退役军人地上附着物毁损赔偿纠纷1件、老年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件、四警包村调处纠纷1件;免于经济审查,直接受理案件3件、代书32份;为进城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纠纷的3件涉案人员6人开通法律服务直通车。(三)开展诉前调解案件5件,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强化以制度促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加强受援人经济审查制度,结合本服务区域的经济状况不断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四)业务办理。截止目前,援助中心共接受来人来访咨询280余人次,接听法律服务12348电话34人次,案件电话回访30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执行1件、民事诉讼案件12件、非诉讼案件134件、认罪认罚案件11件。涉及退役军人军属案件1件,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3件。(五)为两会代表提供法律服务。进县消防队、县武装部进行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宣讲2次。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维权工作,进社区3次,进乡镇村组2次进行农民工法援维权宣传。在县城中心街开展了三八妇女节维权法律宣传、“9.1”宪法宣传日活动、《法律援助法》专题宣传活动、全国第七个扶贫宣传日活动。完成对外宣传报道13篇。(六)法律援助涉及的脱贫攻坚工作。利用四警包村、精准扶贫下乡,发放《黄龙县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民法典以及有关老年人、妇女、未成年等指南宣传册共计3000余份。三、存在问题。一年来,我中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有待加大、质量有待提高;二是继续增加法律专业人员,有办案资质人员少,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四、整改措施。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提升案件质量。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两会”期间法律服务。总结上一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表彰先进工作站和先进法律援助工作者,部署下年度工作。二是开展“法律援助六进”之进学校、进村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监督各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录入和完善纸质案卷,兑现办案津贴。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六进”之进军营、进敬老院活动。全县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评比交流。四是做好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工作。发放办案津贴。迎接市、县各项工作检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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