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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2-03-31 11:00
单位名称 洛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住所 洛南县城关镇居民新村132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鹏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南县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01万元 17.3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具体开展的业务工作。(一)持续组织开展了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操作程序,使动物检疫工作更加规范。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程》持续推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落实养殖场户的备案管理和防疫信息上报关联,推动动物防疫信息化建设,使养殖者、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和防疫人员的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明确官方兽医对检疫申报的资料、信息审核和临床检查责任,堵绝了“隔山出证”的现象发生。二是强化了屠宰检疫管理。持续落实定点屠宰场非洲猪瘟防控两项机制,派出官方兽医,督促企业落实动物防疫管理规定,受理屠宰检疫申报,实施同步检疫,确保肉品上市安全。三是依照《西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方案》,落实跨大区调运生猪检疫规定,全县18个动物检疫申报点今年共计受理动物检疫申报822起,检疫各类动物83.3618万头只。(二)积极组织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依照市局文件通知和县局的安排部署,成立了“洛南县动物卫生监督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和问题整治等工作。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将养殖环节监管、动物检疫、屠宰检疫、生猪调运监管、证章标志管理、动物卫生执法等六个重点内容,分别确定了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并将其内容进行量化,实行月调度上报,确保“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三是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力,积极开展整治行动。截止12月31日,全县落实养殖场干部包抓859个,养殖场户、经营户备案管理2089个,备案车辆10辆,发放“动物检疫告知书”735份,发放“生猪跨区域调运告知书”399份。16个镇办均落实了证章标志专人专账管理,18个检疫申报点实行了检疫电子出证和电子化关联防疫档案。(三)组织完成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落实。一是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瘦肉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的督查要求,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主抓单位,建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周报告机制。开展了以生猪、肉牛、肉羊养殖户为重点,采取“三查一抽样一承诺”的整治工作方法,全面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使“瘦肉精”监管工作常态化。二是在做好动物检疫管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的同时,按时完成畜产品安全检测市级考核指标任务。全年完成畜产品定性检测任务2453份,定量检测任务103批次,我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未出现违禁物质和兽药抗生素残留超标现象。(四)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实施到位。今年来,共计指导镇办监督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3699头,参与疫情处置集中无害化处理各类动物1693头,处理抛弃病死猪10头,无害化处理措施落实到位。2021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12.3万元全面落实到场户。二是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参与县行政审批局对13个規摸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受理規摸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审查19份,为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参与处理重大动物疫情处置18起,监督指导疫点的封堵管理、染疫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染疫环境及物品的消毒灭源工作。(五)认真完成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分级监督管理工作。一是依照《商洛市开展重点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洛南县农业农村局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工作的安排》,制定了风险评估计划,研究了监管措施,落实了评估人员,协调成立了评估专家组,具体实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工作。二是将动物疫病风险、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动物卫生监督责任风险作为动物卫生风险评估的三大主要内容,按照规模养殖场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具体量化51个风险因素,结合防疫工作督查、防疫条件审核和年度报告及规模养殖场规范化建设等,对2021年度以前风险评估的53家养殖场户进行复核认定,对达标进级的进行了挂牌。三是积极探索评估结果应用。一方面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规模养殖场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把风险等级为A级的规模养殖场列入规范化建设范围,提供给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扶持,优先核发有关证件。另一方面,将A、B、C三个风险档次的养殖场分别明确由县、镇和包扶干部按照动物疫病、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实行分级管理,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员。(六)实施兽医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兽医服务能力。一是通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强化养殖场的兽医力量配置,使规模养殖场的兽医达到全覆盖。二是对我县的乡村兽医进行备案登记,依照乡村兽医实践工作三年以上和参加培训学习要求,登记备案66人。三是组织开展官方兽医学习培训,提升官方兽医能力。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加强了动物防疫,控制了动物疫病的流行,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二是保障了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了我县畜牧产业健康稳定发展。2021年全县共检疫各类动物83.36万头只,跨省出境检疫动物191次35万头只,全年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1693头,兑现2021年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12.3万。检测瘦肉精683场次1954份,结果均为阴性。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费无保障,工作难以开展。二是各镇办业务单位工作任务重、头绪多,致使全县工作不均衡。三是执法主休人员结构不合理,力量严重不足,难于管理,工作展开艰难。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整改提高,具体措施为: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改进,强化管理,做到监管不缺位、尽责不失位。消除监管盲点和空白,真正把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积极推行村、组干部监管排查和镇办监管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举报责任制度,排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建立乡村兽医和协检员监管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监管机构人少事多的矛盾。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规范提升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动物检疫监督和动物养殖、运输、屠宰等信息互联互通,实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和动物防疫信息关联,全面推进动物防疫信息化建设。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全面规范动物检疫工作,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监管,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三是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全面起动《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主体责任,提升动物检疫质量,充分发挥动物检疫在动物疫病流行传播中的防范作用。(二)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管理,依照《动物防疫法》在指导做好规模养殖场的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制度、流程、规划审核的同时,重点指导督促做好动物防疫条件执行情况年度报告,通过年度报告使动物相关制度要求变成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提升养殖企业的防疫管理水平,为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注册的规模养殖场年度报告必须达到100%。二是全面普及和推行规模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措施。从动物运输的车辆生物安全管控、生猪等动物的安全管控、物资的生物安全管控、人员流动生物安全管控、用水安全管控等五个方面24个具体内容指导帮助生猪规模养殖场落实管控措施,提高养殖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能力,抵御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三是持续推行官方兽医和技术干部联场要求,厘清明晰监管职责和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户落实动物卫生管控措施,落实相关管理规定,指导执业兽医建立健全相关的动物防疫档案资料,为动物检疫管理和畜产品安全提供保障。四是建立动物卫生监督与动物防疫执法有效衔接机制,探索动物卫生行政管理、行政检查的行业新路子、新方法、新机制,依据客观实际情况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实现管、查、处一体化,维护动物防疫管理新秩序。(三)持续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和监督。依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指导规模养殖场完善更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申报和兑现实现零差错。(四)持续做好“瘦肉精”及兽药残留监管工作,使食用动物产品年度检测合格率达到100%,每个规模养殖场年度监管不少于4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1年被商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评为全市动物检疫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