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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洛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31 10:52
单位名称
洛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盗版侵权行为;查处违法违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等。
住所
洛南县城人民广场南侧
法定代表人
李建强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南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7万元
6.2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工作情况(一)强化网吧监管,严查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行为。行政处罚2家次。(二)强化娱乐场所监管,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环境。行政处罚1家次,责令改正2家次。(三)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管理,确保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四)加大出版物市场整治力度,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五)开展印刷复制企业日常监管和集中执法行动,规范印刷复制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六)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坚持每季度对全县文物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全年无文物损坏和被盗案件发生。(七)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取缔非法游商地摊3家次。(八)强化网吧、文化娱乐、景区、旅行社等公共聚集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签订疫情防控和安全责任书60余份。(九)开展宾馆、酒店广播电视节目接入设施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取缔非法接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家,现场责令整改3家次。(十)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后评估各项工作。二、取得社会效益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我县网吧、文化娱乐、文物、景区、旅行社、出版物经营场所经营秩序得到改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传播内容健康、向上,歌舞厅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经营场所传播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出版物市场的正版占有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加强文物巡查和安全保护,无一例文物破坏案件发生。旅游市场规范有序,确保了我县政治稳定、文化安全,市场繁荣。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目前我县文化执法编制数为12人,划转6人,7人未划转,加之已划转的6人中,2人驻村扶贫,致使执法力量薄弱, 2、在目前执法办案中,多数办理的是网吧案件,对于涉及旅游执法、新闻出版、歌舞娱乐案件办理较少或者基本没有,执法实践少,业务不精,造成多领域执法工作难度加大。3、执法装备设备短缺。因经费严重不足,导致行政执法过程所需装备设备无法配置到位。改进措施: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2.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3.努力争取吸纳各方资金,完善行政执法装备配置,全力搞好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四、2022年工作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和办案水平。(二)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娱乐场所及网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二是加大对A级景区、旅行社的督查力度,三是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四是净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排版、制版、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三)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新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突出重点,经常性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文旅市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跟进督促整改落实。(四)加强信息报送。加大日常安全监管信息和执法信息报送力度,加强调查观察和理论研究,将工作动态、案件查处、工作经验、执法亮点及时编发上报,不断提高执法信息报送质量。(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制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工作纪律、行为规范等,强化监督考评机制,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序化开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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