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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白水县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3-31 10:15
单位名称 白水县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白水县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提供管理保障。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案的审核及审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执法检查。
住所 白水县三马路中段经贸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田海龙
开办资金 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白水县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1万元 7.8万元
网上名称 白水县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情况,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按照县委、县政府棚改工作要求,围绕县彭衙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办完善组织抓落实,实行重大项目包联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进入施工现场,召开现场办公会,切实解决棚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完善职能部门、有关乡镇及项目技术干部“三位一体”工作责任制,强化政策指导和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定期巡查、随时抽查、阶段验收、全面考核、全力推动棚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2.为顺利推进县彭衙路后期的建设工作,确保棚改遗留问题及时得到处置,我办高度重视,以大局为重,抽调精兵强将,积极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全方位开展协调指导工作,严格督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全力打造优质工程。二、社会效益情况。1.彭衙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已接近尾声,截止目前共处理突发事件40起;协调电力、移动、广电等部门移杆78根;协调自来水、热力、燃气等部门改造管道3000余米;处理群众上访事件12余起,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2.协调相关部门对在征地过程中不履行征迁协议的征迁户,按照法律程序完成征地工作,现程序已接近尾声,即将完成全面征地工作。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在业务理论学习方面不够扎实,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2.在棚改过程中开拓创新动力不足;3.棚改宣传方面力度不大,方式不灵活。(二)整改措施:1.结合棚改工作实际,在学习相关棚改政策,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方面加大理论学习力度,加强理论指导实践工作力度;2.加大棚改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及时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和宣传渠道,做到群众对棚改政策心中有数。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大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研和宣传力度,营造棚改工作的良好氛围;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