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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31 09:19
单位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业务范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住所 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9号
法定代表人 方小宾
开办资金 3.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渭城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万元 2.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规违法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根据中省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要求,牵头起草《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经区政府常委会、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以两办名义下发执行。制定《全区最低生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实施方案》,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从9月份起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特困人员审核确认、5000元以下临时救助权限下放到街道,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压缩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限,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满意度。二是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社会救助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减化审核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推广网上救助申请办理工作,截止12月底,全区网上“掌上救助”申请1907人次,受理率达到93.6%。指导第三方机构扎实深入做好春季、秋季低保对象复审工作。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核查新增和在册救助对象家庭经济信息3150余人次,反馈街办异常信息45条,有效推进了救助工作精准性。全区新纳入低保对象67户85人,清退89户129人。截止12月底,全区低保对1163户、1889人,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1269.29万元,发放取暖费139.32万元。三是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排查救助和认定工作,目前全区特困供养人员13人,指导街办、社区、第三方机构和照料人“四方”签定照料护理协议,让特困人员做到“平时有人照料,病时有人护理”。严格执行市民政局新规定的生活补助标准,发放生活保障金15.26万元、护理补贴1.4万元,取暖费1.56万元。四是及时做好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发挥临时救助综合效能,对因病、因祸、因灾造成的临时性困难群众实施全面积极有效救助。积极发挥社区困难群众快速响应服务队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加大困难群众定期排查。下拨街办临时救助储备金68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70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9.77万元。积极应对疫情管控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拿出80万元,为2100户困难群众发放米面油及爱心蔬菜,救助城中村外来受困务工人员71人,发放救助物资2.3万元。五是全面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扎实开展低收入认定工作,召开政策培训会、工作推进会各1次,印制《低收入家庭政策宣传册》6000份,全面加强政策宣传。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520户、1319人。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12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同时,完成2021年购买社会服务招标工作,通过招标代理公司确立陕西方位市场信息咨询公司,指导第三方机构扎实做好新增救助对象和在册低保对象秋季复审工作。1-12月,发放60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费3.76万元,62年卫校生师范生生活补助1.48万元。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2.让困难群众获得了幸福感;3.确保了社会的基本稳定。三、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街办和部分社区对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坚持不好,日常公示坚持不到位、公示内容不规范。二是个别街办临时救助相对滞后,对临时救助的政策理解把握和执行有偏差,救助类别和标准不能很好的适应困难群众的需求。四、整改措施:加强动态管理,政策落实到位,对发生变化的低保户及时处理。做到长期公示,内容规范。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全面贯彻中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创新救助理念,强化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一是全面加强救助对象信息核对。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作为实施救助重要关口,对新申请和受理的各类救助对象,都必需按程序严格做好信息核对工作,详细核对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提高救助工作的精准度和高效性。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多渠道宣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保障标准等规定,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三是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实行审核把关责任制,做到“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指导督促各街办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审核坚持做到“五个规范”,即:规范申请程序、规范审核程序、规范民主评议、规范公示程序、规范发放程序。四是强化动态管理。指导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做好家计调查工作,做好困难群众排查救助工作,重点对孤寡老人、困境儿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进行逐户排查,综合运用重病重残“单人保”、刚性支出扣减和必要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把符合低保政策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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