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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31 09:02
单位名称 岐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住所 岐山县城北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牛亚杰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89万元 6.38万元
网上名称 岐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认真做好政府采购的基础管理工作1、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工作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和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备案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对政府采购管理的基本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应在项目采购前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内备案。2021年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共381项,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备案共384项。2、做好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及进口产品采购的报审工作通过收集资料,审核审批,完成了对岐山县考试管理中心国家教育考试作弊防控和身份识别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工作。通过收集资料,初审,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完成了县医院三项进口产品采购审批工作。3、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举报、投诉的处理工作2021年完成投诉处理一项。投诉人对蔡家坡五丈原污水处理厂临时排水工程的有关情况进行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因投诉人撤回投诉,后投诉处理终止。2021年共处理电话举报两起。一起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退还中标企业保证金,经调查指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于退还。另一起是为举报人提供了举报投诉咨询。(二)积极做好其他相关重点工作1、参加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局安排,参加每周二、四集中学习知识,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参加各种学习教育活动。采购中心积极响应党史宣讲进基层活动,中心领导为青化镇募化村全体党员和帮扶干部开展了党史宣讲;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政策宣传,提高办事效率融入到党史学习之中;参与了建党一百周年征文、书画、摄影活动,报送征文一篇、书法作品一件,摄影作品两件。2、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监督评价工作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监督评价工作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1】)10号)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按照“标准统一、四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动”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采购中心对三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九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价,印发了处理决定和评价结果,按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了检查评价报告,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了检查处理结果。3、做好832平台采购的宣传、动员、统计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各预算单位通过食堂采购预留份额,工会福利采购等形式购买脱贫地区的农副产品。2021年6月份印发了《岐山县财政局关于组织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知》(岐财办【2021】50号),通过印发文件、电话、QQ群、微信群督促,今年完成采购382笔,共计金额109.77万元。4、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示清理工作8月份,采购中心按照市局安排,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情况通过系统网络平台进行了检查,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情况较好,采购意向公告需要进一步加强,采购合同公告还有7个项目(17个合同)未进行公告。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印发了《岐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通知》(岐财办〔2021〕74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和相关时限要求,格式规范要求,发布媒体要求等,并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全面、正确的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同时我们还安排专人进行督促、指导,截止2021年9月3日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已全部予以公告。5、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采购中心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查缺补漏,对电子化采购和信息公开透明做出明确的要求。所有项目要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进行采购,采购限额以下项目自行采购以提高效率。平台采购项目从2021年11月份开始均要按要求公告采购意向。6、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采购中心三人参与此项工作,均能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物资登记统计,确定隔离点,来信答复等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1年以来,政府采购中心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按照市县总体工作思路和财政工作要求,狠抓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果,较好的完成了全县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季报和年报的编制上报工作(含招标办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和经开区政采项目)。我县实施政府采购项目432项,采购预算4691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311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1%。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近几年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出台较多,省财政厅又运行了新的政府采购网络平台,需要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政府采购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改进措施:1、要求工作人员具有政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2、加强工作主动性。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多干多担责,无事一身轻”的思想,工作担当意识要加强,积极性要提高。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加强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按照国家“放、管、服”的精神,政府采购领域很多审批事项变更为备案事项,很多事前事中监管事项已经彻底放开,国家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取消了门槛限制,相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难度加大,有些问题只有到了投诉阶段才得以暴露。采购中心将根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做好政府采购的备案、审核、专家管理、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工作。(二)加强政府采购相关重点工作中心在做好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政采代理机构监督评价、832平台采购等重点工作。(三)加强政府采购改革工作中心将按照省市安排在今年试点的基础上于明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推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落实,推进“放管服”政府采购的改革相关工作。(四)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责任大、强度高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政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中心将经常性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政策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中心将严抓细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首先领导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管理自己,以上率下。其次对违反纪律作风的现象要敢说敢管,树立风清气正的环境。最后全体工作人员要提升精气神,营造一个朝气蓬勃努力工作的精神风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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