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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31 08:51
单位名称 岐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实施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犯规定的行为。
住所 岐山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 李红军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9万元 15.2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升知晓率。我们主要采取监察员进工厂进工地发资料、现场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设点开展维权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在县人社工作交流群、岐山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督促用人单位按时付薪履行义务。2、完善治欠保支长效机制,注重源头预防。坚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员制度、建筑施工企业维权告示牌制度、工资直发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包抓责任制度、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专项检查期间一厅式办公制度的同时,建立了100万元的欠薪应急周转金,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支付保障机制。3、坚持预防为先,注重有效防范。我们将所有项目工地纳入监察网格,由网格责任监察员进行日常巡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台账、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工人考勤等制度,堵塞劳务企业虚报人员,虚增工人工资的漏洞。并随机询问工人工资领取方式及支付情况,现场给企业负责人指出工资支付应注意的事项,同时用“黑名单”制度进行警示提醒,引导其遵法守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不发生群体性上访讨薪事件。4、坚持清零目标,全面扎实整治。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在全县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县交通、住建、水利等10个部门联合开展“一厅式”联合办公,依法高效查办农民工举报投诉欠薪案件,开设24小时投诉热线,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扎实开展欠薪隐患再排查,欠薪问题再化解。通过广泛宣传、属地摸排、行业上报、日常巡查等多种形式,对看守所、第三幼儿园等6个在建项目工地实地核查,均无欠薪违法行为,目前,2021年12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已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做到了动态清零。5、改进监控手段。一是坚持月督查制度,我们将隔月检查改为每月督促检查制度,按网格片区,由2个中队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在签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时作出承诺,农民工工资必须单独计核,按月结算,按月支付。每次巡查均作详实记录,并留有视频图片资料。在巡查中我们逐渐形成了巡查、预警、责令、督办的特色亮点工作制度,落实了源头封堵预防前置的工作机制,有效遏制拖欠发生。二是强化发放监管,检查中督促劳务企业必须编制工资表,工资发放必须由施工总包企业通过银行代放,并要保存两年备查。三是限制市场准入,配合有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严禁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违法挂靠、借用资质,违反规定的在招投标时予以限制。6、以提升素质为抓手,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学习。坚持经常抓监察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坚持每周由一名人员进行学习交流。通过学习交流,使人人熟悉工作业务,熟悉法律法规政策,为建立高素质的监察队伍奠定基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从受理立案、调查查处到结案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杜绝推诿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限时办结制,要求每位监察员从立案到结案按监察条例规定的办案时限流程严格执行,发生错案,进行责任追究。三是严格举报投诉接访规定,落实轮流值班制,确保投诉上访有专人接待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通过抓学习,强素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监察人员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结合省市县“三项机制”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发了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了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有序高效廉洁的新形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严格落实《条例》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八项制度”及“十二条”措施,坚持依法处置欠薪案件。截至12月底,全县累计检查用人单位83户次,涉及劳动者1918人次,接待投诉232人次;共立案查处及协调处理各类欠薪案件36起,依法追讨欠薪746.547万元,涉及农民工836人次;接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187件,办结182件,办结率97.33%,高于中省96%的办结标准;依法处理“两网化”反映平台投诉28条,2021年度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中,确定A级单位1347户,确定B级单位10户,确定C级单位0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项目垫资建设现象普遍,房地产甚至政府项目为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建设方不能按协议合同支付工程款导致劳务及班组至工人层层拖欠,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导致拖欠。劳务公司为了揽活,不得不接受施工方及开发方以现房相抵的方式,为工资支付埋下了隐患,同时建筑施工单位随意挂靠、层层转包、多头分包、以包代管现象一直没有解决,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有些人承包工程没有风险意识,工程亏损后,鼓动农民讨要工程款,结算发生纠纷,层层推卸责任,案件处理难度加大。2、劳动用工不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以包代管,项目部没有劳动用工意识,导致劳务公司用人随意性大,人员流动频繁。劳务公司不清楚班组人数和人员基本情况,甚至无用工备案、工资支付台账。结果是用工主体单位不明确、劳动关系不明确,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给执法带来难度。3、部门监管包抓责任不力。项目主管部门存在重项目推进、轻日常监管,重工程进度、轻资金支付的认识偏差,虽有联系人,但重视程度不够,工作配合不很给力。(二)改进措施1、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督促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并且把宣传培训作为消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法律盲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2、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倒逼企业依法用工。对违法案件严格依法办事,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倒逼企业依法用工;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屡次拖欠工资的企业,取消投标竞标资格;继续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对拒支付劳动者报酬或涉嫌严重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法者造成震慑。组织集中开展元旦、春节前根治欠薪大会战,主动出击,严查严管,铁腕治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恶意讨薪行为。3、健全执法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住建、市场监督、公检法、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作用,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检查,指导企业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从机制上杜绝违规用工和消除劳资纠纷;完善工程监督台账,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和群体上访案件等危机处置预案,避免事态扩大或恶性事件发生。四、2022年工作计划根治欠薪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2022年,我大队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欠薪案件的及时处置工作,严格保证金制度,从制度上约束欠薪案件发生,保持对欠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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