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对下岗职工提供帮助,职业介绍、就业咨询、技能培训、和法律咨询,为困难职工提供紧急生活救助。 | |
住所 | 咸阳市渭阳中路 | |
法定代表人 | 姚兴运 | |
开办资金 | 16.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总工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8万元 | 20.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有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以来,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在市总党组的领导和省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指导下,精心制定工作目标,尽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帮扶工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坚持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12351”维权热线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待上访职工群众189人次,12351热线电话261次,法律援助65人次。为进一步助力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着力将线下活动转到线上,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共征集用工单位53家,发布网上招聘信息6期,岗位信息69条,用工信息1110多人;向全总工会就业服务平台报送单位信息52家,提供用工信息130条。截止目前全市提供免费服务1602人次;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350人;介绍农村劳动者就业396人次;参加职工培训50人。举办了2021年“双节”救助困难职工活动,对1092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发放救助金共计221.5万元;开展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市本级为112名困难职工发放助学金35.6万元。二是扎实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全市困难职工基本状况,持续抓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心组织专人走访在档困难职工226户,与基层工会及困难职工本人三方填写《2021年咸阳市在档困难职工入户调查统计表》并加盖两级公章。对已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数据逐项进行核对,数据信息不准确或已发生变化的予以勘正,缺项漏项的进行补充完善。情况有变化但仍符合困难职工标准的,及时更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确保职工本人和家庭信息准确无误。已经达到解困脱困标准的家庭,进行了解困脱困处理,材料不完整、相关信息未能充分核实或职工本人拒绝调查的,严格按照省总《困难职工脱困退出办法》的要求,作记录并从档案中移除。 经过各级工会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市直全国级档案数量为170户,省总职工服务中心对我市在档案管理、脱困解困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帮扶资金的规范化使用。转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西省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同时不断加强对帮扶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财务制度,努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是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做出积极贡献,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搭建了平台;二是缓解了新考入大学的困难职工家庭燃眉之急,激发了新入学的大学生的学习动力;三是对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存在问题提供咨询。三、存在问题:一是在工作中亮点不足,工作中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处理问题,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二是部分县区和基层工会干部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中存在主观臆断和经验去处理问题;三是县市区服务中心人员少,存在一人承担多项工作,导致很多工作还停留在面上,不能达到深耕细做。四、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县区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和服务力度,指导县市区按照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强化服务规范;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各级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达到更好的服务职工、服务群众;三是积极做好工会内部资源整合,建立与人社、司法、教育等部门的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职工群众共享社会化服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中心的工作以“力求三个突破,做好四项工作”为思路,努力使全市帮扶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三个突破”: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在帮困解困工作中求突破。按照“以档帮扶”的原则,加强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动态管理,因地制宜、精准帮扶。继续加强与民政、人社等多个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同时加强与社会资源对接,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监管力度,在严格帮扶资金使用程序上求突破。按照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切实加强对帮扶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帮扶资金绩效考评办法,提高帮扶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严格财务制度,继续推进银行卡发放帮扶资金管理制度,努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对市县两级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各级帮扶工作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帮扶、处理化解矛盾和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能力。“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协助政府做好稳就业工作。继续开展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为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以及劳动者的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劳动者“技能型”的就业;以困难职工家庭为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项目,努力实现困难职工家庭就业脱困目标;开展经常化、长效化的职业介绍活动,实现与政府领导部门的资源共享,推动失业人员、农民工实现充分的就业。二是履行好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开展职工信访,耐心做好心理疏导,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积极配合地方人社、司法援助等部门,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省际和省内维权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好“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完善工会助学帮扶长效机制,提高精准助学质量,推动工会助学帮扶工作精细化、精准化;做好与民政、教育等部门帮扶工作的有机衔接,动员优势企业、民营企业、劳动模范等社会力量,帮助困难职工家庭摆脱困境。四是提高帮扶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县市区帮扶工作调研、检查,推动县市区帮扶工作交流学习制度;完善“12351”职工维权热线集中处置平台,畅通职工诉求渠道,正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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