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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9 15:53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给付、管理和营运,个人帐户的建立、管理和查询;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87号
法定代表人 高洁
开办资金 3.8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4万元 2.14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1年11月10日变更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局党委和局班子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业务指导下,中心积极与上级对接业务,明确奋斗目标,制定详实计划,积极开展参保、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发放等工作,做好基金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一.执行宗旨范围基本情况。1、能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和制度,规范内部监管机制,防范一切可能发生的基金流失,避免业务经办操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2、认真学习《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及《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73号文件精神,组织中心干部学习讨论,同时将文件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二.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措施1、加强中心队伍建设,提升经办水平。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把规政策的学习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加强《社会保险法》、《政府会计准则》等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其次进一步完善业务财务经办制度,全面提升业务经办质量。同时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社保基金警示教育等各类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底线思维,确保中心全体干部知法懂法、敬畏权力,廉洁从政、严把政策底线,严格照章办事,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社保经办队伍。2、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1)强化内部管理杜绝风险。按照内部风险防控的要求,中心进一步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合理设置岗位,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上下齐心发力,通力协作,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2)加强稽核,做好监控。按照养老保险稽核要求,对参保单位重点业务进行稽核,查找问题,针对欠费等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在中心内部增设稽核岗位,对发放、待遇审核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稽核,进一步完善工作中不足。(3)加强基金核查,确保基金安全,接受上级人社部门和区级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检查监督。3、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筹集和给付、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工作。(1)全面完成日常业务办理。完成新单位参保登记10家,整建制转入1家,单位信息变更73家,人员增员466人,暂停缴费389人,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8人,企业转入退费补缴22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121人,退休待遇核定130人。(2)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积极协调财政,落实资金,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全区退休人员4036人,发放养老金(含浐灞代管退休人员)。(3)做好职业年金管理。完成日常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并按时向省级年金专户进行资金归集。(4)做好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定期与财政、银行对账,并详细整理汇总相关原始凭证,做好基金财务管理及2021年会计核算和2022年基金预算工作。(5)认真做好市基金中心、区财政、局社保科下发的各项报表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月报》、《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月表》、《职业年金月报表》等月报、季报表上报工作。(6)做好中心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按照区财政局统一要求,2021年各单位须独立完成人员相关待遇发放工作,完成在编人员目标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工资补贴发放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做好在编人员社保费缴纳工作。(7)做好中心其他相关工作。一是完成2020年机关养老中心固定资产年报统计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工作。二是认真做好疫情督导和防控工作。按照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中心全体在编干部深入十里铺街道、洪庆街道社区村组,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宣传排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本职工作两不误。三、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全面贯彻落实退休人员待遇。一是全面完成2021年度退休待遇调整工作。6月1日,省厅召开了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电视会议。会后中心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立即在全区范围内下发通知,扎实安排,同时积极联系财政筹集资金,于6月20日完成全区3972名(含浐灞)退休人员2021年基本养金调整工作,并进行补发。此举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和老同志的高度赞扬。二是重新核算2019、2020年度退休且领取预发待遇“中人”养老金。中心按照省厅政策,为涉及的324名人员进行了待遇重新核定并补发待遇。三是及时做好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中心认真测算数据,积极协调区财政、省基金中心和软件公司,为改革后退休人员740余人落实职业年金待遇。(2)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按照文件要求,为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2015至2019年度退役军人54人做好养老保险接续工作,督促安置单位逐人核查,尽快缴纳养老补助资金,保证退役军人参保权益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3)全面开展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按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市社保发〔2021〕2号)要求,中心及时下发文件,并要求各参保单位认真开展此项工作,6月初,就此项工作推进进行再部署,督促落实。我区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累计4036人,全面完成认证工作任务。(4)做好代管开发区养老保险工作。一是与港务区就代管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职业年金记实资金、退休人员待遇支出等方面进行资金清算,并向区财政局说明情况。二是积极与浐灞生态区对接,做好代管人员养老保险转移、个人缴费清退、退休人员待遇核定等工作,并协调资金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正常发放。(5)按照《西安市全面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中心与市局相关处室积极联系,并协调区行政审批局、卫健、公积金等部门,印发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件质量。(6)认真做好基金风险警示和检查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心积极开展风险警示排查和基金检查工作。结合风险警示提出的业务审批、经办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风险等6类22项风险点,以及基金查检中涉及的针对待遇审核、发放、资格认证等10个方面45项内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排查基金管理风险,查找漏洞,深挖根源,根据市局检查提出的建议,积极整改,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7)认真做好疑点数据比对工作。今年,市局先后两次下发养老保险疑点数据共计2111条,涉及老人新增、生存认证等4项。接到任务后,中心立即安排专人逐条进行核查,分析数据,并形成核查报告,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基金风险疑点。(8)认真开展稽核工作。按照市社保标准化监督稽核要求,制定稽核程序,切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工作。一是开展参保单位稽核工作。中心组织专人,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深入参保单位开展稽核,通过查资料、看系统、座谈等方式,对参保缴费基数申报项目、人员参保情况、年金缴费、生存认证、去世多领养老金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此次共稽核28个单位1260余人。二是强化内部稽核。中心进一步完善工作资料,对业务经办中关键信息变更、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定期进行稽核。今年,共开展内部稽核13次,稽核信息5000余条。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1.继续做好退休人员养老发放工作。积极与财政沟通协调,落实资金,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全面落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力争实现退休一人,记实一人,发放一人。3.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得动,接得上,记得准,分得清。4.做好养老保险费缴纳及职业年金征缴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税务、财政部门,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全面完成2022年度职业年金征缴工作。5.认真开展退休人员养老资格认证工作,加强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力度,规范参保单位参保行为,确保稽核参保人数达20%以上。6.协调浐灞生态区做好教育移交学校养老保险代管工作,确保移交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7.加强基金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基金风险警示教育和基金风险防控工作。8.做好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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