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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9 15:11
单位名称 西安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提供经济调查信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市人口、工业、农业及农村经济普查、重点调查、专项调查•统计资料采集及分析•统计违法举报受理•统计违法行为查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及应诉•统计普法宣传•统计调查及统计执法培训。
住所 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 黄雪冰
开办资金 23.3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统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4万元 6.5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能按照变更登记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执行章程情况:均按章程要求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议,真正做到财务公开,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西安市统计局)汇报有关情况。二、按照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一是统筹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委托调查。在时间紧、样本量较往年增加、调查问卷修改(参照去年省上问卷)、调查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的情况下,与市考核办多次协商调查相关事宜,经过调查中心全体人员和督导员、访问员的加班加点、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区县目标责任考核公众满意度委托调查项目。另外,还完成了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营商环境满意度、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和市级部门扶贫对象满意度等3个委托调查项目。二是积极开展自主调查。全年共完成市民新年心愿、市民春节出行意向及防疫态度、市民对“分餐制”的认知状况、市民阅读现状、社区周边生活服务设施满意度、市民“绿色生活”方式、市民健身状况、“十四运”民意专项和市民养老问题等9项自主调查。上述9项调查中除社区周边生活服务设施满意度调查采用电话访问外,其余8项均采用网络调查方式。(二)对电话访问系统进行维护与更新因我局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光缆年久老化,运行不稳定,影响到了社情民意调查的正常开展,为此,我们几经与中国移动陕西公司西安分公司协商沟通,完成了对电话访问系统的双路由保护、线路改造,同时,又与北京商智通公司联系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系统老旧工控机进行了更换,通过这一系列的升级改造,很大程度提升了电话访问系统运行稳定性,为持续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全力以赴,圆满完成三农普后续资料汇编工作参照国家局的汇编资料情况,全处人员团结协作,加工整理三农普平台数据,加载表式198张,对千余指标700多页的数据进行了编辑、核实、校对,历时9个月圆满完成我市三农普资料汇编工作。汇编资料从普查对象基本情况、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状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等四个方面全面反映了全市、县(区)、镇(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对研究西安市乡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四)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2021年,市局对167家一套表“五上”企业(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其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02家,中央巡视整改执法检查28家,省统计局转办线索执法检查35家,专业移交违法线索查处2家。对14起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其中:对陕西省统计局转办统计违法线索立案查处1起。依法对13家违法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其中:予以行政警告7家,警告并罚款6家,罚款金额11.5万元。1家统计违法企业目前等候处理。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2名公职人员分别移送至相关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五)开展案卷评查,执法业务培训到位一是市局召开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对来自各区县统计局、各开发区统计机构、市局各处、室、中心的150余名执法普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业务培训质量和执法能力。二是对全系统2017年以来的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结合案卷评查情况,对全市持有国家统计(行政)执法证人员、各区县统计局、开发区统计部门法制工作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进行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依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一是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市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体学法30余次。二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三切实抓好统计队伍学法用法。全年印发《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等宣传材料2000余册,通过举办法治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学考结合、案卷评审等,引导统计人员敬畏统计法律权威,自觉抵制不良统计行为。四是不断深化调查对象学法守法。充分利用年定报会议、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机会,将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必学内容,依法布置调查任务,增强统计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结合度,提升调查对象的主动配合意识。五是加强普法与执法协同联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借助“双随机”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契机“送法入企”,在执法过程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提高普法针对性。六是不断扩展统计普法宣传覆盖面。利用“12•4”、“12•8”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七是创新方式,打造新媒体普法模式。通过“西安统计”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民法典系列解读》16期、《新行政处罚法系列解读》30期,大力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七)认真负责完成其他工作按时完成微信调查、统计年鉴数据加载、中心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资料整理和上报、《桥梁与纽带——西安社情民意调查报告2021》资料的整理汇编、中心2020年度归档资料收集整理、中心2020年大事记的编撰及上报、中心2021年度市考目标任务考核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业务管理平台企业景气季度数据加载、统计业务管理平台相关公司就网络调查模块的需求进行沟通与制定、统计业务管理平台调查问卷系统中问卷加载、数据汇总及分析等其他工作。三、取得的社会效应:一是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分析。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完成社情民意调查报告13篇。其中:被省局内网采用的有6篇,被“三秦都市报”、“华商报”、“西安日报”和“西安晚报”等新闻媒体转载和刊登的有7篇,被统计官方微信刊登的有6篇,被西安发布刊登的有4篇。二是开展景气分析。全年共计完成了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一、二、三季度4个季度的企业景气指数测算,并撰写了企业景气调查分析报告5篇,其中,《二季度西安市企业景气两大指数继续在景气区间运行——2021年上半年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报告之二》被8月3日“西安日报”头版和“西安晚报”第6版刊登采用,另外,还完成了《发展环境改善,景气总体平稳——“十三五”时期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四》1篇,该篇报告也被省局内网“市县分析”栏目刊登采用。三是积极撰写领导专报4篇。其中,《聚焦民生热点,关注百姓需求——2021年西安市民新年“心愿”调查报告》和《精彩“十四运”文明西安人——迎“十四运”民意专项调研报告》等2篇领导专报得到了市委书记王浩同志的重要批示,批示内容分别为“调查报告写的很好。请各常委、副市长、润泽主任、华峰主席阅。卫健、教育、住建、交通、民政主要负责同志阅。认真研究,吸收完善2021年的工作计划。”和“请市执委会各成员同志阅。”四是积极撰写统计信息。到目前为止,调查中心共完成政务信息58条。其中,市政府采用1条,国家局采用1条,省局采用11条,市局采用45条(包括统计要闻21条,统计快讯24条)。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为了认真配合登记管理局搞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我中心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依据宗旨业务范围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单位章程、及时办理各项登记、及时报告涉诉涉讼情况等,切实落实事业法人职责,分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主动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着力提升对事业法人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