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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环境监测站
石泉县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2-03-29 11:22
单位名称
石泉县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制定全县环境监测计划;承担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组织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发布环境监测信息。
住所
石泉县城关镇环城北路延伸段5号
法定代表人
范名军
开办资金
25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石泉县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5万元
22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生态环境质量监测。2021年,完成了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辖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其中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1个点位、6个主要项目,共采集数据27520条;完成了区域内小钢桥,高桥、饶峰河入汉江、池河入汉江、席家坝共5个监测断面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共取得监测数据1500个;完成了城区集中饮用水源水库监测,共取得监测数据276个;完成了城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任务;常规监测工作做到了定点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2)污染源监测。2021年,按时保质完成了石泉县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厂(场)每季度一次的监督性监测任务。(3)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25号)的要求,逐步扩大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范围,我县新增监测村庄喜河镇晨光村,目前已完成四季度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污水监测和土壤监测,监测数据按时上报省市。(4)严格质量控制。按照《2021年安康市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在质量控制工作上,严格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要求,实行全程序空白。强化环境监测三级审核制度,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在全年的监测工作中,没有出现环境监测质量事故的情况发生。定期或不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对所有仪器按检定计划进行送检或自检,并贴上相应的标识,仪器使用记录放置在对应的仪器旁,并随用随记,所有仪器定期期间核查,定期专人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5)组织业务学习。根据2021年度制定的业务学习计划,积极组织8名人员参加陕西省环境监测上岗证考试,为提高环境监测工作能力,拓宽监测领域打下了基础。(6)强化廉政教育。大力践行“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加强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抵制不良干预,不出假数据。(7)积极配合环保局完成2021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与评价工作,连续3年石泉县功能区考核保持全市前列。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环保属于公益事业,主要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察执法提供技术支持,2021年我县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值为23μg/m3。2021年全年空气优良天数为354天,细颗粒物值达到历史最低,为石泉入选2021年度“中国天然氧吧”提供了有力支撑。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人员不足。近几年虽然充实了一些监测人员,但因日益繁重的生态环保工作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被抽调,导致招录的监测人员没有到监测岗位,导致监测业务未正常开展;二是经费不足。近几年由于县财政经费紧张,保障基本的运转费用都很困难,监测业务经费更难得到保障;三是能力薄弱。因首次认证项目较少,又缺乏技术,与县域监测需求不适应,加之人员紧张业务无法正常开展,监测业务基本委托第三方公司,导致大部分监测设备未能正常使用。(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测人员管理,加大监测业务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监测上岗证考试拓宽项目范围,为今后扩项打好坚实基础;二是向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人员,按照质量手册,明确分工,加强质控手段及管理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真正发挥相关环境监测设备的作用。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配合第三方运维公司,做好国考、省控、市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外围保障与运维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二是加强人员法律培训,将把监测人员的法律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确保监测人员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执法监测的有效率。三是配合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2021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积极开展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数据审核等工作。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监测〔2018〕40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纠自查,推进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监测演练和培训。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证书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号:182712054006有效期:自2018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06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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