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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9 11:13
单位名称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编制采购招标计划方案,制定县级采购管理办法及运行程序,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住所 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
法定代表人 王欣
开办资金 1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2万元 1.22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大荔县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业务开展主要情况1.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健全继续组织中心干部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制度,进一步提高采购理论和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完善《采购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集中采购工作流程》、《采购中心岗位职责》等内部制度,用制度约束采购行为;二是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落实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采购执行环节和信息公开,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落实内控防范风险。建立符合内控《基本制度》要求、覆盖本中心所有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2.文件编制水平日趋完善加强业务培训,全面系统学习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跟进学习政府采购各项制度,积极参加省市采购业务培训,鼓励自主学习,进一步提高采购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更好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政府集中采购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文件编审分离机制,对政府采购实施关键节点、操作流程、政策依据进行审核,重点检查编制采购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是否有冲突,采购单位是否提供虚假材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全面提升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3.政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紧跟国家政府采购方面的新政策新要求,不断强化服务观念和大局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等方面的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通过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设定资格条件、规范合同签订强化诚信履约等措施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政策功能的实现。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落实主体责任,集中采购规模稳中有升。严格落实预算单位采购主体责任,加大对《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紧急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采购任务。全年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办理集中采购业务29宗,完成采购预算4216.66万元,实际结算采购金额3870.6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46万元,节约率8.21%。其中:公开招标项目14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1个、单一来源项目3个、询价采购项目1个。在集采数量有所下降的情况下结算金额较往年增长71.23%,节约率也大幅提升。2.发挥政策功能,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通过规范采购行为,严肃采购程序,提升采购服务质量和政府采购工作水平,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对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6号)要求,逐项梳理,对于已经废止文件,立即停止执行,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年实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个,推进政府集中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采购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业务学习自觉性有待加强,造成少数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程序、采购方式、意义缺乏正确理解。2.改进措施随着政府采购业务的不断拓宽,市场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学习和更新政府采购知识,提高政府采购队伍专业化水平势在必行。一是适当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充实政府采购人员力量,将一些业务精、综合素质高的技术型人才充实到政府采购队伍中来。二是加强和扩大政府采购培训范围,实行分类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既掌握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又熟悉相关专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对采购单位、财务人员、采购联系人、供应商等采购当事人的培训,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调查研究,发挥集采优势。一是积极开展对行政机关、教育和卫生医疗等采购量较大的系统性采购单位的调研走访,深入了解掌握采购需求,研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拓展新的采购增长点,压紧压实采购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市场调研,了解产品特性,加大与供应厂商和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的交流,提高对政府采购产品的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动态的了解和把握能力;三是加强对采购数据的汇总和整理,为采购需求决策提供科学的实际数据支持,发挥政策功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水平。全体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历次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总书记提出的“五项要求”,认真落实党对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的新要求,立足本职岗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完成。2.完善操作流程,严肃采购程序。一是全面落实全省“一张网”,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做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供应商质疑投诉,更好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三是防范内控风险,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要求,全面梳理本中心所有业务流程,查找存在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多重监督,不断促进县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法制化。3.重视采购结果,落实绩效评价。协助采购单位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并对节约情况、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倒查采购活动是否合理确定了采购需求,是否严格执行了配置标准和采购合同,进而推动采购结果的评价管理。纠正部分单位“重程序、轻结果”的思想,把财政绩效评价制度落实到政府采购工作中。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