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石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承担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三品”论证工作。 | |
住所 | 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中段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莉 | |
开办资金 | 86.5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7.32万元 | 114.5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1年4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举办单位名称。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石泉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1、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加强渔政执法工作。积极做好长江禁捕渔政执法“六有”创建工作。按照“有健全的执法机构、有充足的执法人员、有执法经费保障、有专业执法设备、有协助巡护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要求,查漏补缺,确保高效完成创建工作;持续做好船舶管理工作。按照“整治规范一批、取缔拆解一批”的工作原则,规范相关船舶管理,截止目前,共拆解取缔“三无”船只172艘,拆船补贴59.85万元补贴款已全部兑现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持续开展禁捕水域常态化巡查。全年共计开展日常巡查114次,出动执法船只114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清理销毁网具地笼等1000余幅,虾盆5000余个,收缴违规垂钓鱼竿85副,收缴参与非法捕捞船只2艘,受理非法捕捞举报15起,办理涉嫌非法捕捞案件4起,共处罚款1.9万元;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户外屏幕、手机短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十年禁渔决策,共悬挂宣传标语150幅,张贴禁捕通告800余份,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循环播放禁捕视频300余次,推送短信3000余条,开展微信公众号禁捕知识有奖答题10期,在中、省、市媒体上宣传禁捕工作文章20余篇,营造了良好工作局面。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登记制度,做到检查有记录、过程有照片、整改有结果;针对不同时节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开展不同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农药专项整治活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百日行动”等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农资抽检力度,完善重点、大宗农资产品重点抽检,风险产品随机抽检制度,检查样品的真实性、质量状况及非法添加行为,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全年累计抽检种子样品3个;检查种子经营门店73家,农药经营门店47家,兽药经营门店36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巡查检查86次,纠正11起不规范经营行为,发整改通知书18份,发放禁限用农药宣传公告500份,农药安全使用宣传单10000份,并与全县范围内农资经营人员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120份。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道路运输监督监管,以严查非法经营、运输病死畜禽为重点,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或输出,坚决查处经营运输病死畜等非法调运行为。全年共纠正不规范调运生猪行为10起,配合汉中市略阳县执法大队查办2起生猪非法调运案件。配合县畜牧兽医中心对全县两家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全年共计检验检测“瘦肉精”1000余头份。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建立农资经营备案制度,严把农资产品质量关。对全县所有农资经营门店(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的经营情况都进行摸底登记造册,监管覆盖率达100%,并严格落实农资经营四项备案制度,县内从事农资经营的全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达到经营主体资质合法、经营场所规范、经营人员素质合格、农资购销渠道可查。实施种子经营网上备案制度。根据新种子法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经营备案制度,73家经营户实行网上备案,备案信息250余条,有效掌握我县种子销售流通渠道。建立农资经营质量承诺制度。落实诚信责任,依法建立进销货台账,种子、农药、兽药、分类建立销售台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和主体诚信管理。督促企业加强自控自检,履行“不使用禁限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遵守用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对合格证真实性负责”三个承诺。进一步完善了石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健全了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和诚信档案,倒逼行业自律和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农业法律知识宣传。充分利用“3.15”农资打假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等活动,印制详细的宣传材料,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强化农产品检测检验工作。农产品今年定性监测,共抽检4223份样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定量抽检16批次294个样品,其中县级定量送检4批次131份样品,市级抽检8批次101份样品,省级抽检2批次60份样品,绿色食品检测2个,共计289个,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受理8起涉及农村违建投诉举报,执法大队积极履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其中立案查处1起;2起投诉的少批多建行为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已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召开各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此类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政策性文件分类认定处置;其余5起经过调查,在宅基地上而且是历史违建(包含林地、国有土地等),农业农村部门无权立案查处,已答复相关部门处理。2、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建立假冒伪劣农药和农药废弃物处置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假劣、禁限用药等行为,维护农民利益。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行为,坚决取缔无证销售农药的行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强化用药监管,落实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记录制度;将我县75家农药经营门店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门店的基本情况、进货、销售等信息一目了然;在全县积极开展市级农资经营标准化门店创建工作,助力全县产业发展,推动全县农药规范化经营,切实保障农资消费者权益。农业品牌建设走在全市前列。已经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产品1个,2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2个产品即将获得绿色食品认证,30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推动本县农产品绿色发展环境的营造,提升农产品市场消费品牌认可度及知名度。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得到市执法支队表彰。2021年共立案查处6起案件,处罚款2.325万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其中1起案件作为优秀案卷送农业农村部参加评选,规范和提升我县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效率,从源头上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3、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渔政执法难度大。十年禁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工作量大面广,工作难度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低,监管难度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点多面广,素质参差不齐;农业行业生产环节多、链条长,客观上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创建品牌困难多。申报“双品一标”农产品,手续复杂,申报时间长,企业申报积极性不高。致使有些农产品不能进入大型超市、高层次农贸市场。(2)改进的措施:加大渔政执法工作力度,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今后应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拓展范围,提高监管效能;加大宣传“双品一标”认证奖补政策,大力推进“双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强“双品一标”认证后的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4、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强力做好农业执法工作。继续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工作;加大渔政执法工作力度,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动物卫生执法工作,为我县畜牧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好农村宅基地、农业机械执法工作。二是强力推进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双品一标”认证及管理工作。全面完成检测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双品一标”认证奖补政策,大力推进“双品一标”认证工作,超额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任务。同时加强“双品一标”认证后的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拓展范围,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农药、兽药经营二维码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可追溯档案。种子全面实行网上备案制度。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工作。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意识。加强监管工作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证书名称:陕西省罚没登记证证书号:陕财政字第2020002号有效期:2020-07-16---2023-07-15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