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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29 10:54
单位名称 大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国家《劳动法》,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住所 大荔县城关镇富民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柴辉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43万元 18.04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巡查检查各类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障常规检查工作。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各类常规检查、专项检查,重点对落实建筑领域八项制度、遵守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办理情况等进行检查。今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00余家,下达各类法律文书152份,补签劳动合同1300余份,扩面缴纳社会保险11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00%。2、强化企业日常监管,开展督查检查行动,消除工资拖欠隐患。一是细化目标任务,扎实做好自查。按照《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地核查规程》内容,我单位对照考核的63个评分项目迅速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实处。二是开展“整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检查”。对辖区劳动密集型行业、餐饮业、家庭作坊以及无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介绍未满16周岁和未成年人就业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0余家,有效杜绝了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女职工较多的金融业、网络运营商等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3家。目前,各用人单位均能够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相关政策。四是开展夏季、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县区域内16家在建项目劳动合同签订、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八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欠薪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及时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下达询问通知书、限期改正指令书等法律文书59份。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1、大力宣传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今年以来,不断组织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条例》学习和宣传动员活动,在检查建筑企业的同时,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企业和务工者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截止目前,我单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通过宣传,一方面督促企业能够依法管理、遵守制度,另一方面提高了广大农民工认识维权、正确维权、依法维权的意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2、2021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等各类案件共计842件,结案815件,其中立案调查26件,结案26件,协调处理789件,结案率96.8%,剩余27件(12月1日以来案件)正在协调处理;为1320余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326.2万元。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受理案件196件,已结案192件,结案率达到98%。剩余4件为本周新增案件。与2020年同期发生案件情况相比较,2020年11月以来受理案件49件,其中建筑领域案件23件,占比46%,结案34件,结案率70%;2021年11月以来受理案件58件,其中建筑领域案件16件,占比27%,结案56件,结案率达96%;同期案件数虽然增加了9件,但建筑领域案件数减少7件,同期下降了19%,结案案件数上升了22件,结案率提高了26%。有效的打击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企业未能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有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建筑行业领域,工程层层转包、内部关系混乱,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各分包、转包人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甚至采取逃离、避而不见等手段拒付农民工资,使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付。同时,项目总包企业执行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不严,存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空置,而是以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现象。比如:工程建设单位没有将工人工资足月足额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总承包单位没有直接将工资及时发放到工人手里,而是支付给小包工头,小包工头拿到工资后逃之夭夭,工人无法拿到应得的工资,导致工人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阻碍交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此外,还有部分用人单位在未征得劳动者同意的前提下故意延长工作时间,又不支付相应的报酬。有些劳动者因连续长时间的工作,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用人单位却不愿意赔偿,使劳动者陷入困境,生活无助,进一步恶化劳资关系。二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用人单位处于优势地位,为逃避责任和风险,经常利用广大劳动者找工作的急切心理,与其达成口头协议或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建立完整的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加之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造成劳动者拿不到或拿不全工资,一旦双方发生矛盾,用人单位以此推卸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从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双方关系紧张,甚至发生冲突;三是用人单位招用工不规范,存在私招乱雇现象。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不让被招用的员工离开,招工时向求职者收取培训费、抵押金等费用或扣押其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即使员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不予退还,有的甚至利用员工的身份证件从事违法活动。四是农民工存在恶意讨薪现象。农民工在举报投诉建筑企业时,未到工资支付结点或当天停工,次日农民工就来投诉讨要工资,甚至存在名为讨要农民工工资实为工程款、劳务费等经济纠纷,还存在包工头串通农民工,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煽动农民工采取激进手段超额索赔以获取非法利益。2、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建筑企业完善施工管理八项制度,消除欠薪隐患。联合主要成员单位不定期开展巡查执法检查,对在建项目在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按月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八项制度落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劳动关系突出矛盾的排查和化解。彻底查处和纠正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增强专项行动合力。发改、财政等成员单位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从源头上管控;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牵头办理相关领域欠薪违法案件;公安机关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接收和及时审查;人民法院加大调解力度,以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为重点,集中打击民生领域“老赖”;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二是快立快处,提升案件处置效果。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问题,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加强提级办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问题,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三是重拳出击,加大惩戒力度。依据《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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