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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29 10:53
单位名称 大荔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农药、动(植)物检疫等领域执法。
住所 大荔县城关镇北环路78号
法定代表人 雷胜利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81万元 54.91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办理变更等级手续,规范使用印章、证书。1、变更法人,2021年10月13日由李智忠变更为雷胜利。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充分利用3.15消者权益日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宣传、实物展示、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假劣农资识别的现场指导。今年共开展相关宣传咨询活动5场(次),发放画报、宣传资料及《新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倡议书》、《兽药、饲料法律法规宣传页》等宣传资35000余份。各项宣传活动群众累计参与人数约5000多人次。(二)根据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通知的要求,我大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以抽检促办案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6次,先后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打击私屠滥宰“铁拳”行动》、《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农药包装废弃物专项治理行动》。活动共备案玉米、小麦种子101个,抽检玉米、小麦种子样品54个,农药标签35个,农药质量抽样15样次,经检验不合格农药样品1个,进行了立案查处。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检疫监督采样动物、动物产品14余次3400余份。主动排除问题隐患,防范风险。将不合格农资产品杜绝在市场大门之外。也为我县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份开始,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农资、兽药、饲料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今年26户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及5户饲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实施了电子信息录入,完成兽药经营企业二维码扫码枪安装及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注册工作,全面实现电子化信息化监管。在兽药饲料投入品经营企业中积极开展“双严格、一规范”诚信经营评比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确保我县兽药、饲料质量安全。加强兽药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管,全年2次对兽药饲料使用环节进行专项整治,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强兽药、饲料使用管理和残留监控工作,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乱用或违规使用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行为。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建立健全用药用料记录,加大科普知识力度,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一是为切实做好全县6家生鲜乳收购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放制式的生鲜乳监管记录及养殖档案,组织业务骨干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针对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明确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二是按照市、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精神,我大队积极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生鲜乳生产、收购企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奶站养殖档案,保证了我县生鲜乳的质量安全。今年,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防控的严峻形势下,我队派驻渭滨阳光肉类有限公司官方兽医检疫人员严格执行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监督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措施。依据屠宰有关法规,督促阳光屠宰场完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按要求配备肉品品质检验员,按规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严把四关”,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做好屠宰检疫工作。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119号公告要求,监督进场生猪头头采、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进行非洲猪瘟检测,至12月底共屠宰生猪3502头,肉品28.02万公斤,其中屠宰母猪11头,肉品960公斤,无害化处理病害肉112.02公斤,屠宰企业“廋肉精”检测1000份,药残检测245份,非洲猪瘟检测92份。同时与屠宰场、待宰户签订生猪屠宰责任书、承诺书8份,突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两证两章”制度。全年检查牛羊屠宰户45家次,责令其限期整改,告知实行牛羊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立牛羊屠宰点屠宰羊3077只,肉品9.61万公斤;屠宰牛35头,肉品6290公斤;开具动物产品A票证33份,动物产品B票证1215份。依法严格执行辖区屠宰报检制度,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维护肉品市场经营程序。制定了《农药包废弃物回收专项治理方案》,检查中发现20余家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其整改。引导农药经营户遵法守规,履行相关回收义务,向广大农民群众、农药经营户,发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倡议书》10000余份,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提高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意识和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减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田生态系统的破坏及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和降低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农业绿色发展与下一步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大荔县冬枣现在成为大荔县致富的主导产业,种植面积超过42万亩,年产值40多亿元,占全县农业生产总值的近三分之一,连续五年蝉联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枣类第一名,品牌价值达到44.94亿元,冬枣的质量安全事关当地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护冬枣安全质量,维护大荔冬枣品牌,实现冬枣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从今年6月到10月底大队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冬枣质量安全巡查工作,重点对全县冬枣生产、包装、销售、贮藏、物流等方面进行巡查,着力查处生产销售高毒禁用农药、“三无”农药化肥的农资经营行为;查处种植生产环节中采青、催熟、催红上市、违规使用膨大剂、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查处贮藏加工过程中滥用保鲜剂、防腐剂、着色剂、调香调味剂等添加剂、添加物的行为;查处市场中滥用、冒用“大荔冬枣”品牌的行为;查处市场流通中违法违规使用“大荔冬枣”区域公用品牌标识系统和产品包装的行为。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有效解决存在问题。维护了大荔县冬枣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大荔县冬枣的品牌效益。(三)全年,在市场检查活动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40人(次),车辆360台(次),累计检查农资批发企业120家(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300家(次),其中化肥批发企业18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32个(次)。兽药、饲料、生鲜乳经营门店和企业监督检查65家(次),打击私屠乱宰监督检查32家(次)。立案查处各种违法案件13起,其中农药案件8起、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案件1起、兽药、饲料违法案件3起、打击私屠滥宰案件1起。通过一系列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工作的开展,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我县现代农业,设施冬枣大棚增长。而由于产业发展迅猛增长,群众种植管理技术不成熟等原因,导致的药害现象较多。对于群众投诉,我队按照“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热情接待、及时处理。第一时间现场查看问题,对于使用的农药标签,质量,登记等没有问题的现象,我队及时邀请农业专家团专家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一对一讲述农药的使用方法、温室大棚的通风管理和田间管理技术。使群众获得了科学、合理的管理技术。对于使用农药本身标签、质量、农药登记存在问题的农药产品给予严厉打击,对群众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今年来,共处理群众投诉56起,一对一为群众讲述农药使用管理技术43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60万元,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26户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及5户饲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实施了电子信息录入,完成兽药经营企业二维码扫码枪安装及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注册工作,全面实现电子化信息化监管。在兽药饲料投入品经营企业中积极开展“双严格、一规范”诚信经营评比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确保我县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是农业技术干部,缺乏从事执法工作的经验,部分农业执法人员基本的业务素质及胆量和胆识素质不够高,严重影响农业执法的公正和效率。二是管理对象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对象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者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整改措施一是健全能农业执法体系,以事后监管、行政审批、检验检测为重点,加快形成机构合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执法体系。二是广泛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农业是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农业行政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以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理清农业执法职能,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农业执法集约化建设。加强部门内部统筹调配,确保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相适应。整合和加大执法投入,完善执法装备,严肃案件查处,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我们必须正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现实情况,找准差距、对症下药,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把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促进农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