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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湿地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9 10:46
单位名称 大荔县湿地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护野生动植物、湿地提供监测保障。指导管理陆生野生动物,做好湿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湿地环境监测,护救迷途受伤和患病的野生动物;全县湿地的勘察、立标及管理;对全县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住所 大荔县城关镇南关路2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文斌
开办资金 4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1万元 23.75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湿地保护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规范使用印章、证书。1、变更法人代表人:根据中共大荔县委组织部荔组干发[2021]109号文件,原法定代表人任建合变更为李文斌,变更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荔段工作开展情况1、广泛宣传,提高群众意识通过设立宣传站、拉挂宣传标语、张挂宣传年画、发放宣传小册子、宣传单、网络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据统计,接待咨询人员1700余人次,发放世界湿地日宣传年画2000余张,拉挂大幅宣传标语10余幅,发放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联合范家镇、赵渡镇在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中严力打击非法捕捞鱼类、乱捕乱猎野生动物、乱砍滥伐的行为进行了大力宣传,增强了群众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和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加强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荔段日常巡护,聘请当地6名巡护人员深入黄河湿地,进行全天性巡查,并坚持填写巡护日志;坚决杜绝开垦、烧荒,阻止违法开垦10余次;取缔非法采砂2起;驱赶放牧45次;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3246平方米。科学修复,退耕还湿配合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完成2020年度退耕还湿项目;并配合上报2021年退耕还湿项目。依法整治,突出重点督促落实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荔段核心区内有土地所有权的水务局(河道管理站、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大荔黄河河务局、陕西省农垦集团朝邑农场责任有限公司、范家镇、赵渡镇做好万亩莲菜种植以及千亩水产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生态优先,合理保护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反馈2018-2019年省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动态监测点位及要求,严格按照《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关于做好绿盾2018-2019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动态监测点位核查的通知》(陕黄湿发〔2021〕1号)文件精神,对12处疑似点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上报申请销号。(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我们利用“湿地日”、“爱鸟周”,在全县人口流动量较大的市场及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及迁徙通道进行广泛宣传,共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页5万余份,悬挂横幅20多条,刷写标语40多条,制作保护野生动物警示牌120块,为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多措并举,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关于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相关文件,对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地区,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范围,以及在湿地、林地周围村镇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农家乐和饭店15家,集贸市场4处、批发市场2处、农产品市场1处、花鸟市场2处、古玩市场1处,检查驯养繁殖经营加工户3家。救助野生动物16次,其中苍鹭2只、猫头鹰4只,池鹭三只等,对有伤病野生动物进行伤病处理,对已恢复野外生存能力的,对其进行了野外放飞。突出重点,提升保护效果积极主动深入重点区域,特别是湿地候鸟集中栖息地,对设置天网、下夹套、毒饵等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巡护人员对湿地、林地内进行常规化巡查,并填写巡护日志,汇报当天巡查情况。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全县野生动物迁徙通道、栖息地、繁殖地累计进行了3000人次的巡查,出动车辆300余次,巡护面积为4.5万公顷。对我县湿地内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黑鹳,二级保护动物灰鹤、天鹅、白琵鹭等在我县内的数量、栖息环境,迁徙时间进行了监测纪录。(三)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我县古树名木共有189株,涉及15个镇,多为村集体所有其中:按树种分:枣树86株、柿树1株、柏树36株、国槐49株、皂角树15株、石榴树2株,共6个树种。按级别分:特级1棵,一级古树9株,二级古树29株,三级古树150株。大荔县朝邑镇涉及9棵古树:堤浒村2棵古槐、六合村1棵皂角、平罗村1棵皂角、南午村1棵国槐、蔡邓村1棵国槐、丰图义仓石榴树2株、国槐1棵。按照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全县古树名木巡查了三次。目前,均生长旺盛并对下寨枣树公园的古树进行进行了挂牌。(四)朝邑湖湿地公园保护工作1、加大保护力度,提升湿地功能(1)、建设鸟类繁育点13处,约1000平方米,为鸟类繁殖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2)、建设生态廊道五公里,栽植柽柳5000棵;(3)、新建监控点4处,监控维护提升10处,并每日填写监测日志;(4)、新建2公里巡护步道,方便日常巡护;(5)、完善生态修复500亩,建设防火隔离带200条;(6)、驱赶钓鱼人员600余次,收缴非法进公园捕鱼橡皮艇2只,单人滑木船3只;(7)、疏通退水口洛惠渠道2公里;(8)、设置入园防火码,建立防火台账。2、接待工作(1)、陕西省2021年为期三天的湿地保护交流培训会在大荔顺利举办;(2)、省市领导视察陕西大荔朝邑国家湿地公园2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2000人。3、帮扶工作(1)、10月,我县连续出现5次降雨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每次时间间隔短、累计降水量大及洛、渭河暴涨、倒灌,导致大荔境内多处村庄农民受灾,湿地中心领导紧急组织救援工作,拖运船只,营救雨林五村受困群众100余人;(2)、修建新筑河堤5公里,完成湿地公园进退水清淤筑坝项目。解决了周边群众冬枣大棚的水淹问题,为湿地公园建立生态廊道发展打好了基础,完善安全巡护。二、取得社会效益情况(一)生态效益1、有效地稳定和保护湿地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为湿地水禽创造了一个稳定的栖息、中转、越冬、繁衍环境,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有重要的意义;2、可以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提高空气湿度,改善空气质量,调节区域小气候,减少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3、可以降解污染,净化水质,减小河流污染对多种水鸟、水禽和鱼虾贝类的威胁,减轻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有效地保护水资源。4、调节黄河径流,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为农业生产和水产养殖提供稳定的水源,减少旱、洪灾害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减缓黄河泥沙流量,起到保持水土作用。(二)经济效益大荔县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的实施,在保护湿地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同时,可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①通过改善区域小气候、调节河水径流,促使保护区及周边地区农业稳产丰产;②通过促进林果、蔬菜等产业发展,可提高当地群众的经济收入;③通过促进加工、服务业的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三)社会效益大荔县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表现为:1、提供人类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科普宣传和青少年自然科学知识教育的基地;2、激发与推动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通过教学实习、科普宣传等,使人们更加接近大自然,了解和感受大自然,从而提高人们热爱大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3、保护区内分布有丰富多样的生物资源,珍禽种群多、数量大,具有极高的美学观赏价值。4、带动当地加工、服务等行业的发展,解决社会部分剩余劳动力就业,有利于当地社会稳定。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我县没有专门的伤病野生动物救助站(点),缺乏救护救养设施设备,且每年候鸟越冬期伤病鸟类救助任务较多。2、个别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强,需持续开展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科普宣教设施需提升,科普宣教活动由于科普宣教设施匮乏,科普宣教开展的力度不够。需布设宣教室一间。3、我县湿地总面积30861.38公顷,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人员力量远远不够,需要从周边村庄聘用临时管护人员,作为专职巡护管理人员,护湿防火,并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解决。4、鸟类栖息地类型简单,湿地公园生境主要以深水区为主,栖息地主要是岛状的芦苇,缺少浅水区域和沼泽环境。需恢复鸟类栖息地。5、近几年,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我县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数量增加,对部分群众种植的农作物造成了损失,需给予适当的补偿。(二)整改措施1、继续加强湿地日常巡护,严厉打击破坏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资源行为。2、加强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3、争取中、省、市资金加大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资金投入。下一步工作打算2022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县林业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按照上级文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强化单位党组织建设、着力推进从严治党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建为引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实现“最强党支部”目标夯实基础。(二)为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当地群众利益的冲突,积极争取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荔段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项目,全面恢复被开垦湿地。督促土地所有权单位加快推进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黄河湿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三)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重大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湿地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向公众开展湿地科普宣传教育,普及湿地科学知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四)继续加强湿地日常巡护,坚决杜绝开垦、烧荒;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擅自开挖水道、鱼塘、取土、采砂;擅自砍伐林木、割芦苇、草、放牧、养殖,捕猎、捡拾鸟卵和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养生物。(五)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与修复工作,以及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的监测记录工作。(六)完成2020-2021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大荔段范围内点位核查整改,并做好及时消号。(七)继续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加强湿地公园后期建设和黄河湿地的退化湿地修复工作。(八)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