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石泉县>
石泉县救助管理站
石泉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3-29 10:44
单位名称
石泉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救助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做好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登记、查核、甑别、救助管理等工作;做好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住所
石泉县城关镇环北路79号
法定代表人
鲁建明
开办资金
43.0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石泉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86万元
14.1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民政部颁布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为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其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并及时记录被救助人员的身份信息、进站、离站以及被救助的方式等。(4)对无法查明姓名和家庭地址的受助人员,由我站站外托养至各敬老院,并及时发布寻亲公告,加强与县公安局的对接,积极寻找查明其身份信息,并护送返乡。2、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1)对不愿来站的受助人员发放食品、水及衣物(2)对病重流浪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并及时能顺利返回家乡3、举办“6.19”全国救助开放日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救助引导卡等形式邀请社会公共走进救助站,增进救助管理机构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了解,消除偏见和误解,扩大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救助工作中。取得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举办“6.19”开放日活动,提高了群众对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知晓率,推动主动救助工作再上台阶。通过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并能及时返回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查询难,一些吃聋哑傻、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无法查询到其身份信息,导致站内滞留人员增加。二是街头救助难,街头救助工作涉及行政执法,即牵扯救助管理人员有无执法权问题,又涉及公安、城管等部门职能交叉和配合履职问题,救助站工作人员上街救助时,街头流浪乞讨、职业卖唱、个别操控未成年人、残疾人行乞等流浪乞讨人员,拒绝接受救助,甚至辱骂工作人员,使得救助工作不佳。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领县、公安的紧密联系,并利用“石泉吧”、“石上清泉”、“石泉民政”等公众号发布寻亲公告,提高搜寻范围,提高寻亲效率。二是通过政府购买途径壮大救助人员队伍,不断创新救助工作方式的创新和改革,进一步提高专项救助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如既往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秉承“发现一例,救助一例”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救助工作方式的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提高专项救助的服务质量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