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大荔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药品集中结算管理做好服务。药品集中采购结算工作监督管理和具体结算工作 | |
住所 | 大荔县西环路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晓翠 | |
开办资金 | 13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大荔县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42万元 | 5万元 | |
网上名称 | 大荔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全力做好药品采购和结算工作。一是指定专人对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学习,并对配送企业和乡镇卫生院进行指导,进一步加强了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工作,规范了各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及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行为。二是每月将药品配送资料进行统一规整,将企业配送金额与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监管平台的数据进行核实,在确保数据无误后进行录入并汇总,做到数据准确无误。三是定期对县级医院及卫生院、卫生室的药品款项上缴情况进行统计,将已到账的县级医院药品款项及乡镇药品款项及时审核拨付给药品配送企业。我县县级四大医院、26所卫生院、4个卫生服务中心以及283个村卫生室严格实行药品统一管理,落实“零差率”销售。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县药品采购总金额1.76亿元(其中:县级四大医院采购金额1.48亿元,镇、村采购金额2818万元)让利群众2642万元。公立医疗机构上缴药款1.72亿元,支付配送企业药款1.75亿元。我县药品配送率、配备率及使用率均已达到省市要求。2.办公室日常工作。认真完成了全中心各类文件、重要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收文35份,发文5份,发催款通知单29份,并配合县局、市局做好了医保调研工作。组织完善了《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学习制度》,《廉政纪律制度》等,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对机构编制进行了自查,重点核查实有人员个人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与编制手册一致、通过自查未发现存在问题,并报送县编办。3.开展全县卫生院“两病”门诊药品储备情况摸底工作。成立摸底检查小组,对部分乡镇卫生院、卫生室就推进“两病”门诊药品储备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各卫生院均对“两病”门诊药品进行了储存,但普遍存在口服类药品、注射剂类药品储存量相对较少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要求医院执行“两病”政策,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两病”用药备用,规范管理和合理用药,加大“两病”报销宣传力度,提高“两病”患者的知晓率,更大程度让利“两病”患者,为我县“两病”患者的用药保障保驾护航。4.防汛和疫情防控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汛情,我中心全体干部积极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分段包干、守提抢险,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财产安全,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与此同时,继续加强防控工作,参与局机关疫情值班工作,积极排查高风险地区返荔人员,落实职工干部出县报备工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本年度,我县县级四大医院、26所卫生院、4个卫生服务中心以及283个村卫生室严格实行药品统一管理,落实“零差率”销售。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县药品采购总金额1.76亿元(其中:县级四大医院采购金额1.48亿元,镇、村采购金额2818万元)让利群众2642万元。公立医疗机构上缴药款1.72亿元,支付配送企业药款1.75亿元。工作中指定专人对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学习,并对配送企业和乡镇卫生院进行指导,进一步加强了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工作,规范了各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及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行为。强化业务督查,当好“督查员”。对药品款项上缴不及时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卫生室以微信告知、电话联系负责人进行催缴。通过实地走访,下达催款通知单,督促其尽快上缴药款,并做好配送企业药款支付工作。目前本年度共催缴药品欠款1.72亿元,去年同期催缴药品欠款1.45亿元,比去年同期药款欠款多收回2646.8万元,欠款催缴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截止目前本年度支付配送企业1.75亿元,上年支付配送企业1.46亿元,比上年同期多支付配送企业药款2911万元,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目前我中心开展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如下:1、药品采购与结算监管力度还需加大;2、加强中、省、市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的学习和宣传。3、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上缴药款不及时。针对存在问题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强化药品采购管理,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督查考核力度。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创新配送管理方式,强化县镇村一体化配送,率先实行卫生室药品配送到位,减少流通环节,提高配送效能。加强药款结算管理。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时限及时支付药款。对药品款项上缴不及时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卫生室以微信告知、电话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催缴。通过实地走访,下达催款通知单,督促其尽快上缴药款,并做好配送企业药款支付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增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持续学习中、省、市下发的的学习文件,使办公室成员都能全面掌握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更新业务知识结构,努力使理论水平与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二)检查督查和指导相结合。继续做好药品的监管工作,并及时督促各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及时上缴药款。配合医保局做好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工作情况的管理和督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杜绝采购国家规定的目录内以外的药品。定期深入基层检查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的开展。坚持经常性的深入进行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监督卫生室对目录内药品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使用和经营目录外药品,对违反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卫生室要严格处理。并按时查看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情况。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正常合理的开展。(三)积极贯彻落实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药款进行直接结算。推进药品采购与结算精细化管理,提高药品管理治理能力和水平。做好对药品采购的配送企业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药品清单进行价格、品种核对,严格按照招标价格品种执行核对。定期及时的从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收缴药品款项,及时准确的给配送企业结算药品款项,确保我中心按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配合医保局做好全县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工作情况的管理和督查工作。持续进行系统性的业务探讨,计划将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合同上缴药款情况纳入到来年的年末考核细则当中。加入局机关考核小组,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两定”机构协议执行情况,根据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打分,计划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将最终考核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并整理。岁月荏苒,日月如梭,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中心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和同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中心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踏踏实实地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保证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促进全县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真正做到以优质的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的需要。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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