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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29 10:26
单位名称 白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劳动保障服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劳动纠纷调查、处理。
住所 白水县雷公路东段人社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郝吕周
开办资金 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4万元 9万元
网上名称 白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0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情况,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工作情况。1.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情况。截止目前,共接受来访群众700余人次,接收投诉举报案件106起,立案84起,协调处理21起,不予受理1起;2.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应平台办理情况。截止目前,受接收全国根治欠薪平台案件181起,办结181起,办结率100%;3.“12345”民生平台办理情况。接收“12345”民生反应平台案件49起,办结49起,办结率100%;4.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接收县信访办转办中省信访积案6起,办结6起,办结率100%;5.工伤认定工作情况。接收工伤申请案件54起,已做出工伤认定案件52起,中止案件2起,结案率100%;6.根治欠薪宣传情况。为切实提升我县用人单位的遵法守法意识,全面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大队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集中宣传、送法入企、入企授课、媒体宣传、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今年共开展集中宣传5次,送法入企6次,入企授课1次,召开座谈会15次,接待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2万余份,发表各类根治欠薪信息18篇。7.欠薪预警平台工作开展情况。录入工程建设项目15家,农民工实名制人员1100人,接收预警信息23起,办结23起,办结率100%。截止目前,大队共接收各类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及线索355条,依法为820余名农民工发放工资860余万元。二、社会效益情况。1.共检查用人单位93家,其中建设工程领域31家(政府投资项目4家,其他社会类投资项目10家),其他用人单位55家,(加工制造18家,住宿和餐饮业14家),劳动密集型企业36家,发放宣传手册1.2万余份,现场解答劳动者咨询800余人次。2、在夏季专项检查期间及时化解了停建项目安居二期工程、零食诱惑、县医院医技楼的欠薪隐患,63为名农民工发放工资228.81万元。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起,协调5起,为30名农民工兑付工资23.24万元,确保了欠薪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一)存在问题:1、企业对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重视不够。目前,大部分企业存在着企业领导只抓生产和效益,不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现象,对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政策不闻不问。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主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绪很大,以员工流动性大为由,不愿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即便签订了,也大多流于形式,没有严格履行,致使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2、劳动保障监察缺少强制措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简称为《条例》),虽然为劳动监察执法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但力度、强度还不能适应现在变化中的劳动环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没有强制措施,对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现象劳动保障部门只能处罚,但对企业负责人不付工钱、不缴保险、转移财产、逃避处罚等行为,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申请法院执行期过长,在执行时企业已无力偿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的处罚往往只能是一纸空文。3、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面对目前就业难的形势,大部分劳动者为了维持生活,对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条件只能忍气吞声,认为找到工作不容易,放弃自己应有的权益,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收取风险抵押金、延长工作时间、增大劳动强度等行为能忍则忍。4、各部门协调配合缺乏力度。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市场、公安、交通、水务、住建、法院、司法、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部门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整改措施:1、加强劳动保障法律规宣传覆盖面。采取联合宣传、集中宣传、设点宣传、入企讲课等方式,全面提升我县用人单位对《条例》的知晓率,有效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措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简称为《条例》),虽然为劳动监察执法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但力度、强度还加强。3、加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对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条件进行维护,不会认为找到工作不容易,放弃自己的权益,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收取风险抵押金、延长工作时间、增大劳动强度等行为加强维护自己的权益。4、夯实责任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市场、公安、交通、水务、住建、法院、司法、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部门合力加强得到充分发挥。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2022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二是治欠办各成员单位指派专人,组成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三是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四是加强司法移送衔接工作,公安机关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欠薪案件,要提前介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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