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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地方海事所

发布时间: 2022-03-29 10:26
单位名称 白水县地方海事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船舶船员年度检验;水上交通事故处理。
住所 白水县水门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谢建强
开办资金 21.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白水县交通运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13万元 23.26万元
网上名称 白水县地方海事所.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水路运输生产稳步增长,市场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全年我所围绕发展水路旅游运输和方便群众出行,积极组织水路运输,加强“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时期及周末的运力调配,确保游客不出现滞留情况。2、常抓不懈,加强监管,保持打击违法高压态势。突出重点,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开创齐抓共管好局面。就打击船舶证照不齐、配员不足、等非法运输行为与县交通局、安监局、旅游局进行联合检查,开展综合治理,共同打击各类违法行为。3、突出重点,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每月召开一次水上交通安全例会,摸清安全隐患,及时总结上月水上交通安全经验,市海事局和交运局制定或下达的新的工作任务,布置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逐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及调整管理方法。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对辖区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排查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为全县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四月份,召开水路运输企业及船员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和任务。二、社会效益情况。截至10月31日共完成客运输量5.1万人次,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按照市航运管理处的统一部署,顺利的完成了我县水路运输业核查工作。2021年我县共核查水路运输企业一家,核查船舶75艘,合格75艘,合格率100%,并按照市航运处要求为75艘营运船舶的营运证进行年度检验。我所配合应急局成功举行了2021年度水上安全搜救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效果很明显。不但锻炼了海事队伍,磨合了运行机构,而且提高了海事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船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2、我所经费严重不足,财政划拨的专项整治经费不足,致使工作难以开展。(二)整改措施:1、加大船员培训次数,针对船员业务知识多交流。2、多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保障水上交通业务顺利开展。3、及时向上级部门沟通确保人员到位,正常开展业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自身队伍建设。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职工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业务水平。对新进职工和大学生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真正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做好所部内务、卫生工作,树立海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做好信息报送及上级精神传达工作,做到准确、高效、及时的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廉政教育工作。2、加强水上安全巡航,保安全、保畅通。组织力量继续加大对重点航段、水域的巡航力度,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确保不发生监管不力的水上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航道堵塞责任事故。3、突出水上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市海事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重点专项治理辖区内“三无”船舶。4、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水上水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与兄弟单位的联动机制,开展有针对性。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