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子长县>
子长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子长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29 10:19
单位名称
子长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作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畜禽屠宰、种畜禽、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农产品质量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工作;承担投诉举报受理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处罚;作好宣传、培训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子长市四路口联创办北二楼201
法定代表人
李军
开办资金
20.9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子长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万元
17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大队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大力支持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一是组织开展了“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能力大提升”活动,系统全面学习涉农法律法规及执法业务知识,对新颁布和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二是组织学习“全国农业执法通APP”操作使用知识,执法人员全部安装了“全国农业执法通APP”,在执法工作中逐步推广应用,推动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三是建立执法对象监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逐步厘清监管对象范围,实现信用登记分类监管。(二)健全执法各项制度,全面规范综合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公示、农业综合执法全过程记录、农业综合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处罚中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不断规范执法活动,加强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厘清了农业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建立了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三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开展农资经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牌农机、无证操作行为,规范农机销售维修行为。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与延川、延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区域联动执法,与市场监管、公安局食药环大队等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开展农资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二是加强农资经营人员法律培训,对全市农资经营户、兽药经营人员等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注意事项等三次专题培训,共培训人员55人次。取得的社会成效专项检查方面:今年以来共出动车辆15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865人次,立案查处5起,结案5起,挽回损失0.4万余元,取缔违法屠宰点1个,罚款14300元。区域联动执法方面:我大队与延川、延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区域联动执法,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25个农资经营主体进行综合执法检查,抽查农药、种子、化肥、兽药标签105个。同时派出执法人员8人,检查其他两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53个,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全部移交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处理。部门间联合检查方面:我大队与市场监管、公安局食药环大队等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80余个,有效的规范了经营行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当前,按照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基本到位,但由于单位刚刚成立,执法经费、执法装备等未按照要求落实到位,严重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由于改革后整合了多部门的执法业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需要经常性加强培训教育以适应监管需求。同时,部分农资经营户、种养殖户等对依法守法经营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采取全面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执法能力培训,做到能办案、会办案、敢办案,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和农资知识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民识假辨假能力,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三是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种植养殖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四是健全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农资打假工作体系。五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从严从重处罚农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