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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城区国土资源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2-03-28 16:45
单位名称 杨陵城区国土资源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护耕地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管理服务。实施土地管理,土地复垦,土地计划和规划。办理土地征用,划拨手续。调解土地宅基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凤凰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董海波
开办资金 3.8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87万元 0.88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城区国土资源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辖区广大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得到提升。一是全年组织所里人员参与两级自然资源局开展的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3次。二是以两委会干部换届为契机,开展街道办机关及新任名两委会干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会2场,组织印制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单3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制作基本农田保护展板6个,更换基本农田保护牌4个,并在执法巡查和日常工作中向群众分发,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和工作支持。(二)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责任,辖区耕地保护红线得到巩固。一是认真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全年组织开展辖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31次,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9起。二是坚决把关于粮食安全的批示指示落到实处,指导区城投公司办理了马家底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指导杏阳专业合作社、杨陵区寨西经济合作社按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备案。(三)努力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辖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井然。一是组织完成了辖区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没收违法建构筑物2宗,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宗,处理相关责任人3人。二是以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扎实推进辖区砂石场的清查整治工作,共拆除洗砂设备2台,依法关停取缔砂石场1个。(四)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引领辖区乡村振兴项目落地。一是按照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完成了辖区内村庄规划试点村规划编制工作,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和发展。二是为确保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先后组织对辖区内2家单位的通信发射塔进行了拆除。(五)及时处置信访和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切实维护辖区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全年受理自然资源信访案件3件,已全部调查办结,并向信访人予以答复,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受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1件,已调查办结并答复扫黑办。(六)提高政治站位,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按照上级和局领导安排,先后参与了马拉松、农高会秩序维护,杨凌上院小区疫情防控等工作,并能按期按要求完成。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切实履行了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了辖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一定的战略性意义。实施辖区村庄规划工作,科学合理布局辖区村庄规划建设,对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了基础,对支撑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二)经济效益。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了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了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开展辖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下一步乡村振兴项目的落地建设奠定了基础,可以有效促进全区经济全面发展。同时,将充分显现农村土地价值,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收入。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人员力量比较薄弱。全所编制8人,目前实有4人,1人面临退休,且人员老龄化问题突出。2.业务水平整体偏低。全所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性业务工作推进费力,日常工作开展效率和质量不高。(二)整改措施1.加强基层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加强与其他兄弟地市国土所的学习交流,不断总结提升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提高全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推进基层所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开展。2.建议局党组通过调剂、公开招聘等方式,配齐配强基层所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一是全年在辖区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二是全年在杨陵、李台、大寨街道办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普法讲座不少3次。(二)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巡查。一是认真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坚持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二是重点抓好城市建成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和查处工作,坚决遏制住未经审批擅自加建加盖违法违规建筑物的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管理秩序。(三)创新开展辖区耕地保护激励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陕西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及时将办法要义和中省及示范区关于耕地保护激励工作的有关要求向杨陵、大寨街道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工作支持。二是按照耕地保护激励有关要求,在杨陵、大寨街道办积极创建杨陵区第一批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三是加大辖区内“三块地”(即:基本农田、耕地、公益林)保护力度,以村为单位将“三块地”落实到图上,严肃查处擅自占用“三块地”搞“非农化”的问题,逐村走访三委会干部,增强干部群众保护“三块地”的意识。(四)全力参与做好杨陵区57个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局规划队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相关资料收集,认真落实土地征收六项法定程序,保障重点项目及时落地。二是加强与辖区街道办、村(社区)的联系沟通,参与项目前期工作,指导项目依法依法按程序选址、用地。同时,在重点项目土地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街办对未经审批的建构筑物依法进行查处,助推重点项目用地及时交付使用。(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一是为进一步明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全区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承接好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下放的农村宅基地登记事项,方便辖区群众办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二是按照局里安排,积极配合林业站做好护林防火、检疫核查等工作,确保辖区内林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与规划队的联系沟通,全程参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针对全区地下砂石资源利用管理职责下放杨陵区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参与承接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好辖区地下砂石资源管理秩序。(六)认真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日常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做好辖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建设发展。二是扎实开展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耕地保护督察和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查处和拆除一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问题案件。三是积极参与开展辖区202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四是坚持信访问题的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最大限度的降低辖区涉地信访率。五是积极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设施农用地备案、临时用地管理、林业等工作。(七)加强自然资源业务培训工作。一是积极参与中省、示范区及局里安排的各类自然资源及规划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二是坚持周五上午集中业务学习,深入学习自然资源和规划各类新政策、新要求,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八)坚决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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