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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岗路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凤岗路健康教育站)

发布时间: 2022-03-28 16:43
单位名称 杨陵区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岗路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凤岗路健康教育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社区居民提供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常见病的发病诊治;预防保健: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及效果监测预评估。
住所 杨陵区防护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王少平
开办资金 62.7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2.67万元 1024.36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杨陵区卫健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业务开展情况截止2021年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累计建档38687份,其中公园路城区建档9330份(公园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于2016年10成立),全辖区共筛查慢性病患者4213人,其中高血压3131人,糖尿病1082人,每月做好随访督导,强化慢病防治培训及宣传,做好慢病患者体检,及时做好新增慢性病人的检出及上报。全辖区精神病患173人,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并做好随访、体检、对患者家属护理方面的健康指导及患者门诊免费服药的宣传。开展健康教育讲座37期(含辖下机构),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主题健康教育活动32期,举办健康教育专栏6期,播放健康教育视频14种;全年孕妇管理331人,产妇管理299人,高危产妇42人,0—6岁儿童管理2607人,孕妇产前免费增补叶酸299人,发放叶酸745瓶;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 3659人,体检率达79.3%,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2902人。协助卫生监督所加强对辖区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执业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加强我院及村卫生室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管,明确村级卫生协管员职责,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非法行医、学校幼儿园、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协管巡查工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我单位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经营性质为非盈利性,在2021年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和慢病、精神病筛查,将特殊人群纳入规范化管理,并做好随访、体检、对患者家属护理方面的健康指导等服务。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妈妈课堂”,加强家长们对儿童预防接种重要性认识以及相关知识掌握,就一二类疫苗的区别、疫苗种类及相应疾病预防、预防接种流程、注意事项及接种疫苗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和处理方法等进行全面知识普及,更好的帮助家长们掌握相关接种知识,让更多的孩子得到保护,健康成长。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我单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却因受营业场所限制,至今未能开展基本医疗工作,导致单位职工只能进行办公室办公,不能进行专业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日常工作多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各个业务口的基本办公业务。长此以往,职工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由于我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一直短缺,不能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职工长期进行固定工作内容,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新性不够强,缺少学习提高的积极性,少有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促进工作的氛围,存在按部就班,得过且过的情况,工作亮点较少,整体办公氛围较为慵懒,尚待提高。2022年,积极开展基本诊疗业务,提高全体职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改善工作管理模式,加强对职工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力争为辖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服务环境,更好地保障居民健康生活。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2、进一步完善接种门诊,争取将本单位预防接种工作做出亮点、特色。3、加强基本医疗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迎头追赶,尽量缩小与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距,提升医疗服务,扎实做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12月03日至2026年12月02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19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2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