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杨陵区> 杨陵区信访接待中心

杨陵区信访接待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8 16:37
单位名称 杨陵区信访接待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调查研究,负责杨陵区信访接待服务工作及信访接待网络建设,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
住所 杨陵区康乐路20号
法定代表人 丁瑜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信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万元 0.88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信访接待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区信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2021年业务活动开展情况2021年度,一是接待群众来访474批次1644人次;受理网上信访事项600件次(受理本级网上信访事项232件次、上级转送信访事项368件次,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受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信访事项47件次,按期办结率100%。二是全年安排区级党政领导干部接访273人次,接访群89批次428人次,协调群众反映问题89件,其中主要领导接待群众14批次28人次,协调群众反映问题14件。三是先后对30件重点信访事项落实区级党政领导干部包抓,截止2021年底,已化解销号6件,责任单位教育疏导8件,正在推动化解16件。取得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通过2021年的各项工作,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党的信访政策和具体规范,推动信访接待工作依法依规、有力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真正让群众信服、满意,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三、存在问题一是进京赴省访时有发生,到示范区、区政府集体访、重复访依然突出。个别镇办和部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信访事项化解稳控不力,导致群众反复到各级上访。二是重复网上投诉信访量较大。群众重复向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投诉量较大,特别是向国家信访局重复投诉量大,重复信访事项大部分是责任单位已答复,信访人不同意处理结果,反复网上投诉;还有少部分群众信访诉求,责任单位不够重视,不能及时合理答复信访人,导致信访人反复网上投诉。三是建设领域集体上访量较大。建设单位及责任主体对房地产项目和城改项目前期信访矛盾风险研判不到位,加之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职能交叉重叠,上下沟通协调不畅,互相推诿,导致群众反复聚集上访。四、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工作计划一是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工作。强化信访矛盾源头排查化解工作,落实初信初访首接首办责任制,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走访和网上信访,推动信访工作向基层聚焦、重心下移,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减少群众越级走访。二是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加大信访基础业务日常督办催办、通报、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办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定期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规范化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和考核,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提升。三是协调推动重复信访事项和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工作。对中、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进行分析研判,落实区级领导包抓,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三到位一处理”要求,限期化解。四是切实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保障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做好中、省、示范区及我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聚集上访、极端恶性事件和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负面炒作。五是持续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按照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要求,从组织制度、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服务要求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信访各项工作,狠抓信访矛盾源头治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减少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六是持续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创建活动。紧紧围绕“业务规范、接谈精准、办理到位、人民满意”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信访接待窗口工作规范,细化工作责任,全力提升信访接待工作质效,切实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真正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