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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22-03-28 16:29
单位名称 杨陵区粮食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粮食体制宏观管理提供保障。监督管理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粮食行业机制,组织实施粮食购销及储备政策,拟定粮油流转购销计划,培训粮食专业人员,推广科学保粮技术,仓储设施维修,建设与改造。(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小康路2号
法定代表人 马文彬
开办资金 44.0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79万元 4.16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粮食局.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完成2021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及2020年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局根据示范区的要求,积极承担了示范区考核办公室的职责,作为牵头部门,起草并出台了《2021年杨凌示范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将考核内容细化为8个大项43个小项,分解到示范区和杨陵区的相关部门。并且完成了2020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整改及回头望工作。2、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精心安排部署。9月23日,由区粮食部门组织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粮食系统(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粮食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同时,印发了《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落实粮食购销监管职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购销问题全面排查工作方案》,确保各级粮食和物资备部门在落实粮食购销监管职责方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开展鼓励动员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和反映提供线索。自2021年10月18日区粮食局成立巡查工作联络组以来,围绕专项整治开展了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座谈走访、下沉调研等方面工作,截至目前,未收集到有关问题线索。3、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改革推进情况。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0]27号)精神要求,积极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制订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杨陵区粮食应急储备工作实施方案》(杨政办函〔2020〕13号)、《杨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杨政办发〔2020〕28号),同时起草了《杨凌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十四五发展规划》,正在审签。将有力保障地方粮食安全4、新增储备落实情况。由于我区2020年9月自主增加原粮(小麦)储备规模为3000万斤,今年,省上下达我区新增储备小麦任务后,按照管委会要求,我局积极与财政、农发行等部门沟通衔接,认真制定增储方案,考虑我区去年自主增加原粮(小麦)储备规模及财政状况,经研究,将我区2020年9月自主增加原粮(小麦)储备3000万斤中500万斤纳入本次新增储备规模。该批小麦于2020年9月完成入库,目前成本核算,验收结束,各项费用拨付到位。5、夏粮收购工作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夏粮收购工作安排,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二是走访调研,了解实情。深入走访区内收购企业,了解企业的收购数量、资金、仓容及器械设施等,协调和处理相关问题。三是筹措资金,做好服务。积极主动与当地农业发展银行沟通衔接,目前共落实收购资金5100万元,收购小麦5.7万吨。通过政府网站公布收购网点,坚持四公开,并设置便民服务点。6、认真学习贯彻《粮食流通条例》,积极开展“全国爱粮节粮宣传活动”。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贯彻方案。需要掌握的问题等方面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作了全方位解读。并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情况进行了考试。同时,积极开展“全国爱粮节粮宣传活动”,在后稷公园设立宣传会场,拉起宣传横幅,号召广大居民群众前来参与。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一系列粮食政策、粮食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大力弘扬爱粮节粮正能量,宣传活动举行的有声有色有影响。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完成区级小麦储备为整个杨陵区应急用粮做好了有力的保障。2、解答群众提出的一系列粮食政策、粮食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大力弘扬爱粮节粮正能量,宣传活动举行的有声、有色、有影响。三、存在的问题杨陵区粮食储备公司的8厫仓房均存在不同程度裂缝,不具备存粮条件。由于杨陵区粮食储备公司是唯一的区属粮食公司,存粮条件的不具备,直接动摇杨凌储备基础。(二)杨凌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原粮(小麦)储备规模3000万斤,2020年9月已储备到位。由于我区2020年9月自主增加原粮(小麦)储备规模达到了足额,且未纳入全省储备指标计划,保管、利息、轮换等费用均由区级财政负担,区级财政压力大。(三)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水平较低。2019年4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接收了民政救灾库,负责按照计划采购、存储、保管杨凌民政救灾物资,同时承担了省级救灾物资和杨陵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任务。2020年9月完成了原粮储备。但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管理水平较低,亟待培训和指导。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对2021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望,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促进工作落实到位。对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认真梳理,查漏补缺,迎头赶上。二是履行杨凌使命,狠抓种业发展。继续深入推进种质资源保护、种子研发检测和示范推广,为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发展贡献“杨凌贡献”。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收到实效。四是做好区级储备粮管理工作,落实成品粮油储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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