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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28 16:11
单位名称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管理执法提供组织保障。贯彻国家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承担户外和公共场所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查处城区道路上违反市容管理规定的行为;配合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科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 张新建
开办资金 451.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9.31万元 432.67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5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上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举办单位已变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城管局的领导下,城管执法大队紧紧围绕中心任务,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业务范围开展情况(一)疏堵结合,全面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及马路市场(1)开展城区市容市貌大整治、大清洗行动。春节、清明、端午节日前夕,在城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共清理占道经营3000余家,出店经营3500余家,规范车辆停放1400余辆。(2)全面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出店、占道的整治工作。全力落实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夜间领导带班整治机制;错时、节假日执法工作机制、重点部位专人监管机制、每周2次集中整治机制、校园周边及夜间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长效机制、建立区域网格化划分及确定网格员巡查、上报问题工作机制,全方位、多措施、高效率的开展占道经营的整治工作。共上报机动巡查问题1000余件,处理群众投诉400余件。(3)全力开展“十四运”环境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十四运”范围营造。开展LED屏宣传30家,户外广告牌、喷绘等宣传20余处,向商户、企业、群众发放宣传单1000份,为“十四运”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及时开展“十四运”城市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全力开展“十四运”环境卫生大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学校、公司下发整改函40余件,积极督促整改落实,全力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4)疏堵结合,设置便民服务点。在城区设置5处便民店,有效规范流动摊贩,解决自产自销户销售,方便群众购物,全面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5)重拳出击,彻底取缔马路市场。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落实错时、节假日执法工作机制、重点部位专人监管机制,对博学路、张家岗、付家庄等重点部位加大日常管理力度;二是响应群众呼声,取缔了渭惠路阳光超市马路市场,为民解忧,得到群众的赞扬。(二)多措并举开展车辆乱停放整治一是增加机动车、非机动停放点,提升城市硬件设施。在康乐华府小区门口增加机动车停放点1处,可停放车辆36辆;在国贸南门设置硬隔离30余米,规范机动车辆乱停放。二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市容环境大整治活动、十四运环境整治,全力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的规范、整治工作,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及时处理群众关于非机动车停放的投诉,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温馨提醒”宣传单、口头宣传、教育等方式,开展非机动车“文明停放”、“做文明人”宣传,提升群众的按要求停放的素质。四是开展城警联动工作。共计开展城警联合行动4次,全力开展车辆乱停放集中整治,有效规范了车辆乱停放的问题。(三)全面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排查工作。结合十四运,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排查,各中队向各自辖区户外广告设立者下发告知书300余份,下发整函40余份。二是开展户外广告、楼顶字体整治拆除工作。拆除楼顶广告牌160余家,拆除后稷路、常乐路跨路广告牌2处,大型户外广告60余块,广告牌68块,发光字15个,外墙面广告牌60余个,LED二次门头208个,铁架子4个,清理乱张贴乱悬挂149处,玻璃门上字体480余家,门口杂物360余家,收缴发放传单800余张;三是加强门头专修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规门头装修10余家,规范装修58家;四是全面开展路牌、标识整治。拆除路牌杆子537根,拆移交通指示标识牌540块, 拆除交通交通指示标识牌349块,新增交通指示标识牌70块 ,新增固定杆1根 ,新增固定件540个。五是开展城区庆典的检查、规范工作。及时规范城区庆典宣传行为,共查处违规宣传3家,整改3家,规范宣传30余家。(四)持续开展“食安”创建工作。一是坚持对便民餐饮点落实卫生、秩序的日常监管。坚持每周联系环卫公司开展2次餐饮点地面、餐车的全面清洗工作;不定期的开展对餐饮点经营户的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一摊一桶”要求,并定期对卫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要求进行整改,共计处理3家;与餐饮经营户签订“经营承诺书”,全面落实卫生、秩序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六统一”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监督经营户保持餐车、环境的卫生和日常的消毒工作,坚持对经营户的健康证进行检查,保障群众就餐安全。(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有力推进流浪犬整治(1)有力组织,强力推进整治。一是共下发《集中开展流浪犬整治工作通知》8次。二是通过建立流浪犬整治工作群、通过各中队联系各镇办等方式,组织督促各镇办在各自辖区每周坚持开展整治工作。共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70余次,出动人员700余人,车辆170余辆,捕捉流浪犬70余只。处理流浪犬投诉24件,出动人员89人,捕捉流浪犬4只,办理犬证144个、犬牌160余个。三是及时督促镇办开展流浪犬乱象督察问题整改3件。四是全力开展流浪犬宣传工作,下发流浪犬宣传资料50余份,配合街办开展宣传3次,下发倡议书1300余份,有力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2)制定有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一是制定了副科级带班的流浪犬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每天督促各镇办开展各自辖区的整治工作。二是督促各镇办落实每周至少2次的集中整治机制。(3)加强督查,推进整治工作效果。由区政府领导带队进行全面督查。下发督查通报,用督查机制推进流浪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六)全力配合整治渣土车。一是确定2人常驻示范区渣土办,配合开展城区渣土车的检查、监督。二是开展辖区工地的排查、宣传。共检查工地家。三是开展渣土车日常检查。查处沿路抛洒、未覆盖等情况。共检查渣土车辆320余辆,现场批评教育70余辆,无手续30余辆,移交渣土办2辆,处罚20余辆,现场整28辆。处理群众乱倒建筑垃圾投诉7件。(七)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理工作。通过全面排查杨陵区现有违法建设,共计排查在建项目18处,共计规划建筑面积129.3540万平方米,建设建筑共计91栋。排查既有建筑共计124家,建筑面积321.5317万平方米,建筑栋数670栋。(八)有力保障农高会。认真按照局农高会工作安排,开展会期展馆周边及城区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全体保障农高会期的环境秩序。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制定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对辖区市容秩序实行划片管理、落实责任,解决因交叉管理、职责不明而产生的管理盲区。 (二)探索建立新机制。尝试四班三运转、重要路段定人定岗等机制。坚持周末值班制度和错时上班的工作机制,在周末和下班时间坚持工作,保证城市管理时间上的常效管理,杜绝管理上的空档现象。(三)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在城区设置了多处小食品市场,有效的解决了流动摊贩的占道经营问题。每年在夏季农民的瓜果销售旺季,采取设置季节性的便民市场,解决群众销售的难题。(四)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严厉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车乱倒建筑弃土的行为,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持续开展规范渣土车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按照“统筹规划、减量提升、规范管理、美观安全”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谁审批谁整治”的原则,对中心城区所有屋顶广告、立柱广告、占绿广告、交通设施商业广告、城市家具广告、桥体广告、单色LED滚动屏、公交设施广告、窗体广告和外挑式广告以及户外门头牌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和规范提升,切实提高城市品位和形象,实现户外广告商业价值和城市艺术品质的同步提升。(六)人员风貌显著提高。全面完成城管执法人员换装工作,并在执法人员中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的形象、工作作风得到显著的提高。(七)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化。成立与杨凌示范区统一的城市管理网格化信息平台,建立城管巡查事件上报、处理工作机制,实现城市执法工作信息化管理的探索城市管理工作模式的突破。三、存在问题(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三项制度”不能达到全面贯彻,与建设法制化城市管理队伍有一定的差距。(二)对扫黑除恶乱象的整治效果未达到理想的程度,工作中存在整治力度不够,特别是在流浪犬工作中,未能达到良好的整治效果。四、2022年工作打算(一)全面完成2022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二)开展执法大队“三项制度”创建,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建设规范化、法制化城管执法队伍体系。(三)开展扫黑除恶乱象最后的攻坚战,全面提升整治工作力度,争取良好的工作效果,为今年扫黑除恶验收创造良好的基础。(四)全面落实贯彻“721”工作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明执法、服务群众,依法行政、让“强、转、树”行动要求贯彻在实际工作中。(五)坚持学习。坚持日常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