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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杨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8 15:55
单位名称 杨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杨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筹集、管理、使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小康路2号
法定代表人 王刚
开办资金 78.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23万元 38.13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杨陵区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因2021年7月区编办对区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进行调整,2021年7月1日起区合疗办不再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经办和基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和医药耗材招采和价格监测工作,有关工作完成情况如下:(一)城乡居民医保基础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每位城乡居民自筹资金28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每人550元/人.年。截止6月底,全区参保城乡居民165396人,参保率为99.03%;城乡居民住院7877人次报销医疗费用2677.25万元,预付异地就医结算资金2000万元;门诊统筹报销医疗费用253270人次,基金支出685.28万元;门诊特殊慢病报销10393人次,报销金额251.29万元。(二)城乡居民医保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了门诊手术治疗限额付费制度,首次将门诊手术治疗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基本建立起以总额控制为基础、以按住院单病种付费为主和门诊手术治疗限额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病认定和补偿管理。三是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外伤住院报销政策。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外伤住院报销政策,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外伤报销第三方责任调查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外伤住院报销待遇。四是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调整和统一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实现了慢病目录统一、病种范围扩大、报销标准提升、认定流程简化便民以及慢病就医购药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同时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统筹报销待遇。五是继续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按照我区精准扶贫“四不摘”精神要义,有效衔接我区乡村振兴战略,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继续做好我区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工作,确保贫困人口100%参保,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医疗待遇保障“一站式报销、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无缝衔接托底保障。六是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和《条例》宣传年”活动。通过杨陵区政府网站基层动态栏目,或者政务公开目录中的医疗卫生栏目,杨陵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公布我区医疗保障政策和工作动态,加强医保政策的线上宣传。深入大寨街道办、李台街道办、后稷公园及揉谷镇秦丰村分别组织各村社区干部和村民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培训会议和政策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六进等线下培训宣传活动。(三)医保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加快推进医保编码贯标、接口和网络改造工作,制定贯彻执行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实施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全区医保行政、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以及人员信息维护和贯标工作任务,9月底我区新医保信息系统成功上线,平稳运行,进一步强化了医保线上服务能力和精准管理水平,为打造智慧医保、品质医保、便捷医保,更好更快地提升我医保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区率先在全省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全覆盖,医保电子凭证的全面启用标志着我区医保服务由“卡时代”迈入“码时代”,截至2021年底,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92.64%,位居全省第一,医保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四)医药耗材集采工作。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降低医药企业交易成本,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督导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医药耗材招采政策,保障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惠民,目前,我区共11家医院参加集采工作,其中7家公立医院全覆盖参加、4家民营医院自愿参加,参加的医院占比达84.62%,全年共完成药品和耗材集采12批次4个品种、总剂量437.39万片,总费用487.92万元,与医药企业直接结清货款138.50万元。(五)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办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日常审核、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区内定点机构开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活动,截止2021年底,共处理处理定点医疗机构13家,共追回医保违规资金11.9万元,扣罚违约金1.5万元。通过深入整治,有力地推动了定点机构“四合理”制度的落实,初步形成了欺诈骗取医保资金震慑,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医保资金安全。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稳步发展,截止2021年底已基本建成覆盖全区人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保基金筹资、补偿、管理及监督等工作逐步向着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基金的覆盖面、补偿待遇及监督管理水平也在逐年提高,赢得了全区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热烈拥护,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机构改革还不彻底,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缓慢,职责职能不规范,加之人员编制过少,工作整体推进缓慢,水平质量不高。二是医保基金监管抓手不够,智能审核信息化程度不高,实地稽核人员力量薄弱,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医保基金存在风险。三是集采药品配送药品不全,配送企业过于零散,集采药品配送企业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约束,配送服务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同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耗材招采管理和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工作,通过日常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住院患者回访等方式,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第三方参与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等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二是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的投入,推进实现网上在线审核、及时结报、实时监控和信息汇总,提升监管能力,实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信息化。加快推进医保政务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医保数据和信息互联共享,全面提升我区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推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市场主导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四是推进我区医药耗材招采工作。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集采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医药耗材招采工作落实奖惩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推进我区医药、耗材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五是加强人员学习和培训,着力打造务实高效的医保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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