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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8 15:20
单位名称 榆林市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编制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企业;会同公安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实行排气污染路检和抽检。
住所 榆林市兴达路437号榆林市环境保护局514室
法定代表人 李彦斌
开办资金 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8万元 20.7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测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我单位在市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集体学习,强化廉政教育。我中心全体成员及时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将党和上级的要求变为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下沉学院社区参与社区服务,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等;同时制定了科室固定集体学习制度,从党建、党史理论到业务知识广泛学习;完善科室会议记录,制定专人记录科室会议并照采集片资料;指定宣传专员,负责科室对外宣传工作,日常检查中资料的采集等工作;全员参与培训,在组织机动车检验机构或非道移相关集体学习时,我中心人员进行同步学习并参与考核;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时完成每年度专业学习。在加强觉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促进了党员队伍建设。二、开展机动车环境管理我中心主要机动车环境管理内容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监督全市范围内机动车检验机构(通过榆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各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视频进行实时监督、随机抽查,对异地迁入车辆检测报告、检测视频和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信息进行人工审核,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组织专家对环保联网能力到期的检验机构进行联网能力审查;组织开展机动车专项执法检查等。)、建设固定式遥感监测设施和遥感监测平台(在榆林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重点路段、限行路段建设固定式遥感监测设施,目前全市共建成15套该设施,均已接入遥感监测平台)、要求重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在线监控设施(在榆林中心城区周边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延长石油榆林凯越煤化有限公司等五家重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禁止使用国=3*ROMANIII及一下车辆,国=4*ROMANIV以上车辆安装尾气排放OBD在线监控设施,车辆信息接入榆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检抽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在府店一级公路、榆林市242国道芹河超限站布设机动车排放检测点位,对柴油货车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超标车辆由交管部门进行处罚;对国六重型燃气车污染控制装置拆除问题进行抽查,不安装污染控制装置的车辆予以劝诫,由交管部门进行处罚。)等。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主要有摸排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并监督机械主和相关企业进行编码登记及检测、及时治理排放超标机械;备案审查具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资质的第三方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机构并进行公示,截至目前榆林市共审查具有相关资质并公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公司有26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由专人核发标志;根据榆林市铁腕治污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在榆阳区建成一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维修治理机构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治理工作;邀请省级专家对对全市25家非道路移动检测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取得的主要效益1.监管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有正常运行检测机构48家,检测线164条,即将开始运营检验机构2家,能够满足我市机动车环保检验需求。全年环保检验各类车辆474586辆、对陕西勇盛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等14家联网能力到期和榆林苏家客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新建机动车检验机构联网能力进行审查,邀请省上专家对检测机构的软件资料和现场运行进行审查,符合联网条件的,予以机动车检测联网。2.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共登记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18900余台;经过我局备案审查后具有非道路移动检测资质的第三方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机构共26家,全部公示于我局官网;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目前共检测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5000余台,由我中心审核检验报告单并已发放环保标志;在榆阳区已建成一家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中心(站),并已开展治理工作。3.推动机动车路检抽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在府店一级公路、榆林市242国道芹河超限站布设机动车排放检测点位,全年共检测柴油货车等12万余辆,查处超标车辆800余辆,罚款16余万元,有效遏制了黑烟车等排放超标机动车非法上路行为。4.推动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今年我市共在榆林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重点路段和限行路段建设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施7套,截止2021年底,全市共建成固定式遥感监测设施15套。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加入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进一步实现了我市机动车尾气监管全覆盖目标。5.重点企业机动车禁限行行动。根据榆林市2021年铁腕治污三十七项攻坚行动方案第二十二条要求,榆林中心城区周边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延长石油榆林凯越煤化有限公司等五家重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禁止使用国=3*ROMANIII及一下车辆,国=4*ROMANIV以上车辆安装尾气排放OBD在线监控设施,车辆信息接入榆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全年系统中共接入492辆安装OBD车辆。四、目前我中心存在的问题是:1.路检执法力量不足。我中心每月重型柴油车及国六燃气车路检、秋冬季执法检查等活动均需执法力量的介入,执法力量存在明显不足,检测设备无法提高检测频次,路检抽查机动车数目有限。2.重型柴油车尾气后处理装置缺失。目前国六重型燃气车尾气后处理装置三元催化器由于价格昂贵且拆卸较为简单,遭车主改卖或被盗情况较多,可能存在非法盗取或拆除倒卖三元催化器及贵金属回收利益链条。目前我局已和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商建立打击行动方案,但我市重型柴油车注册登记数目较多,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五、整改措施1.关于路检执法力量不足问题。主要手段是要继续完善生态环境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三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模式。与公安部门积极协商将机动车环保违法纳入日常的机动车违法处理平台,进行联合执法,对于超标车辆上路按规定进行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相关机动车进行维修。2.关于重型柴油车后处理装置缺失问题。一是对道路上的国六重型柴油车进行现场抽查,严厉查处擅自拆除三元催化器的违法行为。二是针对路检中发现的拆除三元催化器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台账,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完成整改;三是对非法拆除的利益链条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四是加强重点车辆尾气检验,杜绝在检验环节弄虚作假。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持续检测机构日常监管,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全覆盖式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检测。按照检测机构联网申请,邀请专家进行联网能力审查。2.深入推动机动车路检。结合实际情况,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辖区范围内设置流动检查点位,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执法工作。联合执法工作以检查柴油货车为主,同时兼顾国六重型燃气车、冒黑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对道路上行驶的柴油车、重型国六燃气车进行路检抽检,对抽测尾气排放超标的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拆除的重型国六燃气车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强化车辆集中停放地监督抽测,重点在环卫、邮政、长途客运、物流和工矿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抽测。3.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继续推进编码挂牌工作,加大检测力度,严格检测,做到已挂牌车辆必须配套完成检测。必要时由综合支队配合进行处罚,以督促企业加快挂牌检测,打消观望念头,重视此项工作。4.加大尾气排放在线监控设施(OBD)监管力度。按照铁腕治污三十七项攻坚方案要求,已安排部署重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国=4*ROMANIV以上车辆安装尾气排放OBD在线监控设施,但监管方面还存在盲区,市级平台监控数据有限,下一步要与技术平台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加强尾气排放在线监控设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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