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经,具体如下: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利用标语条幅、现场咨询等形式,持续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2021年“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陵湾村“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情”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五一国际劳动节”后稷公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劳动保障等政策法规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接待咨询500余人次。(二)、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及时化解欠薪投诉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欠薪问题,为农民工维权做好服务保障。一是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窗口,一旦出现拖欠争议问题,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反馈信息,做到早援助、早处理,劳动者维权得到有力保障。二是在全区所有在建项目工地设立维权告示牌,将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投诉电话、受理方式等告之农民工,为农民工维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三是做到有投诉必接,有拖欠必办理,处理结果必反馈。(三)、抓好专项检查,规范劳动用工积极开展2021年度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及普法宣传。一是对102家生产型企业及20家建筑领域遵守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缴存、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劳动维权告示牌等八项制度落实、预警平台设立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展开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的企业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四、抓好专项行动,全面治欠清欠(四)、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们主要注意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依法检查与法律宣传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执法检查与保护发展经济环境的关系;三是处理好严格执法与自由裁量的关系;四是处理好执法检查与树立部门形象的关系;五是处理好工作程序与优化工作的关系。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1年大队做到有投诉必接,有拖欠必办理,处理结果必反馈。立案办理9起,其中办结8起,1起移送公安机关,为622余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22.89万元;接待信访登记306起,调处306起,为1157余名劳动者追讨工资493.39余万元;接收全国欠薪线索平台线索49条,已全部办结并回复,为28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499.04万元;政府转办案件21起,已全部办理并回复,为165余名劳动者追讨工资94余万元;合计为2229人追讨工资1409.32余万元。全年没有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今年以来,我队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程建设领域仍是欠薪问题多发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资金未落实,施工企业用工不规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为全面落实,以及日常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欠薪问题多发。二是新业态引发薪酬纠纷和教培机构欠薪问题增多。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快递配送、“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数逐年增长,薪酬纠纷和欠薪问题频发。“双减”政策后,教培机构欠薪案件上升。以上两类行业企业用工形式灵活,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关系界定不清晰,用工底数不清,是造成纠纷和欠薪问题的主要原因。四、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我队将继续抓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扎实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建立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专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想方设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全面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大《条例》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加强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四是加大建设领域农民工八项制度落实力度。五是畅通维权渠道,做好信访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