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市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主要业务工作(一)细化岗位职责,完善经办流程。安排业务经办人员协助市局拟定《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的通知》(榆医保发[2021]36号)文件,同时,组织制定中心《审核与财务科业务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金财务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和办法,从岗位职责、时间节点等几方面,将基金财务工作具体细化,确保基金管理和各项操作流程的规范,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同时,讨论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合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内部风险控制水平,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有规可依。(二)落实职能责任,维护基金安全。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工作之后,我中心于4月份接手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经办流程进行分账核算,汇总各县市区相关数据,组织编制月报和季报分别上报省医保局和省财政厅,并按月与市财政局国库科核对医保财政专户收支情况。截止12月31日,城乡居民财政专户收入共计344,897.32万元,支出共计246,855.07万元,累计结余263684.96万元;城镇职工财政专户收入共计324,324.20万元,支出共计262,916.84万元,其他支付59,324.00,当期结余61,407.36万元。截止12月31日,市级城乡居民支出户期初余额为35,976.48万元,收入共计253,895.99万元,拨付各县市区、市级定点机构及异地结算费用共计237,929.65万元,余额15,452.65万元;市级医疗救助支出户期初余额为0元,收入共计17,710.24万元,拨付各县市区8692.4万元,市级定点机构结算费用共计6,863.5万元,余额2,154.24万元;市级城镇职工支出户期初余额为0元,收入共计84,999.85万元,拨付市级定点机构及异地结算费用共计74,527.56万元,余额10,472.29万元。(三)组织稽核审查,强化基金监管。依据职能设定,组织业务人员按时完成2021年市直“两定”机构月度结算的复核、各县区月度费用结算的复核、异地就医结算的复核以及市医保中心窗口结算的复核业务。2021年共抽审市直医疗机构病历1417份,复审居民违规金额18.41万元,职工违规金额2.75万元;抽审县区医疗机构病历687份,复审居民医保违规金额28.68万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11.15万元。同时,安排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DRG考核工作,按季度对开展DRG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业务考核;参加市局组织的新增医保定点评估工作,对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准入定点评估。配合市局组织的2021年度打击欺诈骗保联合整治行动,对部分县区的两定机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四)畅通投诉渠道,提升监测能力。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工作和医保监测数据分析与梳理。组织制定投诉举报受理流程,认真做好投诉的登记工作,对符合受理范围的投诉案件予以前期受理并移交相关科室。每月组织人员对市直管的医疗机构进行数据分析与梳理,截止12月底共梳理疑点数据六万余条,向稽核科反馈信息一万一千余条,为稽核科抽取疑点病例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持,也为打击欺诈骗保提供有力的证据。(五)丰富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2021年2月5日召开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及资金账套培训会线上培训,3月25日举办了线下培训班,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医保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规范和提示了业务水平。为学习外地先进地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的有效做法,提高我市基金监管整体工作水平,4月12日至4月17日,组织人员赴福建省福州市、三明市、厦门市就医保制度改革和医保基金监管进行专题学习考察。同期,中心领导及稽核科全体业务人员参加了由市局举办的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培训班。5月,组织业务人员赴西安参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6月,安排业务人员赴江西南昌参加全市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专题培训班。12月,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榆林市DIP试点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学习了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提高了自身履职水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开阔了中心干部的视野,也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通过积极开展医保基金安全防控宣传活动,利用闹市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对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进行大力宣传,通过手机短信推送对重点人群进行基金使用安全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逐步形成人人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舆论氛围。(二)依据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税务代征的单位个人缴费和实际支出情况,组织编制医疗保险基金决算报告,严格按照医保基金决算报表要求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扎实做好对账工作,认真核对医保基金收支等数据,如实进行填报、汇总,确保财政、医保、银行三方数据准确一致,真实反映医保基金运行状况,确保2021年度医保基金决算数据真实、内容完整、编报准确、报送及时,圆满完成2020年度医保基金决算工作任务。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决算,收入共计359,088.60万元,支出共计247,156.80万元,上年余额97,091.79万元,年末滚存余额209,023.59万元。(三)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安排部署,在认真总结2021年各项医保基金实际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医保政策、参保人数等主要因素,顺利完成了2022年榆林市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预计314.71万人,基金筹资总额预计28.32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预计47.81万人,基金筹资总额预计34.29亿元。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当前,各县(市)区基金安全防控机构都已成立,但市县两级机构职能职责不能完全对应,基金运转流程没有理顺,基金支付的及时性得不到保证。(二)目前,医保基金财务及基金稽核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基金安全防控队伍建设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还需继续充实和培养。(三)当前,我市医保智能审核监控没有实现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基金运行风险防控缺乏有效手段,还需持续提升基金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四、整改措施(一)结合中、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以服务参保人员为宗旨,不断优化办事程序和办事流程,努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针对单位实际情况,丰富学习培训方式和内容,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效率。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岗位培训等活动,多渠道多方式提高基金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经办能力,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二)完善中心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基金稽核能力,堵塞监管漏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发展。(三)充实内设科室专业人员,进一步理顺业务经办和基金支付流程,全面提高基金的总控水平和使用效率。(四)加强对各县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的业务指导,优化业务经办流程,逐步构建市县统一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