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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物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3-28 09:35
单位名称 杨陵区物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对物业服务活动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受理、初审;负责物业招投标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负责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负责对房屋维修资金进行归集和使用情况监管;建立健全物业纠纷投诉受理制度,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出现的纠纷。(相关服务)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康乐路28号
法定代表人 苏俊文
开办资金 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48万元 12.18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物业服务管理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精准发力,扎实开展物业行业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及时研究制定了《杨陵区住建系统“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杨陵区物业行业扫黑除恶实施方案》、《杨陵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杨陵区2021年房地产领域物业服务问题专项工作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梳理排查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二、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力度我办联合示范区住建局、物业协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内31家物业企业进行检查,2021年完成物业服务检查、房地产行业乱象检查、有限空间专项检查、小区安全生产4轮专项检查,开展了4个季度的物业服务综合检查,发出限期责任整改通知书36份。印发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物业服务检查红黑榜的通报》及《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物业服务检查红黑榜的通报》。三、加强物业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我办多次组织并召开信访专题会议要求各物业企业履职尽责,提高服务水平,对业主提出的建议和投诉要及时处理和矛盾化解,是物业服务范围内的要限时办结,对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业主向相关部门反映。取得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通过2021年的各项工作,使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得到了良性发展,规范了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显著提升全区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居民安全感和幸福感、获得感。我区沁园春居小区入选住建部“加强物业管理攻坚美好家园”百强案例。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基础较差。我区物业管理三级联动机制未真正形成,街办及社区作为基层物业管理的主体,无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且流动性较大,专业知识欠缺,致使一些简单信访问题不能及时的在基层化解,往往使小事托大、简单问题复杂化,群众意见较大,满意度较低。(二)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是前期物业管理所占比重较大,专业性不强,服务意识差,重“管理”,轻“服务”。二是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状况不容乐观。目前物业收费参考数年前的标准执行,物业公司管理成本不断提高,但群众对涨费非常抵触,导致物业企业为减少亏损而降低服务标准,引发恶性循环。(三)业主自治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业委会成员多数为兼职,无工资、纯服务,积极性不高。个别小区虽成立业委会,但在履职时缺乏业主的支持与信任,实际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二是部分小区业主委会中缺乏有物业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工作能力不足,未能有效发挥业委会应有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于小区内占用乱停乱放、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行为,物业企业无相应执法权,难以有效制止,在报告有关部门后,往往收效甚微。整改措施:一是夯实镇(办)和社区物业管理职责。强化基层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建设,配强管理人员,加大社区、街办物业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发挥组织推动和协调服务作用,力争将物业纠纷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二是促进居民自治共治。推动建立居住小区、住宅片区党支部、业委会组织。对不能正常履行业委会职责、维护大多数业主权益的业委会和成员要及时启动换届和改选程序,坚决予以撤换。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坚持季度检查。联合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物业协会坚持每季度的物业服务综合检查,以查促改。二是树立典型,引领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社区、街办物业行业管理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四是推进我区物业管理“三级联动机制”,发挥社区、街办的主体作用,使群众的问题“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街办”。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