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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5 10:11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居民提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的征缴管理与归集辖区内“八大员”等几类社会特殊群体工龄补助的发放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就业培训
住所 榆阳区金沙北路公共就业与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红星
开办资金 4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1.06万元 74.29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工作开展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参保440户单位22136人,其中在职18067人,退休4069人,完成转移接续2118人。目前基金共收入4.42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89亿元,年金收入1.53亿元;基金共支出4.53亿元,其中支付基本养老金2.53亿元,归集年金2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96亿元,职业年金累计结余0.43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21.65万人,其中参保缴费15.57万人、待遇领取6.08万人;截止目前累计新参扩面5414人,完成年度任务108%;本年度累计发放各项养老保险待遇10639.64万元;累计发放八大员531.64万元;收缴被征地农民保障费3553.1万元。二、工作举措及成效(一)突出党建引领新作为。一是注重落实,坚持党性锻炼与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通过特色开展“七个一”系列活动全面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本年度累计开展各类集体学习32次,“知史爱党坚信念”微党课19次、“五馆一中心”实地教学1次、各类党史演讲比赛及知识竞赛4次,主题党日活动15次,形成党史书籍读后感42篇。二是注重结合,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相结合,梳理廉政风险清单,制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支部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本年度累计召开党员相关会议24次,撰写网评44篇。三是注重拓展,持续深化人才队伍管理体制建设和基层经办,开展村级协办员业务轮训工作,目前已开展乡村两级业务培训20余场,累计培训经办员630余名。积极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和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多角度、多视野举办创建系列活动,截至目前组织道德讲堂等各类活动共计33次,整理全年创文创卫会议纪要和影像资料35册。(二)聚焦乡村振兴新目标。一是突出“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求,强化帮扶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办公室专设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驻村帮扶工作联络;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积极对接帮扶工作队和脱贫户,每月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突出“责任”,建立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员信息台账和帮扶责任人更换台账,制定村集体年度帮扶计划和12名已脱贫人员巩固提升计划,明确帮扶责任,落实驻村干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工作。三是突出“实效”,通过拨付资金、无偿捐赠、助力增收、开展“送温暖”等一系列措施,实际解决帮扶工作及帮扶对象困难。本年度共计拨付省级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无偿捐赠价值3.8万元办公用品用于优化村委会办公条件;捐赠农林业各类书籍共150余本打造“百姓书屋”;申请财政一事一议预计安装路灯58个;协调推进刘山村曹渠沟淤地坝项目建设;购买共计12464.6元的帮扶消费产品。(三)落实社保基金新部署。一是专人跟进,在省市区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通知下发后,中心积极响应,切实把“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笔养老钱”作为工作宣言,成立了由稽核股具体落实,相关业务股室配合实施,办公室负责跟进的工作组,具体负责数据质量稽核、基金风险防控、重大稽核案例处置以及各类情况上报等工作。二是专题部署,及时传达社保基金相关会议精神,强化思想认识,严格内控管理,落实一人一岗、一人一账户经办操作,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自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先后组织专题学习16次,召开专题会议14次,目前稽核工作已基本实现防控自查即改常态化。三是专项检查,按照基金整治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了10大类45小项风险环节重点自查工作、多领冒领待遇追缴工作、待遇资格认证和信息比对工作,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工作。截止目前,已核查部省市下发疑似数据1万余条,排除疑似数据8140条,并分类整理、形成台账。本年度累计追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例死亡多领涉及金额13959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5例多领冒领待遇领取涉及金额171256.07元;清理系统内历史暂停人员881人;按照发单流程向业务股室发单26次,涉及暂停待遇和参保缴费469例、恢复待遇发放43例。(四)探索集体补助新路径。一是明确思路,按照省市区人社部门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的工作部署,认真调研,确定“试点先行、全域推开”的工作思路,拟定方案、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二是形成模式,提出“五个三”工作模式,即“三类重点补助对象、三个基本原则、三个资金来源、三项扶持政策、三个保障机制”,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保障集体补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做出成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从方案通过到资金划拨、个人账户记账、逐个环节、逐笔业务全流程走实走细,截止目前长城路、朝阳路办事处的17个村委会为共计8230名参保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245.98万元;孟家湾乡驻地企业中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该乡235名参保贫困户和残疾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4.7万元。(五)续写养老服务新篇章。一是坚持为民导向,继续抓好贫困人员代缴工作,保证脱贫不脱政策,本年度共计为9614名特殊人员代缴保费96.14万元。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分类推进5.7万张新制社保卡的发放和全区社保卡医保功能激活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推行主动上门等服务方式,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针对信息共享难问题,建立跨部门跨险种的业务联系互动,实现了信息的共享互通。三是坚持创新导向,持续完善“零次跑”经办模式和“人社快办”行动,坚持按日公布受理情况,按周公布审核结果,并切实推进实名承诺制,本年度全程网办业务量保持90%以上。建立全市首个集中认证服务点,为260余名五保户老人提供长效服务,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手机自主认证率分别达到99%和94%,本年度已开展入户抽查3次,上门入户服务62人。三、存在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是关于合同制工人、退休服刑人员、抚恤金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等相关配套政策及经办规程仍不健全;二是经办系统中职业年金记实计息数据匹配不精确,影响了部分退休人员及时领取年金待遇;三是合同制工人和退役军人的转续存在程序制约,本年转移接续工作推进较缓;四是业务经办系统功能不成熟不规范,业务培训远不能满足经办需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是参保人员死亡、服刑信息不能及时获取,各部门信息共享不畅;二是村级协办员工作补贴水平低,工作任务、压力不断加大,积极性不高;三是群众普遍反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较低。四、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中心将继续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人社总体工作布局,一是持续推动各类人员转移接续工作,重点对退役军人年金缴纳问题进行宣传警示。二是对退休合同制工人的工作经历和缴费经历进行确认,按规定补录视同缴费年限信息,实现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三是继续协调省中心解决系统内年金数据问题,并对未申报年金待遇业务的单位进行督促,确保退休人员年金待遇及时领取。四是继续加大社保卡使用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使用率。五是以人社快办行动目标为经办服务方向,继续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六是加强宣传引导,继续开展新参扩面工作,做好特殊人员参保代缴工作。七是进一步完善工龄补助衔接制度,探索工龄补贴发放失败的再次推送工作。八是继续推进集体补助和被征地农民补助试点工作。九是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加大稽核力度,从制度和流程上加强监管,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和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本年度先后被省社保局、市人社局表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成功创建了“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区级文明单位”;在区人社系统党史知识暨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中获得现场赛二等奖,被区人社局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