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一是在重要节日对重要地点、重要路段发放宣传彩页、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在保护区周边集中宣传《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利用巡查检查、日常巡护等机会,通过走访调查、入户讲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创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三是在执法检查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保护理念、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为保护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来,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册、宣传纸杯10000多个、宣传围裙9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3余块,宣传大牌4块,悬挂横幅10余条。(二)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与动管站、林业派出所在石门、马栏林区的重点区域和进山入口开展巡山检查,清山查套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严格的执法管理,有效地保护了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安全,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生存环境得到有效地保护,保证了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三)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回头望,强化保护区监督管理职责。一是根据省、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方案要求,对石门山自然保护区“绿盾2019”强化监督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对“绿盾2017、2018、2019”卫星遥感监测反馈的整改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改问题不复发;对“绿盾2020”、“绿盾2021”卫星遥感监测反馈的4处人类活动变化现象进行了实地核查,通过核实核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没有违法建设项目和人为活动,试验区内没有未批先建、批件不符的项目,没有矿产资源开发、旅游开发等生产经营性活动。保护区内未发生过森林火灾、疫源疫病、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行为,原生态资源保护良好。二是今年7月份,12月份以来组织专人对保护区6个沟内(大马沟、小马沟、岔沟、稍义沟、南沟、五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使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四)做好日常巡护监测工作。在保护区区域内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以清水沟-杨家店-转角,县城-石门关-南沟防火塔-马栏-金盆,县城-乔儿沟等不同巡护路线做好巡护监测工作,记录巡护信息,做好资料储备工作。特别在重要节日对重要地点、重要路段严防死守,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处处有人抓,山山有人管,树树有人护,人人肩上有责任的管护局面。(五)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上及局安排,我站积极行动,为本站干部职工购买了口罩、洗手液,84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做好站室内外消毒工作;针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旬来旬人员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每天监测体温,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严格遵守出入扫码制度。按照县、局安排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了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接种通知完成新冠疫苗第二针接种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加强针接种。(六)招商引资及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根据《2022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储备入库指南》、《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我站精心包装了《陕西省旬邑石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红外监控项目实施方案》《旬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旬邑县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项目建议书》《旬邑县石门山自然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建议书》4个项目。其中,《旬邑县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项目建议书》《旬邑县石门山自然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建议书》2个项目,先后向县环保局、县发改局递交了项目建议书,并得到了批复,随后向市生态环境局递交项目资料,并在项目库完成了项目储备。目前《旬邑县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项目已得到相关部门批复,项目金额为151万元,待资金到位后,项目将开始实施。二是完成了招商引资项目300万。(七)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管护督查工作。按照县林业局的总体安排,我站组织包乡人员积极主动联系所包镇的督查组长,每月深入镇办重点围绕辖区内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涉林案件等情况进行森林资源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向镇上分管领导和林业站长进行了反馈,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同时将督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形成总结并按月上报县林业局。二、社会效益一是大大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通过2021年的一系列防火宣传行动,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明显提高,文明生产,文明生活,保护环境的新风尚正逐步形成。二是让违采、违建、放牧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分子体会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通过2021年的森林资源宣传和督查行动,因此在保护区内无违法采矿、采石、采砂、建工矿企业、建小水电站,违法养殖、违排污、违法开垦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无非法转移倾倒的固体垃圾等问题。三是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的执法管理,有效地保护了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安全,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生存环境得到有效地保护,保证了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三、存在问题(一)管理人员编制不足。自然保护区管护面积大,目前现有人员无法满足日常的巡护管护任务,日常业务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二)保护管理与无投入的矛盾。自然保护区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现行条例和政策省市县各级财政都应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有所投入。自保护区成立以来经费一直处于自筹资金,工作经费严重不足,致使保护区的建设与发展缺乏足够的资金保障,县级财政无力支持,管护设施和基础建设严重滞后,日常保护、管理和运行费用难以落实。四、整改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突出重点,完善协作机制,为保护区综合能力的提升提供保障。/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加大资金投入。根据保护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县财政部门申请资金,为保护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年度计划,落实保护区综合能力的提升。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方法方式开展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宣传教育及镇村组召开会议等形式,组织干部群众学习生态保护方面法律法规;二是利用新媒体如手机短信、微信、张贴标语、宣传牌等方法,广泛宣传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渐形成全民参生态保护,人人爱护生态的共识,逐步达到提高生态保护意识的效果。(二)继续强化督查巡查,确保生态资源安全。强化日常巡护和管理工作,科学制定管理计划和巡查路线,定期安排巡护人员围绕马栏-转角-石门关-张山-南沟防火塔-乔儿沟等不同路线巡护;对辖区内村庄、徒步旅行的死角进行督查巡查;对重要地点、重要路段进行流动巡查,严控非法进入保护区的采挖草药等违法行为,对于私自进入保护区的人员进行劝阻,对其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遏制。(三)切实突出工作实效,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结束后全力做好勘界立标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实地勘界,标明区界,对自然保护区地边界和功能区划界线,确定标桩位置并设置界桩立标方案,确立界碑、界桩、指示牌和各类浮标标识,积极向上级省、市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动植物资源调查普查工作,利用远红外摄像机、无人机等先进科技设备,全力做好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明确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种类和数量及分布,建立健全动植物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