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提供经办服务。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险服务及相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县区相关工作。 | |
住所 | 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东10楼 | |
法定代表人 | 闫立岗 | |
开办资金 | 7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8.59万元 | 54.0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坚持全民参保和保发放理念,全面完成市本级263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基金征收工作(含职业年金),顺利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时足额为201家单位6012人进行待遇发放和待遇调整。顺利开展在职转退休、2019年以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接续清理落实等工作,新开展在职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出职业年金转出等业务。扎实开展“中人”转退、试点期间“人员转入”和“企业转入退费补缴”及个人账户明细清理核查工作业务,持续推进使用社保卡发放待遇工作。(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持续稳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最低标准,保障城乡居民待遇逐年提高。进一步巩固提升“五个不出村、服务零距离”建设成果,增强村级经办服务能力,围绕“互联网+城乡居保”工作思路,依托新兴信息化手段和传统工作模式,优化经办流程,拓展服务手段,提升便民服务能力,着力解决服务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让参保群众不出村即可办理城乡居保相关业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工伤失业保险。2021年全市参加工伤保险17.2万人、失业保险12.8万人,圆满完成年度参保任务。发放工伤待遇5350人次5268.27万元、失业保险金5810.97万元。攻坚克难全面启动工伤保险经办系统上线,实现工伤保险待遇社银平台发放,配合税务部门完成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标准版系统切换,失业和工伤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如期上线。顺利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培训项目招标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数据交换和医疗救治费用测算工作。(四)社会保险的稽核监督。全力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多次牵头组织和配合省市检查组开展全市社保基金风险排查、自查、督导检查和风险警示等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市县经办机构审计问题整改。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平稳有序。2021年共有263个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20939人进行了参保,共有201个单位6012人按时足额领取了退休养老待遇。共计办理新招录人员及调入人员参保业务379起、转移接续业务351起,办理退役军人关系转移及缴费80人,在职转退休258起,办理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转隶210余人,率先成功开展“在职死亡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业务19人,征收职业年金8544.61万元。完成市本级5823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及5942名退休人员供暖补贴发放工作,计发退休“中人”养老金待遇304人(累计完成1894人),办理死亡退休“中人”的基本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41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36人。开展试点期间“人员转入”和“企业转入退费补缴”27个单位47人。持续开展市本级试点期间个人账户明细清理核查工作,涉及182个单位近12000人。累计完成市本级试点期间人事代理人员个人账户清理转移移交单位36个,移交代理人员300人,转移基金412.7万元。社保卡发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使用率达到92%。(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成效明显。2021年全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达到163.08万,参保率99%以上(其中脱贫人口参保62.32万人,参保率100%),46.55万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待遇发放率100%。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24.5元/月。累计为13.91万名“八大员”代发养老补助6190.59万元,发放率100%;累计制发社保卡215.08万张,应用社保卡发放待遇41.27万人,待遇上卡率88.75%。我市城乡居保打造“五个不出村,服务零距离”巩固提升工作先进经验得到中、省多家媒体推广报道,多省、市兄弟单位前来我市交流学习。市本级和3县区经办机构以及3名个人获得省社保局2021年度经办工作先进表彰。(三)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标准高效。2021年全市参加工伤保险共有17.2万人,失业保险12.8万人。发放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工亡)补助金、1-4级定期伤残津贴、工亡遗属抚恤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计5350人次5268.27万元(市本级发放1294人次980.24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810.97万元。投资56万元进行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培训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伤失业保险作用,全面保障参保单位和职工切身利益。(四)内控稽核监督指导有力。2021年共计指导市、县(区)两级经办机构建立21批次疑似数据台账,开展20期30余项(次)76万(人、条)疑似数据核查工作,追回基金122.65万元,全力保障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和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认真完成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任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3.53万名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率达100%,全市46.2万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认证率达98.1%(手机APP认证达96.2%)。牵头配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及时高效完成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三、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1.存在不足: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稽核力度和专业能力水平需要更进一步提升。2.改进措施:统筹完善各项经办业务流程、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力度,聚焦社会保障资金领域,深入排查各类风险,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减风险存量,遏制风险增量,切实维护社保资金安全。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经办服务提高满意度上下真功,做好“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配合实施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经办信息化建设。3.统筹完善各项经办业务流程,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力度。4.扎实推进社保领域“适老化”建设,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等重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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