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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4 16:42
单位名称 咸阳市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国家机关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案件所涉及的案件标的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赃物、扣押物、追缴物、没收物、理赔物、应税物、无主物事故定损及其他各种有形、无形资产等)进行价格鉴定、认证和评估。
住所 咸阳市渭阳西路61号
法定代表人 付强
开办资金 4.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1万元 5.07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价格认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咸阳市发改委和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的领导下,经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紧紧围绕部门责任目标和认证工作要求,我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完成业务情况(一)认真学习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知识,推进全市存量案卷和增量案卷信息化为实现价格认定案件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国家价格认证中心于2019年推出了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要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办理案件须通过平台进行网上办理,并要求将近十年的存量案卷在平台进行录入保存。2021年以来,我中心出具的所有价格认定结论书均已在网上办理,已实现增量案卷平台网上办理全覆盖。存量案卷方面,市中心今年已录入存量案卷139起,近10年存量案卷录入任务已完成。同时,市中心积极协助各县区价格认定机构完成存量案卷和增量案卷的录入工作。三月份和九月份两次安排专人前往秦都区价格认证中心进行综合平台办案现场培训,并对乾县、永寿县等县区进行远程视频业务指导。在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下,全市14个认定机构中13个已实现增量案件平台网上办理。对于网上办案落后的县区,市中心已专门进行督促并给予业务指导,确保全市增量案件网上办理全覆盖。市中心积极动员各县区进行近10年存量案卷的录入工作,目前全市累计已录入存量案卷1255件,其中2021年录入430件。市中心接一下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案卷录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争取按时完成全市存量案卷录入工作。做好各类价格认定案件的办理工作价格认定工作(一)价格认定和价格认定复核工作2021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13起,涉及标的金额200万元,其中涉纪检案件2起,涉刑事案件2起,复核案件2起,涉行政案件1起,价格争议调解案件6起。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价格认定人员能够克服困难,力求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客观、公正、公平。所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无重大失误发生,也没有由此引起的投诉、上访和诉讼事件,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案件的办理工作,工作得到了当事各方的一致认可,保障了案件的正常办理。(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全市争议调解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市县两级认定机构共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38个。开展的价格争议调解涉及景区价格纠纷、社区价格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等领域。我中心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2个,积极同陈阳交警部门合作,在陈阳交警大队事故车停车场设立交通事故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近年来已调解成功调解上百起涉交通事故价格纠纷,在交通事故损失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截至目前今年成功调解6起交通事故价格纠纷,涉及金额6.76万元。依托专业性和人性化的工作方式,我们出具的调解书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及时、有效解决了群众的价格纠纷。二、取得主要社会效益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起,涉及标的金额200万元,其中涉纪检案件2起,涉刑事案件2起,复核案件2起,涉行政案件1起,价格争议调解案件6起。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价格认定人员能够克服困难,力求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客观、公正、公平。所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无重大失误发生,也没有由此引起的投诉、上访和诉讼事件,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案件的办理工作,工作得到了当事各方的一致认可,保障了案件的正常办理。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对各县区认定机构的指导和督促仍不够,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应用推广中,部分县区由于人员少,人员流动频繁,年龄结构偏大等原因,平台办案和增量案卷录入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已经进行平台办案的县区在操作中也经常遇到各种问题,市中心下一步须在做好市本级工作的同时,投入更多精力对县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2、近年来,市中心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上做了很多努力,此项工作也一直稳定开展,但是仍存在业务拓展缓慢,争议调解涉及的领域单一等问题,须进一步开拓创新,把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做大做强。各县区认定机构的争议调解工作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各县区硬件和软件资源不同,领导的重视程度也不同,部分县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未形成遍地开花的局面。(二)改进措施:1.,深入学习,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学习《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文书格式规范》等价格认定法律法规。在实际办理案件中,遇到问题随时学习,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展开研究讨论。对不能解答的问题,积极联系省中心沟通,及时给予答复。通过学习,增强价格认定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丰富价格认定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的水平。2、开展业务自查。针对案件受理、现场勘查、市场调查、分析测算、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找出潜在的风险,落实案件办理人责任。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出现的原因,从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方面入手加以完善,确保今后工作中不出现类似问题,使价格认定工作符合“三个公正”的目标要求。通过业务自查,增强价格认定工作人员的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工作创新能力也有待提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努力克服困难,为我市物价工作取得新成就做出应有的贡献。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保障全市价格认定工作和复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对各县区认定机构案件办理进行业务指导。(二)按照全省价格认定工作要点的指导,积极同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对接,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领域拓展到社区和司法领域,探索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多元化开展。动员各县区认定机构大力推进争议调解工作,推动全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整体全面展开。(三)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平台办案工作,全市各级认定机构尽快实现全部案件网上办理。加快增量案卷录入工作进度,督促录入工作落后的县区加快进度,确保全市各认定机构按时完成近十年增量案卷的录入。(四)完成市发改委和省价格认证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