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岚皋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及分配管理,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和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承担辖区保障房信息交流、宣传、培训和统计工作 | |
住所 | 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益海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52万元 | 3.2万元 | |
网上名称 | 岚皋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根据县发改局《关于编报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及局党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对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将我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县政府下达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考核任务为:积极推进406套(其中龙爪子旅游综合体项目306套、联合职教中心建设100套)公租房产权手续办理;加大新就业、低收入家庭等住房保障力度,全年发放租赁补贴450户。其中发放租赁补贴450户为市对县考核指标。截至目前,租赁补贴转“一卡通”发放512户,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与县职教中心签订公租房联建协议,配建公租房100套已完成主体工程,经五方责任主体初步验收;已与县城投公司签订306套公租房回购协议,并拨付城投公司公租房回购资金1500万元,现房屋主体已竣工。(二)2018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指出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存在7个方面25个问题。至2021年底,除公租房产权手续办理问题外,其余2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公租房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中省市住建部门要求,我县将全力推进公租房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准入退出制度,实行公租房申请办理“一网通办”和“掌上办”业务,逐步实现公租房信息化运营管理。今年以来,在省市住建部门的指导下,完成了全县66个小区4034套公租房项目梳理工作,出台了《岚皋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在国家公租房信息平台录入了公租房项目、公租房小区、准入退出条件等数据,开通了“掌上办”APP账号,为推进公租房“一网通办”和“掌上办”工作做好了准备工作,预计年底前按省市要求完成信息平台录入工作,全面开通我县公租房申请受理“掌上办”和“一网通办”业务。(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情况一年来共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确认书》(面积和交易管理)695宗、15.2万平方米,《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确认书》(抵押管理)150宗、7.95万平方米。(五)商品房网签备案和维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继续坚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制度,全年审核网签备案合同769份、7.85万㎡;二是加大住宅维修资金的收缴力度,严格资金的支出程序,全年共收缴维修资金509.06万元。(六)物业服务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物业行业监管。结合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中心成立了物业服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围绕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消防及电梯安全、防汛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内容,对全县11家物业服务企业、32个物业小区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做到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在整改中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做好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我中心积极配合转发上级疫情通知文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所服务小区的外来人员登记、排查、上报工作,同时加强疫情宣传、消毒、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各物业小区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三是做好物业信访投诉回复工作。积极化解物业信访投诉矛盾,全年共回复信访及“12345工单”投诉50起。四是指导各镇对条件成熟的33个安置小区纳入村(社区)综合管理,完成城区内3个搬迁安置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确保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稳步推进。二、取得的主要效益通过回购龙爪子306套存量房和职教中心配建100套公租房,进一步加大了我县公租房筹措力度,推动龙爪子存量房盘活和城北新区开发建设进度;加强公廉租房建设分配管理和发放租赁补贴,解决了全县512户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的住房问题;租赁补贴全面实行“一卡通”管理制度,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提升了我县为民服务效能;推进公租房信息平台建设,开通“掌上办”业务,使公租房信息化管理初见成效,进一步增加公租房申请办理的便捷性和效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公租房申请对象和保障对象信息难以与相关部门实现共享,部门联审仍停留在依靠书面信函传递信息的传统模式,难以实现真正的信息化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须对申请对象家庭条件进行核查,核查业务需要社保、交警、工商、民政、房管、社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由于相关部门数据涉及个人隐私,且信息平台对接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难以在公租房信息平台实现申请对象网上大厅实现大数据对接,“一站式”审核难以实现,制约了公租房信息化管理进程。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全面推进公租房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工作。全面完成现有项目、房源、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全面执行修订后的《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各项条款,按省市要求和《办法》规定调整租金和租赁补贴标准,达到“梯度保障”工作目的;积极探索与县财政、不动产、公安、交警、民政、住房公积金、人社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同步在县城保障房小区推行申请办理“掌上办”和“一网通办”工作,实现移动终端和网上大厅申请、咨询、投诉、缴费、退租,以及信息平台审核、公示、签约的信息化管理模式。(二)继续加强公租房小区后期管理。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化解矛盾、处理环境卫生、房屋修缮等问题,加快小区消防验收手续办理,尽快解决陈家沟及东坡保障性住房产权登记问题。(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各镇企事业单位公租房产权登记问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督促手续较齐全的乡镇学校、医院公租房项目办理产权登记,会同教体科技、卫健等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汇报县政府,解决不动产登记所需的相关费用。2022年力争完成13个学校及5个医院公租房产权登记工作。(四)继续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继续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配合做好“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的建设工作。(五)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六)加强对全县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出台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奖惩机制。重点加强对搬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指导和监督各镇做好安置小区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确保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稳步推进。引导老旧小区实施分类物业管理。积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提升工作,加大对物业从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实施“红色物业”培育计划,采取单独组建、行业联建、区域联建等方式,全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让业主真正了解物业、认识物业,引导业委会积极履职,调动物业小区业主共同参与小区治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