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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4 15:32
单位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横山区除榆林中心城区、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以外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恢复治理等技术性工作。
住所 榆林市横山区环城路国土局大楼二楼209室
法定代表人 刘玉军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28万元 3.7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修复中心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经过我中心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中心一年来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实施续建土地开发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4141.07万元,总规模3721.38亩,预计可新增耕地3094.76亩。其中:赵石畔镇让兴窑村、塔湾镇石井村土地开发项目共投资2120.69万元,规模1880.8亩,新增耕地1645.6亩,目前赵石畔让兴窑村项目已完工,塔湾镇石井村正在收尾工作;韩岔镇淤地坝土地复垦项目,总投资1765.55万元,总规模1671亩,可新增耕地1356.2亩,排洪涵洞已初步验收,覆土工程已完成,整理资料待审计;塔湾镇塔湾村土地整治(盐碱地)项目,总投资254.83万元,总规模169.5亩,预计可新增92.96亩,目前项目已完工,送审中。2021年9月,市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横山县雷龙湾乡二爪界等2个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地块进行了复核验收,整改达到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验收规模61.8058公顷。(二)横山区矿产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情况横山区现在煤炭企业22个。其中生产煤矿16个。在建煤矿2个,停产停建4个,编制《两案》22个,非煤矿山正在关停转型中,所有煤矿都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基金账户,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共计缴纳基金15759.01万元,提取使用基金950.72万元。目前,我区正在进行部发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检查,年底前完成魏墙煤矿、庙渠煤矿等2021年度基金返还验收工作。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面积1600亩。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2020年6月,陕西师范大学微生物研究院与市政府就榆林盐碱地治理签订意向合同,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址要求,最终确定了地块,塔湾镇塔湾村土地整治(盐碱地)项目,实施总面积约169.5亩,该项目今年5月初由塔湾村负责在新增耕地上试种了玉米、土豆、辣椒、茄子及各类牧草等19种作物。根据各类作物在改造后的盐碱地上种子发芽率、作物生长状况、最终产量等指标衡量,治理过后的盐碱地除了新疆四种牧草种子未能发芽,各类当地作物的生长良好,尤其适合玉米、土豆、油葵、小米、辣椒、茄子、西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当年治理的盐碱地当年种植仍然取得较好的长势和收成。玉米亩产500斤、土豆900斤、小米500斤、辣椒900斤、茄子500斤、西瓜200斤、香瓜1000斤、白菜600斤、萝卜500斤、苜蓿700斤、油葵300斤。我们认为微生物工程技术对我区盐碱地的治理是十分有效和非常成功的。三、存在问题(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虽然对学习比较重视,但存在着学习自觉性不高,系统性不强,研究得不深等问题,不能自觉主动地抽时间静下来学习,常常停留在看标题、读题目上,没有去思考、钻研。(二)思维理念不够创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观念树立的不够牢固,在实际工作中,不善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整改措施(一)坚持解放思想,破除思想顾虑,客服消极思想,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开创工作新局面。(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定期组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最新政策的学习。五、下步工作打算(一)对正在实施的项目做好协调工作,顺利推进验收。完成历史遗留项目审计、验收、入库工作,完成区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工作。(二)加强相关业务方面的学习,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三)完成魏墙煤矿绿色矿山示范点建设,全力推进全区生产煤矿基金收缴和使用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